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晚報報導,在雙秀公園北門的健身區域內,健身器材大多超期服役多年,早已破舊不堪,不是立柱生鏽腐蝕,就是橫梁彎曲。無論按照相關規定,還是從安全角度考慮,都該對超期服役的健身器材予以維修、拆除或更換。但記者採訪了解到,到底該誰來管理和維護,相關單位和部門踢起了皮球(相關報導見北京晚報8月19日15版)。
據雙秀公園管理處工作人員介紹,健身器材產權不屬於公園,應由所在的德勝街道辦事處安裝和維護;辦事處工作人員回應稱,街道只負責配裝設備,後續的更新和維護應該由公園承擔;西城區體育局工作人員則表示,雙秀公園由園林綠化局負責;但西城區園林綠化局工作人員透露,雙秀公園的養護單位是北京市金都恆達管理有限公司。記者調查發現,金都恆達管理有限公司雙秀管理中心,其實就是雙秀公園管理處。
超期服役的體育健身器材沒人管,誰能想到背後會上演一幕「九龍治水」的好戲。
當然,相關部門的答覆未必沒有道理,似乎都可以不管。只不過這都是小道理,而非大道理。大道理是什麼?就是老百姓要健身,健身器材不能有隱患;就是要把全民健身上升到「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面小康」的高度,把健身器材的日常保養維護視為分內之事。都覺得「不關我的事」,任由超期健身器材破損,相關部門看似把自己責任釐清了,卻在不經意間損害了政府的形象。這並非危言聳聽,政府的形象,就是靠為老百姓解決一個個具體問題積累起來的。維護健身器材多大個事,為何就這麼難?
互相推來推去,說到底,還是怕擔責任。現實中有些單位,一有好處就擠破頭地往前衝,一談責任就乾淨利落地往外推。當初安裝健身器材的時候,也這般推諉嗎?即便體制機制上沒有理順,責任尚未明晰,那現有制度賦予各單位和部門的責任,是否已經履行到位了呢?《北京市全民健身工程管理辦法》規定,全民健身工程興建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委會、行政村、公園、學校、企事業單位等,是全民健身工程的受贈單位,擁有受贈或受贈資金購置的體育器材、設施等產權,負責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設、使用、維護等日常管理,保證使用的安全性和公益性。按此規定,產權似乎不是問題,那使用過程中是否盡到了管理養護責任,超期服役多年是否按照程序處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結果,往往都是,事並沒有少一個,而且越來越多、越來越大,處理起來更麻煩。相反,只要按照規定來,把該做的事情做到位,就不至於出現這樣的情況。在豐臺區的嘉囿城市休閒公園、海澱區的海澱公園、昌平回龍觀的龍澤苑社區等地,健身器材從日常維護管理到更換,都是按照相關規定,由專人負責。由此,保證了器材能安全良好地運行,滿足周邊市民的需求。可見,只要責任到位,事不難辦。
類似雙秀公園的超期健身器材,其他公園也有,在小區更為普遍。由於長期風吹雨打,老化磨損嚴重,都面臨維護和維修的問題,希望產權單位都能照章辦事,真正為老百姓著想,確保健身器材的「健康」。
來源 北京晚報|記者 賈亮
編輯: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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