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女子稱遭家暴致鼻梁骨骨折,區檢察院:不予立案合法

2021-01-10 澎湃新聞

安徽合肥市的李女士(微博名@合肥小姐姐恩)發帖稱她被消防支隊副中隊長魏某某家暴致鼻梁骨骨折,當地警方未予立案。26日下午,包河區人民檢察院宣傳部門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稱,檢察院於10月24日接到李女士提交的對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相關不予立案決定的申訴材料,並由相關部門進行調查、答覆。稍晚時,李女士發來一份蓋有包河區人民檢察院公章,落款日期為12月25日的《答覆函》載明:「現有證據不能證明有犯罪事實發生,故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決定不予立案,符合法律規定。」

合肥市第三人民醫院CT報告單。 本文均為受訪者供圖

女子稱被家暴致鼻梁骨骨折

12月25日,前述在網絡發帖的被家暴女子李女士告訴澎湃新聞,她與丈夫魏某某2017年登記結婚,婚後育有兩個孩子。她稱,男方多次對她進行家暴。2019年2月22日,男方對她進行家暴並造成了她鼻梁骨骨折。

李女士提供的合肥市第三人民醫院今年2月22日的CT報告單顯示,檢查所見「鼻骨骨質斷裂、斷端錯位,周圍軟組織腫脹」。

李女士說,2月22日,她被家暴後立即向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望湖派出所報警,9月份她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她不服該決定後申請複議。10月她收到《刑事複議決定書》,仍維持不予立案。

《不予立案通知書》顯示,李女士提出控告的「2.22」海頓公館故意傷害,包河分局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據相關法條規定不予立案,落款時間為9月25日。另一份落款時間為10月20日的《刑事複議決定書》載明,李女士對該局不予立案決定不服並申請複議,經審查認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有犯罪事實發生,維持原不予立案決定。兩份文件均蓋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公章。

李女士告訴澎湃新聞,她質疑警方不予立案,是因丈夫魏某某系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隊特勤大隊副中隊長。

12月25日,針對魏某某是否為支隊隊員,合肥市消防支隊工作人員稱,目前核實到的情況為魏某某已轉業。

但李女士稱:「我今年12月6日從他們單位了解到,他這一年每個月都去單位領工資。我認為他的關係目前還在消防支隊。」

包河區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書

包河區公安局刑事複議決定書

當事雙方各執一詞,檢察院:不予立案合法

26日晚,李女士提供一份蓋有包河區人民檢察院公章,落款日期為12月25日的《答覆函》顯示,「雖然你鼻部損傷的事實存在,但因無損傷程度的鑑定意見,現有證據不能證明有犯罪事實發生,故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決定不予立案,符合法律規定。」

《答覆函》

該《答覆函》載明,該院向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發出了《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

前述《答覆函》顯示,包河公安分局此前回復包河區人民檢察院稱,經調查,魏某某稱鼻骨受傷原因系李女士本人使用買菜用的購物小車揮打自己時反彈導致的,李女士稱鼻部受傷是魏某某用拳頭擊打所致,魏某某與李女士在陳述事情經過時不一致。辦案民警先後走訪了6棟707室相鄰的住戶,以及省立醫院、市三院李女士的主治醫師、魏某某的前妻和同事,無法證明有犯罪事實發生。

另就李女士鼻部受傷原因和損傷程度,辦案單位提請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啟動損傷機制推斷的專家會診並確定損傷程度,因檢材、樣本不具備鑑定條件,超出其鑑定能力,並出具不予受理委託鑑定告知書。

據新京報報導,對於事發當天李女士鼻骨骨折一事,魏某某解釋,系在李女士出手打他時所致,「她很大力氣打我,被我給躲過去,不小心打到自己,把鼻子打骨折了。」

李女士則告訴澎湃新聞,她「當晚一次沒打過魏某某」。她將繼續向上一級部門申訴提出立案申請,查明事實。

合肥市包河區婦聯工作人員25日對澎湃新聞表示,今年3月,婦聯曾介入前述女子被家暴的事件,並提供相應法律援助。「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我們建議女方第一次受到家暴的時候就應該採取措施。」她說。

「我們當時曾建議李女士走法律途徑。」上述婦聯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一般遇到家暴情況,我們首先是以當事人尤其是婦女意志為先,看她是想離婚還是在一起。如果男女當事人想繼續生活的話,我們會進行調解或跟進;如果當事人想離婚,我們就會爭取提供法律援助。我們有對接的專業人士,區司法局也有對應窗口,會提供專業人士進行法律方面的諮詢、解釋。」

該婦聯工作人員表示,接下來會保持關注、跟進此事。如果當事人有需求也會隨時提供幫助。婦聯工作人還表示,男方魏某某曾是消防支隊工作人員,但已經轉業。

合肥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工作人員12月25日下午告訴澎湃新聞,他們已注意到該事件,並立即介入。

李女士告訴澎湃新聞,自上次婦聯調解後,她和丈夫分居已有9個月,事發後大寶被男方帶走,她至今未見著。現在她和二寶一起生活。她隨時可以離婚,但需要爭取兩個孩子撫養權。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

相關焦點

  • 「女子因丈夫出軌自縊身亡,曾當面寫下遺書」事件追蹤:檢察院稱其...
    紅星新聞此前報導,「武漢一40歲女子得知丈夫出軌後自縊身亡」(此前報導:《武漢女子得知丈夫出軌自縊身亡 曾當丈夫面寫兩份遺書,打十幾通電話要其回家》)一事有了最新進展。1月16日,死者妹妹肖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此前家屬方曾就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向武漢市新洲區人民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據新洲區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答覆文件稱,經調查,死者丈夫周某涉嫌故意殺人罪無犯罪事實依據,武漢市公安局新洲區分局對肖某非正常死亡不予立案,符合法律規定。▲新洲區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答覆函「我們家屬不接受這樣的結果,下一步準備到武漢市檢察院申請監督。」
  • 男孩被老爸打撥110稱遭家暴 民警:報警合法
    ■漫畫/陳琮元  本報11月28日訊 提到「家暴」,我們總能想到滿身傷痕柔弱悲泣的婦女,但昨晚9點,長沙市左家塘派出所接到了13歲男孩小朱的求助,「爸爸打我,我要報警。」  兒子報警稱遭家暴  晚上9點,左家塘派出所民警趕往事發小區——長沙樹木嶺一小區。  敲開小朱的家門,一名男孩蜷縮在沙發上抽泣,媽媽範女士眼睛紅腫聲音微弱:「這就是報警人,我崽,13歲,沒想到才讀初二維權意識就這麼強了。」小朱爸爸則坐在一旁悶聲不吭。
  • 女子遭家暴卻被判不予離婚,法官這樣解釋!
    近日,董芳因不堪忍受丈夫家暴,向成都法院提交離婚二審上訴書。去年6月,董芳與丈夫產生爭執,被施以暴行。事後,她如願申請到法院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後來她提出離婚訴訟,經3次庭審,法院判決不離婚。法官稱,要給雙方冷靜期。1對於家暴一直以來,「家庭暴力」始終是個不能被忽視的問題。
  • 張培萌妻子就「疑似家暴事件」再發聲:曾放棄立案認定和拘留對方的...
    北京青年報訊 近日,短跑名將張培萌的妻子漠寒(張莫涵)在網上發文稱遭到對方家暴一事引發關注。據張莫涵此前稱,她在孕期和哺乳期內均遭到張培萌家暴,很多時候沒有選擇報警,並且對方還搶走兩人孩子,打傷其親屬。
  • 合肥網第e時間:合肥高新區兩名基層幹部涉嫌貪汙被立案
    合肥網第e時間:合肥高新區兩名基層幹部涉嫌貪汙被立案 資訊標籤: 涉嫌貪汙被立案 貪汙被立案
  • 浙江一女子遭家暴被丈夫割鼻子:他說鼻子最好看(圖)
    昨日上午,浙江台州一名女子李雲(化名)發網帖稱,結婚8年以來長期遭到丈夫家暴虐待,去年4月丈夫將自己的鼻子割掉。李雲稱,目前整形診斷費用已近十萬元,總花費至少30多萬。  昨晚,新京報記者從台州溫嶺市公安局城東派出所獲悉,該案類別為故意傷害,嫌疑人龍某某已於去年6月被列為網上追逃人員,目前仍處於刑拘在逃狀態。
  • 女子被家暴5年後起訴離婚,卻遭丈夫持斧砍殺!遺書已提前準備好
    隨著新民法典的提出,家暴這個話題也進入了法律的範圍,法律有了越來越明確的規定和懲罰,也給更多遭受著家暴的人們帶去希望,很多被家暴的人不敢離婚,就是害怕離婚不成,反遭報復。
  • 女子不堪家暴跳樓案最新進展!檢方建議從重量刑
    近日,河南商丘的劉女士稱,她於2019年8月遭丈夫家暴後跳樓致截癱,然而至今仍沒能離成婚。相關話題衝上熱搜↓↓↓最新進展:劉女士稱,她接到法官通知,離婚案確定可以判離,且會儘快出判決結果。女子遭家暴跳樓逃生致癱瘓起訴離婚後法院進行調解劉女士爆料,自己多次遭遇丈夫竇某某家暴。2019年8月,丈夫賭博回來後再次對她家暴,當時她便眼眶骨折,幾乎暈厥。為逃生,她從2樓跳下,致全身多處骨折,脊髓損傷,雙下肢截癱。這起暴力事件發生在一家服裝店,主要過程都被監控攝像拍下。
  • 印度男子被妻子家暴滿臉流血,警方拒絕立案,要求男子回家和解
    據mensdayout網2020年5月28日報導,印度法裡達巴德市一男子跟妻子爭吵後遭妻子家暴,滿臉流血、身上手上都是抓痕。男子隨後報案,但警方拒絕立案,並要求男子必須回家與妻子和解。
  • 申請改名字遭拒 南充一女子竟狀告公安局
    90後女子雷志華(化名),覺得自己的名字偏男性化,常遭人取笑,向營山縣公安局申請變更姓名,該局認為雷志華的申請不符合相關規定, 不予受理。雷志華遂將其告上高坪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警方履行為自己變更姓名的法定職責。但法院卻駁回了雷志華的訴請,這是怎麼回事呢?
  • 武校教練被控性侵15歲女生致懷孕,教練稱繫戀愛,女生家屬否認,檢察...
    DNA鑑定教練是胎兒父親,兩級檢察機關不予起訴  獲悉女兒被教練侵犯後,2019年7月底,小靜媽媽到永清縣公安局報案,同時帶小靜到醫院做了引產手術。2019年8月12日,永清警方立案,8月13日,薛某被刑拘。2019年8月21日,永清縣公安局委託鑑定機構作出的DNA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引產胎兒是薛某和小靜的生物學父、母親。
  • 通遼一房產糾紛案5年未結:一審法院三次審理兩度認為涉犯罪
    科區公安分局經過9個多月的審查後認為,該案屬於經濟糾紛,遂於2017年1月9日作出不予立案通知書。隨後,王文霞就此案向科區檢察院申請刑事立案監督。與此同時,王文霞向科區公安分局報案稱,胡日查將其公司位於明仁辦事處的一處營業房(以下簡稱:108號房)騙走,涉嫌職務侵佔。
  • 遭家暴卻被判不予離婚!離婚冷靜期是必須的嗎?
    家暴,即家庭暴力,這種傷害不是陌生人帶來的,而可能是自己身邊的枕邊人帶來的,遭受著身心的煎熬,但是為了家庭和孩子,很多人選擇忍耐。如果真的忍受不了,那麼則會選擇離婚,如果由於家暴要離婚,是不是一定能夠離成呢?冷靜期在選擇離婚前是不是必須的呢?現在就由找法網小編來告訴你吧。
  • 區檢察院:剛性司法柔性護企 公益訴訟實現「雙贏多贏」
    日前,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們一同走進位於我區的某地產公司,針對其此前拖欠土地出讓金案件進行回訪,並了解企業在如期補繳費用後的發展現狀。去年,區檢察院履行公益訴訟職責過程中,發現我區某地產公司拖欠土地出讓金,金額高達1.76億元。「前期他們都是如期交付了土地出讓金,但是近幾年因為公司經營不善導致出現了拖欠情況。」
  • 女子不堪家暴跳樓事件開庭!法院稱事實不確定要求調解,網友炸鍋
    又是家暴!近日,河南商丘一女子因不堪家暴跳樓一事引發熱議。一起來看看究竟是怎麼回事?2019年8月13日下午,河南商丘的劉女士在自家服裝店裡看店。那天是星期二,店裡沒人。這個時候,氣急敗壞的丈夫衝進了房門,劉女士心想,壞了。果然,不出劉女士所料,丈夫二話沒說就對她進行一頓暴打。
  • 劉女士29日19時許發微信朋友圈稱...
    文 / 夏洛特2020-07-30 01:43:58來源:FX168 【遭家暴跳樓致截癱女子已離婚】河南商丘柘城縣遭丈夫家暴跳樓女子離婚一案有了新進展,柘城縣人民法院於7月28日判決劉女士與竇某某離婚。
  • 女子在新員工入職聚會醉酒後遭強姦:男子被判三年半
    備受關注的深圳女子在「新員工入職聚會」醉酒疑遭強姦一案日前獲得一審判決。  11月28日,澎湃新聞從涉事女子曾某某的戀人曉強(化名)處獲悉,11月23日,寶安區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鄒某躍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 最高法:家暴案發現難立案難
    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楊萬明介紹,近年來,我國家庭暴力呈多發態勢,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的家庭暴力犯罪時有發生。但是,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的法律或規範性文件,對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程序、實體以及政策作出有針對性的規定。司法實踐中卻存在著以下突出問題:一是犯罪事實難以發現。二是訴訟程序難以啟動。三是立案、定罪標準不夠明確。四是判處刑罰輕重失衡。
  • 人民檢察院的性質、職權和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一)人民檢察院的性質   1、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2、我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
  • 知名網紅博主被家暴,警方已關注!第一時間未報案影響立案嗎?
    宇芽在微博中稱,她與前男友相識,也是因為自己曾做過蒙娜麗莎的仿妝。「我和他是2018年8月初認識的,他44歲,離過三次婚,我們相識是因為一位國內知名導演看過我蒙娜麗莎的仿妝,想要找我合作,讓他找到我……曾經的我,被他營造出的『才華』吸引了。」但當兩人在一起後,「各種貶低大罵」和家暴接踵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