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銅陵市樅陽縣陽和村鄭傑(化名)等人向新京報記者反映稱,樅陽縣麒麟鎮陽和村的小凹山場和月山山場將建設大型養豬場,在相關手續不齊全的情況下,已經砍伐數千株樹木,且村委會發布公告要求,兩座山場內的上百座祖墳須期限辦理遷移手續。
儘管目前遷墳、伐林已經暫停,但村民們仍有諸多疑問。「建大型養豬場,環評報告在哪裡?環評報告拿不出來,怎麼就開始大規模『圈地』?」鄭傑等人提出質疑。
連日來,新京報記者就該「遷墳、伐樹」事件進行多方採訪調查,發現養豬場項目尚未通過環評。
村民:數千樹木被砍,要求限期遷墳
「我老家在安徽省銅陵市樅陽縣麒麟鎮陽和村,陽和村有陳莊、姚莊好幾個村民組,村邊有小凹山場和月山山場兩個大山場,我家離山場大約500米,山場下遊就是基本農田、小型水庫和水塘。」鄭傑介紹說,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村民們就開始在這些山場上義務挖坑種樹。到現在,這些樹木已經長大成林。
今年8月的一天,遠在上海工作的鄭傑突然接到老家親人打來的電話,讓鄭傑趕緊回老家遷墳。鄭傑匆匆趕回老家,才聽說小凹山場和月山山場建大型養豬場,村委會發布公告要求村民遷出祖墳。
「除了遷墳以外,小凹山場和月山山場有數千株林木被砍掉。在被砍伐過的林木周圍,有人看到過一些『防汛抗旱』的宣傳牌子。」陽和村村民王月(化名)說。也有部分村民感嘆,「從小陪到大的林地,一下子遭到大面積砍伐,感覺很心疼。」
「小凹山場和月山山場距離最近的居民區僅500米,下遊還有水庫。在這裡選址建大型養豬場,環評報告在哪裡?養豬場建成之後,誰能保證不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環境安全?大規模砍伐樹木,是否具備砍伐證?小凹山場和月山山場內有上百座墳墓,一時間又該遷至何方?」鄭傑感到很疑惑。
大型採伐設備開進了山場。圖片來源 受訪者供圖
調查:養豬場尚未通過環評
在調查「遷墳、伐樹」事件中,鄭傑等部分村民向新京報記者提供了一份樅陽縣麒麟鎮陽和村民委員會於今年7月28日發布的遷墳公告。公告顯示,安徽新希望六和公司陽和村建設項目已列入樅陽縣重點項目建設計劃,項目位於陽和村月山山場、小凹山場。現項目開工在即,請位於項目範圍內的墳主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26日),速與陽和村聯繫,辦理遷墳手續。逾期未遷,將視為無主墳,由施工單位深埋處理。
麒麟鎮陽和村黨支部書記鄒某清對新京報記者說,「遷墳公告確實屬實,我們都是按照鎮、縣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發布的公告,一定要按法律規定辦事。」
樅陽縣麒麟鎮陽和村民委員會貼出遷墳公告。圖片來源 受訪者供圖
「祖祖輩輩的墳墓被要求限期遷走,且不按期遷走會被深埋,我們無法接受。」鄭傑坦言。不過,到了8月26日,部分村民並未如期遷墳。「有關部門也未再要求村民遷墳。大家都想看一下權威部門出具安徽新希望六和公司陽和村建設項目的相關手續。」
安徽新希望六和公司陽和村建設項目到底是什麼項目?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安徽新希望六和公司系大型的從事生豬養殖、加工企業。在遷墳公告發布後,樅陽縣曾在8月19日召開第83次常務會議,會議其中一項內容,就是聽取「新希望集團樅陽生豬養殖場道路建設」。
連日來,記者就該項目的建設及後續處理問題多次與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方面取得聯繫,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稱,「要對項目方面進行具體了解之後再做回復。」
在新京報記者的一再追問下,鄒某清道出了「遷墳、伐樹」事件的背後原因,「新希望六和公司要建養豬場,砍伐林木,佔地建項目,還要遷墳。」
新京報記者就上述項目的環境問題又與樅陽縣生態環境分局辦公室取得聯繫,一名施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建養豬場要縣發改委立項審批,然後再進行環評,同時要進行規劃之後再通過國土部門進行用地審批,如果環評不過關,是不能進行建設的。
新京報記者還與樅陽縣農業農村局主管畜牧業務科室取得聯繫,一名王姓負責人對記者說,「建養豬場要先確定土地性質,非基本農田、非林地都可以建養豬場,然後到農業農村局備案,之後,農業農村局對項目進行選址風險評估,包括天然和自然屏障,以及周邊居民居住情況等,主要是針對環境方面的影響評估。養殖規模在5000頭豬以下是承諾制,5000頭以上必須進行環評。」
就養豬場是否通過環評的問題,新京報記者向樅陽縣麒麟鎮鎮長方聯勝求證,對方回復稱,「陽和村月山山場、小凹山場內建設的養豬場項目已經通過立項,現在環評只是在預審階段,也就是說整個項目目前還未完全通過環評手續,相關手續環評不過關,就不能繼續施工。」
質疑一:遷墳公告發布主體是否合規?限期強制遷墳合理嗎?
鄭傑、王月等部分村民對「遷墳公告發布主體」「限期遷墳」提出質疑。他們認為,養豬場項目尚未通過環評,樅陽縣麒麟鎮陽和村民委員會就發布遷墳公告,這是否合規?「遷墳公告規定了30天遷墳期限,明顯帶有『強制』意味,事先並未與相關村民進行協商。」
村委會為遷墳公告發布主體是否合規?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房玉洲律師解釋說,村委會最多也就是傳達上級的指示,或者說轉發的公告,上述遷墳公告發布主體沒問題,算是正常的例行公事。
對於「強制遷墳」「限期遷墳」是否合理的問題,房玉洲律師表示,首先確定的是,遷墳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一般情況下,針對村民世代埋葬的墳地,不能進行強制限期遷移,需要與村民進行協商處理。除非涉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進行遷移的墳墓,當地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補償方案,制定規範程序去實施。建議當地政府一定要按規辦事,切勿盲目施工,要慎重處理遷墳事宜。
質疑二:伐木目的為何?伐木主體有誤?
至今,鄭傑、王月等村民並沒有看到砍伐樹木人員及企業出示有效採伐證。
小凹山場和月山山場有很多樹木被砍掉了。圖片來源 受訪者供圖
針對村民質疑「砍伐林木為建養豬場」,鄒某清告訴新京報記者,「早在2005年11月,陽和村已經將這些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轉讓給了安慶曼圖林業有限公司(簡稱『曼圖公司』)。後來,曼圖公司又將該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轉讓給了全椒縣祺武草木製品廠,現在砍伐的主體是祺武草木製品廠。祺武草木製品廠砍伐這些樹的原因是由於企業經營需要,已經在2020年8月份辦下了採伐證。」
在採訪中,鄒某清向記者出示了一份由安徽省林業局和樅陽縣林業局共同籤發的《林木採伐許可證》,持有該許可證的抬頭單位顯示為麒麟鎮陽和村,範圍為小凹山場和月山山場附近,採伐面積為6.04公頃,株數為7248株,採伐強度為100%。採伐期限為2020年8月4日至11月4日,發證日期為2020年8月4日。「目前已經砍伐了約70畝林地,平均每畝地約有樹木70株,這些樹木有一部分由於村民的阻止還沒有運走。」鄒某清說。
《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持有主體為麒麟鎮陽和村。圖片來源 受訪者供圖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銅陵市委辦公室曾在9月4日回應村民稱,近年來,樅陽縣為構建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格局,先後引進新希望六和公司生豬育肥場等項目,擬徵用麒麟鎮陽和村172畝土地建設相關設施,現正依法合規開展徵遷、環評等相關工作。另外,前期因防汛需要,經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批准,在陽和村山場採伐林木用於抗洪搶險物資儲備,並非亂砍亂伐現象。
對於這份《林木採伐許可證》以及上述「採伐林木用於抗洪搶險物資儲備」的說法,包括鄭傑在內的多名陽和村村民均提出質疑,「為了建大型養豬場,新希望六和公司砍伐林木、強行遷墳。可是,這份採伐許可證是下發給陽和村的,也就是說採伐主體應該是陽和村,並不是新希望六和公司,也不是祺武草木製品廠。既然說是合理合規的採伐,為何不光明正大地以這些企業名義申請採伐證呢?此外,採伐證是8月4日生效,而此時抗洪已經結束,『採伐林木用於抗洪搶險物資儲備』這個伐樹理由不符合實情。」
對於採伐林木是否用於抗洪搶險物資儲備的問題,方聯勝回復記者稱,「這些事情都請去問陽和村村支書,以他的解釋為準。」然而,陽和村村支書鄒某清告訴記者,「我們都是執行鎮、縣政府的指示,具體情況我就不清楚了。」
鄒某清還進一步解釋說,「辦理採伐證需要村上協助辦理,如果村裡不協助,這些企業肯定辦不下採伐證。」
樅陽縣林業局一名吳姓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證明了上述《林木採伐許可證》的真實性,當記者問及該證的使用主體是否專為「陽和村」時,吳姓負責人回答,「我是下發此證的負責人,上述林木確實是祺武草木製品廠的彭其武組織砍伐的,具體情況我得查一下再作回復。」
新京報記者聯繫了銅陵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森林科,一位劉姓科長表示,「我們已大概了解了上述事件,目前,這宗地還屬於林地性質,樅陽縣已經向我們進行了匯報,今年9月初,我們已經將此事向安徽省林業局進行了匯報。關於採伐證的持證主體一事,確實有些不太合適。我正要從現在的部門調走,等另一名負責人回來,我會將此事轉告給他。」
房玉洲律師認為,上述《林木採伐許可證》的使用主體是明確的,從表面看,此證是賦予陽和村村民集體組織的採伐權利,一般情況下,其他企業和個人是不能使用此證的。如果其他組織擅自進行砍伐,則涉嫌違法行為。
專家:建大型養豬場須先環評,不能未批先建
「目前,一些村民不同意,所以遷墳事宜已經暫停了。」鄒某清說。
「這些事情都要依法按規處理,到目前為止沒有遷墳的,需要進一步溝通才能進行,決不允許程序顛倒。」方聯勝鎮長如是說。
關於建設大型養豬場項目的主要程序方面問題,房玉洲律師向新京報記者介紹說,一般情況下,建設一個大型養豬場項目,首先要立項,隨後就要經過環評和土地規劃審批等程序,通過之後才允許開工建設,絕不能程序顛倒。現在對於國土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方面尤為重視,建議當地政府一定要按規辦事,切勿盲目施工。
國家城市環境汙染控制技術研究中心研究員彭應登表示,大型養豬場養殖方式一般分為規模化圈養和生態放養,無論採用哪種方式養殖,首先要注意不要觸碰生態紅線,也就是要防止項目對周圍水源和森林自然的破壞,同時,還要考慮周圍居民聚集區的防護距離在500米以上,要考慮畜禽糞便和廢水的處理,避免異味對周圍空氣的汙染。建議當地政府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對上述項目進行環評,切勿未批先建。
截至新京報記者發稿時,並未收到安徽銅陵市樅陽縣上述各方針對「遷墳、伐樹」事件的進一步回應。新京報記者將繼續關注此事進展。
新京報記者 張建
編輯 武新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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