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會帶來希望。2020年12月30日,再過了一天就是2021的新年了。可是,卻給河南農民粱解放帶來了絕望。
粱解放從河南鹿邑老家帶幾十個兄弟給廣東景龍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打工。年底了,公司還差70幾萬不給,再三索要也沒有用。梁解放在樓上陽臺錄了一段幾秒的視頻,說了一句「經理,請善待我們這幫兄弟」,發給了公司項目經理後就跳樓了。
雖然命沒丟,但梁的雙腳踝粉碎性骨折、胸椎、脊椎兩處骨折、胸椎骨折、雙腳腳踝粉碎性骨折、左腿膝蓋粉碎性骨折、肋骨骨折。跳樓事件在新年假期引起了關注,景龍公司同意支付剩餘的70多萬工資,並答應在2020年12月31日早上支付梁解放的首次手術費15萬。
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31日中午,廣東景龍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卻變卦了:僅支付民工工資40萬左右,梁的手術費只付了8萬。對此,公司方說,梁跳樓和公司沒關係,公司出於人道主義給8萬,剩下的不管了讓家屬想辦法。
跳樓討薪和公司沒關係,也出於人道主義!這世界上哪有這樣無恥的話?你能把農民工的血汗錢如期如數給他們,他們會跳樓嗎?欠著農民工的血汗錢不給就是人道主義?莫非中國農民工喜歡玩跳樓,討薪是噱頭,這次跳樓不過是玩「行為藝術」迎接新年?
「跳樓討薪和公司沒關係」不過無良企業想抵賴、撇清自己的責任。出什麼事都統統無關。說到這兒,我想起了安徽合肥兩名業主因對小區物業服務不滿意,給物業送「幹啥啥不行,收錢第一名」錦旗,被物業起訴,索賠50萬元。
日前,法院對此案進作出一審判決,要求維權業主向物業公司道歉,同時賠償物業公司公證費用3000元。法院在判決書中認為,物業的管理責任的缺失與本案的名譽權糾紛屬於兩個法律關係,不予審查。
廣東景龍建設集團說「跳樓和公司沒關係」,合肥的物業公司不作為,業主送反諷錦旗表達不滿,法院不為業主維權,居然判維權業主向物業公司道歉,竟然稱物業的管理責任的缺失與本案的名譽權糾紛屬於兩個法律關係,不予審查。
「幹啥啥不行,收錢第一名」也只是揶揄、調侃,最多是無奈表達一些不滿和批評,或者是反諷,打差評。要知道,業主是物業的衣食父母,物業是業主的公僕,主人怎麼連這點批評和打差評的權利都沒有了?作為堂堂的法院難道不知道嗎?
「物業的管理責任的缺失與本案的名譽權糾紛屬於兩個法律關係」是什麼意思?這不等於說業主給物業送一面反諷的差評旗與物業的管理、責任問題這兩者沒有關係,所以可以不管嘛!
原來,物業全心全意為業主服務,業主不知感恩,不送一面充滿正能量的表揚錦旗,居然故意給物業送「幹啥啥不行,收錢第一名」的充斥負能量的差評旗,純屬「行為藝術」。所以,業主的行為屬於違法、沒事找事,必須給物業道歉。
2003年,溫總理就幫農民工討要過工資,到現在都整整18年過去了,中國農民工討薪討了整整18年還沒有討到。結果,居然跳樓討薪和公司沒關係了——公司是為了撇清自己的責任,法治呢?
2004年,中國《物業法》誕生,到今年都整整17年了,業主一直只頂著「主人」的帽子,剛剛履行自己的權利打打差評,現在法院居然宣判業主給物業打差評與物業的管理責任的缺失兩者也沒有關係——法院是為了誰?
統統沒有關係!農民工跳樓討薪和企業沒有關係,業主打差評與物業失責沒有關係,法院判決業主違法侵犯了物業的名譽權也沒有關係。一年復始,史無前例的奇事屢屢發生,卻和我們每一個人息息相關,祝願所有人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