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東地區,伊朗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國家,幾乎每天都是各國媒體關注的焦點。在這個8300多萬人口的國家,波斯人佔到了61%,其餘還有亞塞拜然族、庫德人、阿拉伯人等種族。
從宗教分類來看,伊朗的國教是伊斯蘭教,穆斯林佔到了該國人口的95%以上。此外,還有極少數的基督教、拜火教和猶太教。
我們知道,伊朗的國號全稱為「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全世界只有4個國家把「伊斯蘭共和國」寫進了國號裡。除了伊朗,還有巴基斯坦、阿富汗和茅利塔尼亞。
由此可見,在這個海灣國家,伊斯蘭教是非常重要的,處於核心地位。因此,伊朗除了設有總統一職,還設有最高領袖,作為伊朗宗教的最高領導者。
在很多國家,總統就是最大的官職,也是最高級別的領袖。那麼,伊朗為什麼還要額外設立最高領袖一職呢?他與總統相比,誰是伊朗的國家元首?誰的實際權力更大?
國家元首的定義
一般來說,國家元首是一個國家的最高領導人,是對內、對外的最高代表,例如總統、主席、國王、女王等等。
相較之下,政府首腦指的是國家行政部門的最高負責人,其地位要比國家元首低一點,例如總理、首相等等。當然,在一些議會制的國家,雖然政府首腦的地位低,但是權力比國家元首大。
在美國、巴西、印度尼西亞等總統制國家,總統既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腦。
根據伊朗憲法,該國並未設立總理的職位,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都是總統。總統由全國大選產生,任期為4年,可以連任一次。也就是說,總統的任期是有限的。
相較之下,最高領袖是終身制,由一個80餘位神職人員組成的「專家會議」選舉產生。此外,專家會議還要監督最高領袖,並有權力將其罷免(這種情況還沒有出現過)。
雖然,最高領袖不是國家元首,也不是政府首腦,但其地位卻明顯高於總統,是伊朗的頭號人物。
誰的權力更大?
毫無疑問,最高領袖的權力要大於總統。問題在於,他的權力大在哪些方面呢?
覆言認為,對於最高領袖來說,最重要的權力就是軍權,即對伊朗軍隊的掌控。伊朗有兩支軍隊,分別是伊斯蘭革命衛隊,以及伊朗共和國軍隊。兩支軍隊都擁有陸軍、海軍、空軍,兵力加在一起有70萬人左右,是中東地區不容忽視的軍事力量。
在伊朗憲法第八章第110條,詳細列舉了最高領袖的職責和權力。最高領袖是軍隊的最高統帥,擁有宣戰權和媾和權,可以任命伊斯蘭革命衛隊總司令,以及各軍種的總司令。第110條還規定,最高領袖有權力解除總統的職務。
俗話說得好,槍桿子裡出政權。誰掌控了軍權,誰才是老大,說的話才真正算數。在這種情況下,總統必須服從最高領袖的意志,以及執行其所提出的各種國內外政策。
從這個角度來看,最高領袖更像是國家元首,而總統扮演的則是政府首腦的角色。事實上,我們從伊朗憲法的目錄中可以看到,總統這一節的內容,屬於第九章的行政權。
所以,伊朗總統雖然在名義上是國家元首,但實際上,他的職責和權力相當於大多數國家的總理、首相,也就是政府首腦。而這個國家的最高權力,始終都在最高領袖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