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立善
2015-11-23 10:12 來源:澎湃新聞
不久前,一位從事傳媒與編輯工作的學友來信詢問:「唐朝的諫臣魏徵,他的名字應該寫作簡化字的徵,還是繁體字的徵?我主張用簡化字。石老師怎麼看?」
我回答如下:這個人名應當寫作「魏徵」,不能寫作「魏徵」。「徵」與「徵」,本來是兩個字,形音義皆異,既不是繁體、簡體關係,亦非異體或正俗關係。徵,古訓行也,伐也,又訓取。徵,古訓召也,明也,證也,成也,求也,又為五音之一。不僅意義不同,而且徵字的古音是知母蒸韻字,徵則是照母清韻字,讀音也不相同。
據兩《唐書》記載,魏徵字玄成。古人的名與字,意義相輔,他表字玄成,名無疑就是「徵」。「徵」字從壬,從微省,是一個會意字。徵有成的意思,乃古代訓詁,如《論語·八佾》「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東漢包鹹注云:「徵,成也。」《儀禮·士昏禮》「納徵」、《禮記·禮運》「是故之杞而不足徵也」,鄭玄皆注云:「徵,成也。」《淮南子·氾論》「故聖人見化以觀其徵」,高誘注亦云:「徵,成。」魏徵的名與字,一定是出自古訓。據《說文解字》,「徵」字本義為召,為何引申為成呢?段玉裁注云:「有證驗,斯有感召。有感召,而事以成。」魏徵的名字含義如此豐富,若輕率地用「徵」字取代「徵」,則無從推知名與字的關聯及內涵。同理,孔子母親的名字顏徵在,也絕不可以簡化為「顏徵在」。
「徵」,也是古人的姓氏,如三國時代的吳國徵崇,「徵崇」當然不能簡化為「徵崇」。再者,「徵」還是古地名(今陝西蒲城縣),《春秋左傳》與《楚辭》中的「北徵」、《漢書》中的「徵縣」,作為地名的「徵」字同樣也不能簡化為「徵」。
現代漢語的各類字典與辭典,唯獨將古樂五音之一的「徵」(zhǐ)的繁體寫法保留,卻將其他意義上的「徵」一律都簡化為「徵」,一個文字的簡化處理卻持兩種原則,令人費解。實際上,用「徵」替代「徵」並非是繁簡轉換或正俗回改,而是一種合併異化,即將兩個音義皆不相同的獨立文字,用其中一個字包括與取代,那麼另外一個文字就不得不默默消亡了。例如「蕭」、「肖」本來是兩個字,現代漢語表示「蕭索」、「蕭然」的意思時還是用「蕭」字,但姓氏的「蕭」卻被「肖」字取而代之,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這類被合併異化的「簡化字」還有很多,如「雲」與「雲」合併為雲,「後」與「後」合併為後,「幾」與「幾」合併為幾,「葉」與「葉」合併為葉,「鬥」與「鬥」合併為鬥,「醜」與「醜」合併為醜,「僕」與「僕」合併為僕,「隻」與「只」合併為只,「麵」與「面」合併為面,「迴」與「回」合併為回,「範」與「範」合併為範,「薑」與「姜」合併為姜,「穀」與「谷」合併為谷,「餘」與「餘」合併為餘,「繫」、「係」、「系」合併為系,等等。這些漢字本來形音義不同,詞性不同,以一字合併替代多字的機械式「簡化」處理,顯然深深地傷害了文字豐富的意蘊,已經造成了語言使用與表述上的混亂,極不可取。
漢字是有生命的,一個個漢字承載了古代中國文明並使這種文明得以延續至今。漢字的簡化有其長處,自然也有短處,通行了幾十年的簡化字有不少後遺症,這需要我們清醒地認識與診治,尤其是一些不合理的簡化字需要重新審視與回改。假如我們將「徵」字這類漢字按照國家公布的《簡化字總表》和《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不加任何思考,一律機械地轉換為所謂的簡化字,就等於粗暴地消解了一個文字和它的文化含義,使文字變成了冷冰冰的符號。這是漢字簡化的最大弊端,也是漢字與漢語的不幸。
(作者系上海師範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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