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院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大力推進環境資源審判體制機制改革,不斷提升公正司法水平,為建設「藍天常在、青山常在、綠水常在」的美麗山東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構建集中審理機制
近年來,山東法院積極落實機構專門化、機制專門化、規則專門化、理論專門化、隊伍專門化這五個專門化的要求,堅持把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建設作為推進環資審判體制機制改革的一項重要抓手,通過審判機構的專門化,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建設。
2019年底,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關於建立覆蓋全省環境資源審判機制的意見》,要求所有中級法院均需確定審理環境資源案件的機構,基層法院結合轄區內環境資源案件類型、數量、特點,確定1至2個人民法庭或審判業務庭集中審理環境資源案件,推動環境資源專業案件由專門機構進行審理。《意見》印發後,山東法院對外努力爭取機構編制部門的支持,對內積極整合審判資源,通過各種形式組建完善環境資源審判機構,目前已初步實現了全省三級法院環境資源案件歸口專門審判庭或人民法庭審理的目標,環境資源案件集中審理機制基本建成。
「現在開庭!東明縣人民法院今天開庭審理被告人馮某某、宋某某、李某某非法採礦一案。」
東明法院作為菏澤市基層試點法院,於今年4月17日率先明確了環境資源審判機構。截至4月28日,菏澤市10個基層法院已全部明確由人民法庭負責審理環境資源案件,在全省率先實現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全覆蓋。
「生態沂蒙山」是臨沂市在全國打造的特色鮮明、富有魅力的區域品牌。臨沂法院積極推行環境資源審判機制改革,以司法力量守護綠水青山。據介紹,該市12個基層法院已明確由人民法庭集中審理環境資源案件,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設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合議庭,全市環境資源審判體系基本建成。同時,臨沂法院還積極探索建立以生態功能區為單位的環資案件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機制,對轄區內沂河、沭河、蒙山自然保護區深入調研,大力推進「兩河一山一礦區」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形成地域管轄與區域流域管轄相結合的審判體系。
據山東高院環資庭庭長崔勇介紹,截至目前,全省16個市中院均實現了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專門化。基層法院已經明確140個審判機構負責環境資源審判,包括89個內設審判業務庭和51個派出法庭,覆蓋全省的環境資源專門化審判體系基本形成。
構建巡迴審判機制
每到冬季,位於山東東營的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就成了鳥類的天堂。片片水面上,天鵝、白鷺等鳥類點綴其中;天空中,隊隊鴻雁由北向南飛來,一片安靜祥和的景象展現在人們面前。隨著生態改善,保護區的鳥類越來越多。這背後離不開當地法院在加強溼地生態保護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上的努力,當地法院在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大汶流管理站設置了黃河三角洲生態溼地巡迴法庭,開展巡迴審判,在溼地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推行環境資源案件巡迴審判、實現重點生態區域巡迴審判機制全覆蓋是山東法院開展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重大舉措。2019年底,山東高院聯合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關於建立環境資源保護多元治理機制的意見》,要求山東法院積極協調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部門選擇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生態功能區、海洋生態文明綜合試驗區、礦區、飲用水源地、林地、溼地、河流等重點生態區域設立巡迴法庭、工作室,積極開展巡迴審判,推動實現環境資源司法保護零距離。
黃河、大運河共同見證了山東經濟社會的歷史變遷,也為山東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在黃河、大運河流域推行巡迴審判機制,為黃河、大運河保護提供司法保障,是山東法院服務全省工作大局的重要舉措。山東法院切實保護黃河生態環境安全,先行在黃河流域推行巡迴審判機制,在黃河流經山東段的菏澤、濟寧、泰安、聊城、德州、濟南、淄博、濱州、東營等9市26縣(市、區)設立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巡迴法庭,推進黃河流域環境資源巡迴審判機制全覆蓋。東阿縣人民法院作為該市確定的黃河流域環資案件指定管轄法院,在黃河國家森林公園設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巡迴法庭,成為全省首個為保護黃河生態環境專門設立的巡迴法庭。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山東棗莊召開大運河區域環境司法保護集中調研座談會,要求大運河沿線各法院加強司法保護,為推進大運河區域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山東法院積極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大運河沿線5市法院均通過設立巡迴法庭或工作室的形式推行巡迴審判,做好做足大運河「保護、傳承和利用」文章。山東省內其他重點生態區域也及時跟進,相關法院依託行政管理機構設立巡迴法庭或工作室94處。其中,在自然保護區設立21處、旅遊度假區設立15處、工業園設立10處、溼地設立9處、水庫河流設立30處、其他重點區域9處,重點生態區域巡迴審判機制初步形成。
構建多元治理機制
「微山湖餵陽光閃耀,片片白帆好像雲兒飄……」一曲優美的《微山湖》唱出了微山湖碧波蕩漾的美麗景色和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精彩景象。然而,曾有一段時期,微山湖上非法捕撈水產品、非法採砂行為屢見不鮮,嚴重破壞了微山湖的水生態環境。
為了保護微山湖的水生態環境,微山縣人民法院成立了環境資源審判機構,並在成立伊始就將修復性司法作為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重要理念。在審理的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中,微山法院除判決在禁漁期非法電魚的6名被告人承擔刑事責任外,還判令被告人向微山湖投放鯉魚幼苗。微山法院正是通過這種替代性修復的方式,保持了裁決的靈活性,促進了生態環境的及時有效修復。
山東高院高度重視案件的履行方式,指導山東法院在裁判理念上從損害賠償向修復性司法轉變。為此,山東高院專門印發了《關於加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審判工作服務保障全省綠色發展的意見》,要求山東法院堅持修復性司法理念,探索建立原態修復、代償修復、替代修復等制度,鼓勵適用恢復原狀的法律責任,使受損環境切實得到修復或補償。
山東各級法院積極落實以修復生態環境為主要責任承擔方式的損害救濟制度,創新修複方式,注重修復效果,使汙染環境者付出應有代價、受損生態環境得到最大程度的修復。
聯凱公司在長島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建有7颱風電機組,由於風力發電設備產生的噪聲和電磁波,候鳥不敢在長島停留,影響海島生態平衡。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這起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訴長島聯凱公司生態損害公益訴訟案後,秉承修復性司法理念,經過調解和多輪協商,促成聯凱公司耗資上千萬主動拆除風力發電機組,並將生態環境修復到損害發生之前狀態。如今,長島自然保護區又恢復成為鳥類的天堂。
針對一些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案件具有隱蔽性、滯後性、不可逆性,治理難度大,有些損害甚至無法彌補和修復的問題,山東法院積極協調相關部門,依託煤礦塌陷區、山體公園、林場等地建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24處,作為當事人履行生態修復判決的異地修復基地,保障了恢復性司法裁判的有效落地。2020年4月,青島市小珠山森林火災發生後,當地法院就聯合自然資源局林業部門設立了小珠山生態環境修復基地,配合環境行政主管部門修復受損生態環境,形成多元共治的環境治理格局。
打造理論與實踐高地
在山東法院第二次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會議上,淄博市博山區人民法院、棗莊市臺兒莊區人民法院、煙臺市牟平區人民法院、平原縣人民法院、平邑縣人民法院等5家基層法院被授予第二批全省環境資源司法實踐基地。加上第一批的5家司法實踐基地,全省共設立了10家司法實踐基地。
「司法實踐基地圍繞加強重點生態區域保護、大運河文化遺產和環境資源保護等方面,找準了自身優勢和特點,在司法政策、司法理念、法律適用和體制機制建設等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山東高院環資庭副庭長劉曉華介紹。
山東法院重視環境資源司法實踐,環境資源審判碩果纍纍,審理了一批在全國有較大影響的案件,如中華環保聯合會訴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大氣環境汙染責任糾紛案,慶雲縣人民檢察院訴慶雲縣環境保護局環保行政公益訴訟案,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訴山東金誠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東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糾紛案等。
為了總結提煉司法實踐經驗和發展成果,進一步推動環境資源審判立法完善,2019年起,山東高院先後聯合山東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山東師範大學、山東科技大學、山東建築大學等高校設立了環境資源司法理論研究基地。法官和高校教師組成的環境資源法研究團隊,既把法院優質的實踐資源引入了高校,又利用高校理論資源豐富、站在學術前沿的優勢,合力破解環境資源司法實踐和理論研究中的疑難問題。
「山東高院聯合高校設立環境資源司法理論研究基地,做到了資源共享、教學相長、良性互動,提高了研究法律、適用法律的水平,在打造環境資源審判理論與實務研究高地上邁出重要一步。」山東科技大學校長姚慶國說。
萬裡徵程風正勁,千鈞重任再揚帆。「下一步,山東法院將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大對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中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探索,為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共建美麗中國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山東高院黨組書記、院長張甲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