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1月2日消息(記者 林師堂)近日,記者從三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獲悉,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於1月1日啟動,各參保單位需要在1月20日前完成申報工作。
據了解,此次申報險種範圍為市級納入機關事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的編外人員、本市參保企業及其他類型單位職工申報五項社會保險。在繳費基數的確定方面: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2021年度月繳費工資按照2020年度(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人月平均實際工資確定。
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和《關於規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的工資總額是各用人單位在2020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補貼等組成。已納入機關事業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人員的五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照國家和我省規定確定。
用人單位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實際工資低於2019年度我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116元的60%,按60%申報,高於300%的按300%申報。
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度內,用人單位職工繳費基數一經核定原則上不再變更。確因2020年度職工年終獎或績效工資發放滯後等事由未能及時申報的,需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補申報,並按照年度基數標準辦理2021年1月、2月差額基數補繳,免收滯納金。逾期補申報的,辦理差額基數補繳時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在申報方式方面,參保單位既可以選擇網上申報也可以選擇線下窗口申報。選擇網上申報的參保單位需要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單位網上申報系統,自行申報繳費基數。選擇窗口申報的參保單位需要填寫《海南省參保單位職工繳費基數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後可到迎賓路189號人力資源市場一樓社會保險經辦服務大廳進行申報。單位參保人數5人以上的,另需填寫《海南省參保單位職工繳費基數申報表》。
三亞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提醒三亞全市各參保單位按時申報,確保相關報表和數據的真實性,因單位少報、虛報、漏報和瞞報繳費人數和基數造成後果,由參保單位承擔。
【來源:南海網海南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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