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是對強悍兇惡匪徒的簡稱,這些人通常以暴力恐怖為手段打劫,勒索綁架,盜竊他人財物,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非常可怕的存在,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殺人如麻的白寶山。
一般來說,我們看到「悍匪」二字,都會不由自主地把它和男性聯繫到一起,然而今天故事裡的主人公,卻是一位女子,並且是非常貌美的女子,當年她在連續殺害4人後,還想繼續犯案,所幸被公安機關及時逮捕,眼看著就要被判死刑,她卻在庭審時說出一句話,從而多活了3年。
1967年,一個可愛的女嬰在黑龍江佳木斯市樺川縣一農民家庭呱呱墜地,父母為其取名為馬豔紅。由於家庭貧困,馬豔紅從小就過著極其艱苦的日子,這樣的生活也讓她明白,錢,是多麼的重要,故而她一直拼命幹活賺錢,想著以後做生意發財。
夢想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儘管馬豔紅很努力,卻也是杯水車薪,這時候她把心思動到了其他地方——嫁個有錢男人。話說這馬豔紅從小就長得特別漂亮,是遠近聞名的美女,不少小夥子都心儀於她。經過「仔細挑選」,馬豔紅在20歲那年嫁給了同村一條件非常不錯的人,並生下了2個孩子。
後來她告訴丈夫,自己想做點生意,但丈夫直接拒絕了她,說一個女人就好好待在家裡,別想這些有的沒的,這讓馬豔紅十分不甘心,於是在1993年,她毅然與丈夫離婚,一個人來到佳木斯闖蕩。
馬豔紅拿出所有積蓄,在佳木斯做起了小本生意,想著以後可以飛黃騰達,過上好日子,可她壓根沒有經營頭腦,生意是越做越差,最後賠得血本無歸,多年積蓄瞬間化為烏有,甚至連房租都交不起了,馬豔紅幾乎要崩潰。
所幸房東徐學禮是個好人,他看馬豔紅年紀輕輕,一個人出來闖蕩,怪不容易的,便允許她過段日子再交房租,還時不時邀請她去自己家吃飯,鼓勵她別灰心,此時的徐學禮哪裡知道,自己這是「引狼入室」。
這天,徐學禮家買了好菜,又邀請馬豔紅來吃飯,馬豔紅欣然赴約,並帶來了「飲料」,席間,大家有說有笑,然而很快,徐學佳一家人就感覺頭暈腦脹,接著便昏睡過去,馬豔紅冷笑著站了起來,從徐學禮身上拿出他的錢包,裡面是一張張百元大鈔,馬豔紅的眼睛瞬間亮了。接著她又搜遍徐學禮的家,獲得5000多元錢。
原本,她想的是拿到錢就走,可臨走前,又怕徐學禮醒來報警,結果一不做二不休,拿刀殺害了這無辜的一家三口,並殘忍地將他們進行了分屍。當警察發現時,馬豔紅早就逃得沒影了,而看了現場的慘狀,警察下意識覺得犯案的是男人,故而沒將馬豔紅定為第一嫌疑人,她也因此躲過一次又一次抓捕。
拿著搶來的錢,馬豔紅過上了瀟灑的生活,但很快便花光了,由於搶錢「不費力」,馬豔紅再次動起了歪心思,很快,一個名叫董大慶的男子進入了她的視野。
董大慶是當地的一名幹警,家庭條件也非常不錯,人也老實靠譜,馬豔紅化名為「任秀娥」,想辦法接近他,憑藉著過人的美貌,她很快就贏得了董大慶的心,兩個人同居了,馬豔紅見時機成熟,故技重施殺害董大慶,並拿走了董大慶為娶她準備的20000元。
在上世紀90年代,2萬元可是一筆大數目,加上董大慶是當地幹警,此案引起警方高度重視,在警察日以繼夜的努力下,成功抓捕馬豔紅,面對鐵證,馬豔紅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然而當她聽到宣布她死刑時,她瞬間慌了。
馬豔紅當庭大喊:「我是冤枉的,都是『王某』指使的我!」說來也是巧,當時正好有一位王姓的在逃人員,經過警方慎重考慮,決定繼續調查,故而這個殺人女魔頭馬豔紅,又多活了3年,直到王某被捕,才知道兩人根本沒有關係。
1998年12月22日,馬豔紅被依法處決,獲得了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