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子註解《子平真詮》實戰解讀:論用神篇第4節
原文:然亦有月令無用神者,將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與月同,本身不可為用,必看四柱有無財官殺食透幹會支,另取用神。然終以月令為主,然後尋用,是建祿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解讀:當月令沒有可用之物時,就會出現月令無用神的情況。月令可用之物就是官印財殺傷食這六樣東西,當月令沒有官印財殺傷食這六樣東西時,即表示月令沒有可用之物了。比如甲乙木生於寅卯月,日幹屬木,月令也屬木,木不能以木為用神,因此沈氏說「本身不可為用」。怎麼辦呢?到月令之外去找那六樣東西,並按照「有官先論官,無官方論用」的取用規則,先取官殺格,官殺格不成立則取食財格。食財格又不成立則取印比兩旺格。若是官殺財食傷印這六樣東西均不能立足成格,則謂之身旺無依,也就是完全沒有可用之物了。那命主就只有遁入空門,讓佛祖保佑他啦!
但是取用定格總要以月令為主。當月令為建祿比劫時,雖然說它不是用神,也可以把它當作用神來稱呼。
沈氏的話有兩層意思:
一是:取用神先當以月令為主為先,當月令為比劫時即為月令無用神,這時就要在月令之外尋取用神;
二是:不管月令是否比劫,若都將月令叫做用神的話,那麼建祿與陽刃就可以算作是不善的用神。所以沈氏又說「是建祿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話裡的「非用」二字是第一層意思,而「即用神」三字就是第二層意思。
命理格局因刃與祿皆為本身,本身不能取之為用,所以必須再看四柱有無財官、食傷、七殺,如能幹頭支藏,氣勢有力者,則可取之為用神。雖然以別幹取之為格,而取用的主要參考依據,仍然是看月令,是不是與用神互持。如月令為建祿,為陽刃者,日主在一般情況下,必然乘旺,喜克洩為用,所以,或取官殺制之,或取食傷以洩之。
如《神峰通考》所例何冰命造:
乾造:庚午、辛巳、丙申、壬辰
丙火生巳月得建祿,不能月令取用神, 年支再逢午刃,必然身旺;在它幹另取壬水七殺為制,壬水通根申辰,有庚辛金生助,可力克丙火。
又如一命例:甲子、乙亥、壬寅、丙午
日元壬水生於亥月,日主得建祿,年支又見子水陽刃,日主必旺,用甲乙木食傷洩其菁英,格成食傷以生財。
又如一例:丁巳、己酉、庚寅、丙戌
日主庚金得月建陽刃,己土生身,必然身旺,時上見丙火七殺制之,方可顯貴。
如一命例:庚申、己卯、甲申、癸酉
日元甲木,雖月令得卯木陽刃,但庚申酉強根衝月令,地支無不能助甲,必得印綬相生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