土司制度是廣西等少數民族地區所特有的一種政治制度,亦稱為土官制度。為維持和鞏固王朝對邊遠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古時中央王朝任命和分封地方民族首領為府、州、縣土官,實行世襲制,允許繼承,以達到「以夷制夷」的目的。這一制度源於秦漢時期的土官土吏,始行於唐代的「羈制度」,唐太宗時即建立了數十個羈縻州縣,「以其首領為刺史」。到宋代,這一制度更趨於成熟,「宋參唐制,析其種落,大者為州,小者為縣,又小者為峒,推其雄者為首領,籍其民為壯丁,以藩籬內郡,其酋皆世襲,分隸諸寨,總隸於提舉「。明代時期更是盛行,設置宣使、宣撫使、安撫使、招討使、長官司等武職土官,並進一步完備了土官的考核、任免、貢納、徵調等制度。到了清代,王朝在康熙、雍正和乾隆年間進行了大規模的「改土歸流」,土司制度漸漸走向沒落,直至本世紀二十年代末,土官制度方宣告結束。
土司制實質上是封建領主制,土司的權力極大,相當於地方上的土皇帝,土官既是政治上的最高統治者,又是當地的大領主,掌握著軍、政、財權,對農奴有「生殺予奪」之權。土司制建立了一套嚴密的統治機構,治理轄境的政治、經濟、文化及訴訟、刑罰等。政治上依靠封建王朝,冊封世襲,劃疆分治,軍事上實行土兵制度,以種官田、服兵役的方式,把農奴組織成土官私人武裝,維持土官統治和供王朝徵調。經濟上,土官是轄境土地最高所有者,實行勞役地租、實物地租等經濟剝削。文化教育方面,則不準土民讀書和參加科舉考試。
最為過分的是,土官可根據需要自行制定各種土政策,想盡辦法壓榨奴役人民。比如說,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各地的土司為了滿足自己的淫慾,都不約而同地頒布了這麼一個制度:規定所有民女在結婚的當晚都要進土司府過夜,接受土官夫人的祝福和教誨。實際上就是給土官侍,這個規定就是土司史上最臭名昭著的「初夜權制度」。這一制度的施行,不知糟蹋了多少婦女,禍害了多少家庭,民憤極大,也成為廣西各地起義浪潮不斷的主要原因之一。民間傳說,中國歷史上歷時最長的上林八寨農民起義的發起者之一韋萬皇就是其中的受害者。
據傳說,當時韋萬皇是上林土司岑郎廣手下的一名統領,為人豪爽仗義,樂施好善,愛好結交各方豪傑。洪武7年(1374年),韋萬皇18歲時與樊家姑娘結為秦晉。結婚之前向土官岑郎廣稟告要求免除初夜權,岑郎廣當時口頭答應。不料結婚當天,岑郎廣發現新娘如花似玉,心生邪念,當時就反了悔,命家丁將新娘搶進土司府,新娘怒憤自殺身亡。韋萬皇極為憤怒,當晚帶手下怒闖土司府劈殺了岑郎廣,帶領部下20多人連夜返回老家古逢村,聚嘯山林。後不堪忍受繼任土官岑子成的連年追殺,於是聯絡周邊八寨三十六峒,於洪武9年(1376年)在古逢村揭竿起義,自立為王,掀起了轟轟烈烈的八寨農民起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