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勞動者要求提高待遇未果而拒絕提供勞動,解除勞動關係...

2021-01-10 澎湃新聞
【以案釋法】勞動者要求提高待遇未果而拒絕提供勞動,解除勞動關係後應否獲得相應賠償

2020-07-01 03:4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基本案情

2016年1月1日,被告原平某公司與原告馬某籤訂書面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月工資為2800元,崗位為司機,工作區域為某抑塵站,執行標準工時制度,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合同到期後,雙方續籤合同至2017年12月31日止,工作區域變更為某1抑塵站,其餘內容一致。合同到期後,雙方續籤合同至2018年12月31日,其餘內容與之前合同一致。被告為原告繳納了工傷保險。2018年8月,原告要求被告提高工資待遇,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2018年9月10日原告拒絕到崗上班,同日雙方籤訂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2018年12月3日,原告向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確認與被告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10日期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被告支付原告解除勞動合同代通知金2800元、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25200元、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2019年5月27日,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書,裁決駁回原告的仲裁請求。原告不服該裁決,向法院提起訴訟。

裁判結果

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律分析

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關於勞動合同內容協議未果後,拒絕提供勞動,解除勞動合同後應否獲得相應賠償。

一、原告與被告籤訂勞動合同,雙方形成勞動關係,被告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原告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原告應按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並接受被告的管理,遵守被告的規章制度。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原告要求被告提高工資待遇,雙方協商未果後,被告拒絕到崗上班,主動解除勞動關係,被告亦同意解除勞動關係,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也不符合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的情形,故原告主張被告支付解除勞動合同代通知金及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二、原告認為被告要求原告24小時在工作場所待崗,強令冒險作業,危及社會公共安全和原告的人身安全,本院認為原告所從事崗位具有特殊性,且被告提供休息室,並不是每天工作24小時,不存在強令冒險作業並危及社會公共安全和原告人身安全的情況。

法官寄語

本案屬勞動爭議中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糾紛。依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本案中,原告與被告籤訂了合法的勞動合同,後原告要求被告提高工資待遇未果,原告因此拒絕到崗上班,且雙方籤訂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系原告主動解除了勞動合同,故原告要求的賠償沒有法律依據。通過本案例,希望能警示勞動者要嚴格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在遇到相關問題時能夠以合法的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避免造成法律糾紛和經濟損失。

原標題:《【以案釋法】勞動者要求提高待遇未果而拒絕提供勞動,解除勞動關係後應否獲得相應賠償》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評論()

相關焦點

  • 以案釋法 | 已達法定退休年齡 與用工單位是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
    以案釋法 | 已達法定退休年齡 與用工單位是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近日,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就審理了一起勞動關係糾紛一案。這起「工亡」案件能認定勞動關係嗎?基本案情2019年3月26日,李明(化名)與新疆某公司籤訂勞動合同,該合同載明:某道路綠化(甲方)招用李明(乙方)為職工,建立勞動關係。合同期限自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11月26日,勞動報酬每月4000元。
  • 以案釋法丨「三期」並非女職工不被解除勞動合同的「護身符」
    2019年1月25日,甲公司向張某發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以張某多日曠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與其解除了勞動合同。收到該通知書後,張某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甲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仲裁委員會裁決駁回張某的請求,張某不服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
  • 「三期」並非女職工不被解除勞動合同的「護身符」
    2019年1月25日,甲公司向張某發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以張某多日曠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與其解除了勞動合同。收到該通知書後,張某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甲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仲裁委員會裁決駁回張某的請求,張某不服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
  • 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怎麼計算?
    法律知識要點:在勞動關係當中,用人單位往往處於強勢地位,這一點在行使對勞動關係的解除權上最為明顯。例如,勞動者與單位主管爭因工作原因發生爭吵的,這也可能成為勞動者被開除的藉口。但是,如果單位構成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對勞動者有哪些保護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 勞動合同百項問答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3、國家通過什麼機制解決有關勞動關係的重大問題?《勞動合同法》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有關勞動關係的重大問題。
  • 論我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終身性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以一方的生存結束為合同終止期限的勞動合同。而它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在於:首先,在勞動關係中不存在終身性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不能是勞動者的生存期,勞動合同的最長期限是至勞動者退休、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並且在此期限內,如存在雙方可解除、終止的法定情形,勞動合同的效力可提前終止,而終身性勞動合同的期限可至一方生存期結束。
  • 60種,你可能遇到的勞動糾紛,這裡都有答案,轉發收藏!
    6、病假期間能解除勞動關係嗎?勞動者病假期間,如果是醫療期內,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針對這種不告而別的員工,提供幾點正確的做法,以供各位參考:一、應根據其身份證上的地址或其勞動合同上簽署的送達地址,向其發放催告函並保留郵件妥投證據;二、應據上述地址再度向其發送書面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並保留郵件妥投的書面證據;三、若催告函與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均無人籤收,用人單位可公告解除勞動關係;
  • 面對勞動爭議,怎麼辦?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同勞動者依法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法律協議。按照法律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採取書面形式。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保護,對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也是處理勞動爭議的直接證據。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應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 外賣騎手與配送公司是否構成勞動關係的認定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係需要符合三個條件:首先,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其次,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最後,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 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全套(含合同模板、培訓協議、解除合同通知等)
    2.勞動合同的訂立 2.1公司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與員工以書面形式籤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採用我市社保部門提供的或者符合國家標準與要求的格式樣本。4.勞動合同內容 4.1勞動合同書具體內容以我市社保部門提供的格式樣本或者國家相關標準與要求為準,應主要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內容;(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4)勞動報酬;(5)勞動紀律;(6)勞動合同終止條件;(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含義是什麼?籤訂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麼意義
    由於缺乏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正確認識,不少人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籤訂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千方百計要與用人單位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山東建侖律師事務所徐文麗律師邀您以案說法。
  • 判決:未建立勞動關係
    判決:存在勞務關係但未建立勞動關係 提醒:二者待遇差別大主播跟傳媒公司籤約了,覺得待遇不行離職,隨即又把傳媒公司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確認兩者間有事實勞動關係。近日,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這起勞動爭議案,判決駁回主播的訴訟請求。傳媒公司籤約主播算不算公司員工?
  • 一樁被「和稀泥」的勞動糾紛案的糾錯
    張先生起訴公司違約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賠償。如此簡單明了的勞動糾紛典型案例,一審與二審卻作出了截然相反的判決。一審中,公司向社保局提交的《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人員減少申報表》、《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承諾書》,擬證明其與公司已經解除了勞動關係,在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人員減少申報表》、《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均載明張先生是辭職,但張先生同時表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上的籤字並非其本人所籤,不認可該證據的真實性;公司公也承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上"張XX
  • 勞動合同怎麼籤? 千名受訪者八成「一知半解」(圖)
    超七成受訪者注重勞動合同在回答「您覺得入職時,最關鍵要看」這一多選題時,在列出的8個選項中,「用人單位是否籤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繳納『五險一金』」並列排名第一,均有72.5%的選擇;排在第三位的是「薪酬標準與福利待遇」,有64.1%的選擇;除此之外,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是否合理、能否提供安全生產(辦公)環境、崗位職責描述是否清晰等均不相上下;也有近兩成的人關注「老闆人品
  • 勞動合同的籤訂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不宜由法院強行判決
    通過訴訟濟鋼公司作出的關於對黃波除名的決定被撤銷,雙方的事實勞動關係得以恢復,但雙方並未籤訂勞動合同,濟鋼公司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訴訟請求不成立。經鑑定黃波自1995年2、3月份至2003年期間患有精神分裂症,濟鋼公司作出除名決定時正處於黃波的發病期,黃波不可能按照正常程序辦理請假手續。黃波在病好後多次要求工作,濟鋼公司均予以拒絕,按照規定濟鋼公司應當為黃波補發工資。
  • 人民日報11月29日評論員文章:努力建設高素質勞動大軍
    在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當今世界綜合國力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勞動者素質的競爭,強調要努力建設高素質勞動大軍。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提高勞動者素質,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實施職工素質建設工程,推動建設宏大的知識型、技術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
  • 關於勞動制度改革問題的匯報(1986年)
    一、我國勞動制度的現狀及其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我國現行的勞動制度是建國以後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它的主要特點是,國家對城鎮勞動力的就業實行「統包統配」,用行政辦法把勞動者統一分配到企業,以固定工的形式使勞動者和企業保持終身固定的勞動關係。這種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勞動制度,對保證勞動就業和經濟建設起過積極的作用。
  • 廣東:實習生可單項參加工傷保險4月1日起實施 8類非勞動關係人員受益
    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出臺了《關於單位從業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等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辦法(試行)》(簡稱《辦法》),創新政策首次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實習學生、見習人員、村居兩委人員、家政服務機構從業的家政人員、新業態從業人員、從事公益活動的志願者等未建立勞動關係特定人員納入了工傷保險參保範圍
  • 工人受傷索賠無門 法院判決確認勞動關係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兩起從事建築工作的農民工因受傷被公司否認存在勞動關係的勞動爭議案件。法院經審理查明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並最終以判決的方式予以確認,使得本來索賠無門的勞動者,可以憑藉法院的生效判決向公司申請工傷賠償了。  今年剛剛19歲的張某,是來自山東的建築工人。兩年前在一次工地事故中受傷,並成為植物人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