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22章34-40節
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常常有弟兄姐妹問,聖經上每句話都很重要,每一句話都帶著能力,可是太多了記不住,有沒有一些特別重要的經文,自己可以先記住這些去生活呢?其實,不僅是我們,當時的猶太人也遇到這個問題,他們要遵守的律法有600多條,每條都很重要,都要遵守。律法師問耶穌律法上的誡命哪條是最大的,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可是耶穌卻很清楚的回答了:「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基督徒要遵守的話語有很多,但是首先要記住主所說的最大的誡命。最大的誡命不是只有一條嗎,為什麼主回答了兩條呢?這不是說主回答錯了,而是這兩個本來是一體,只是一個是在垂直方面,一個是在水平方面,基督徒在垂直方面要愛神,水平方面要愛人。古人說「愛屋及烏」,因為愛一個人而連帶愛他屋上的烏鴉,比喻愛一個人而連帶地關心到與他有關的人或物。同樣,愛神的人肯定也會愛神所關心的人,愛神與愛人本是一體。
基督徒很容易在這兩方面走極端,只愛神不愛人,或者只愛人不愛神,但是這兩者都不合適。有的人覺得自己很愛神,信仰很好,但是不愛人,與人的關係不好;有的人覺得愛人就行,愛不愛神沒有什麼關係,又走到另外一個極端。我們要正確看待神的話語,愛神的人也當愛人。使徒約翰說:人若說,「我愛 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愛 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 神所受的命令。(約一4:20-21)
主在最後的晚餐上賜給我們一條新命令,叫我們彼此相愛;他怎樣愛我們,我們也要怎樣相愛。如果我們說自己有多麼愛神,信仰多麼虔誠,多麼努力參加禮拜,做好靈修,卻對弟兄姐妹漠不關心,我們其實還是不明白神的心意,主最終是希望我們明白他的愛,然後以同樣的愛去愛弟兄姐妹。信仰是非常真實的,沒有辦法偽裝,我們怎樣對待身邊的弟兄姐妹,可以間接反映出我們與神的關係好不好。我們要誠實看待自己的信仰,不要自己覺得好,而是客觀的看自己怎樣對待人。使徒約翰說:小子們啊,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我們要常常查看自己愛心的實在。
有人說弟兄姐妹都不是那麼可愛,怎麼去愛呢?這裡想分享一個前輩愛的秘訣,與弟兄姐妹共勉。首先要用神的視角去看對方,神怎樣寶貴的看待我,也怎樣寶貴的看待他。他不可愛不是因為自己,而是因為裡面的罪,我們要把人和罪分開看,要愛這個人本身,而不是愛他的罪,相反我們為他的罪禱告,讓神來改變他罪的習慣。其次,不要把自己當成救世主,一定要去愛所有的人,這樣會讓自己很累,因為我們都不是耶穌。第三,從身邊的人開始,一點點去實踐愛,不能愛的時候來到主的面前傾訴自己的軟弱,祈求主加給力量繼續去愛。只要我們常常親近神,常常去實踐愛,自然就學會愛更多的人。
願每個弟兄姐妹明白主的心意,真實的愛神,也去愛身邊的弟兄姐妹,實踐主的誡命,讓世人看見我們,就能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讓主的名得到榮耀。
(作者: 菲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