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君莫食春季魚
萬千魚仔在腹中
小夥伴們注意了
巴中春季禁漁期正式開始了!
從2020年3月1日0時開始
至6月30日24時為止
巴中在天然水域
開展為期4個月的春季禁漁
禁止一切捕撈行為
禁漁期內,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漁業捕撈行為,嚴禁扎巢取卵、挖沙採石和從事其他影響魚類生態的活動,所有漁業捕撈船舶必須在指定地點停靠,網具一律上岸封存,嚴禁收購、銷售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捕撈的漁獲物。
重點水域:
諾水河珍稀水生動物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焦家河重口裂腹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
大通江河巖原鯉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
恩陽河中華鱉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
通河特有魚類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等5個水生生物保護區實施全年禁漁。
為什麼春季禁漁?
春季是魚類繁殖的主要季節,春季禁漁,可有效保護魚類自然繁衍生息,迅速恢復巴中天然水域的魚類資源,逐步實現以魚養水,促進水體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自我淨化。
相關法律知識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是指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在內陸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戰非法捕撈水產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二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撈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生動物苗種、懷卵親體或者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捕撈水產品,在內陸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漁區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撈的;
(四)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撈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漁具從事捕撈作業,造成嚴重影響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溫馨提示
春暖花開踏青時,
疫情防控莫鬆勁。
綜合 / 巴中市農業農村局、平安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