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茲在茲,無日或忘
——「2019@共和國」系列報導之「褒揚烈士」
■劉 毅 賈志軍 胡 競
寫在前面
天地英雄氣,千秋尚凜然。
英雄烈士是中華民族的脊梁,蘊含著跨越時空的精神力量。習主席強調:「對為國犧牲、為民犧牲的英雄烈士,我們要永遠懷念他們,給予他們極大的榮譽和敬仰。」
2019年,《烈士褒揚條例》修改實施、《烈士紀念設施規劃建設修繕管理維護總體工作方案》印發、國家再次提升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第六批在韓中國人民志願軍烈士遺骸在瀋陽抗美援朝烈士陵園安葬……一系列強有力的國家行動,彰顯著捍衛英雄、緬懷先烈的堅定決心,全社會褒揚烈士功績、弘揚烈士精神的氛圍不斷濃厚。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可以告慰先烈:共和國永遠不會忘記,人民永遠不會忘記。
國家強化對烈士紀念設施的統籌管理
今年初春,瀋陽抗美援朝烈士陵園,蒼松含悲,莊嚴肅穆,樂聲婉轉低回。
《思念曲》再度奏響,禮兵們抬起烈士棺槨,緩步走向安葬地宮。全場人員向烈士棺槨行注目禮,默默送別。
60多年後,10位志願軍烈士英靈回到祖國和人民的懷抱,在中華大地安息。
參加儀式的人們排起長隊,向烈士獻花致敬,並繞廣場一周瞻仰烈士英名牆。英名牆上刻滿了烈士的名字,這是祖國和人民對他們的永遠銘記。
時隔80餘年,透過「三年不飲湘江水,十年不食湘江魚」這14個字,依舊可以感受到湘江戰役的慘烈。是役,中央紅軍由8.6萬人銳減到3萬餘人。
「英雄血染湘江渡,江底盡埋英烈骨。」為了祖國繁榮富強和人民幸福安康,無數英雄的中華兒女前赴後繼地奉獻著青春、熱血和生命。
在今年烈士紀念日前夕,為深入貫徹落實習主席對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著力推進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工作,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烈士紀念設施規劃建設修繕管理維護總體工作方案》,明確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工作目標任務,提出要規劃建設好烈士紀念設施,完善弘揚英烈精神紅色教育基地體系;修繕保護好烈士紀念設施,營造尊崇英烈銘記功勳的濃厚社會氛圍;管理維護好烈士紀念設施,形成規範完備的組織保障管理體制。
在中宣部等十多個部委的指導和支持下,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全面部署、全力落實相關工作:桂北5縣對挖掘收殮到的湘江戰役紅軍烈士遺骸和零散骸骨進行集中安放,68項湘江戰役紀念設施項目全部竣工。
青山處處埋忠骨。從境外到國內、從荒漠草原到密林深處、從高山海島到中原腹地,一座座英烈的豐碑在中華大地巍巍聳立。
9月底,我國第一部革命紀念設施志暨國家級烈士紀念設施卷編纂完成。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共有100多萬處烈士紀念設施,其中國家級烈士紀念設施277處。
日月經天,江河行地。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徵程中,那些為國捐軀先烈們的名字,將永遠熠熠生輝!
9月30日,烈士紀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獻花籃儀式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 龐興雷攝
幫烈屬解決困難,替烈士為父母盡孝
「男在此為國作事,非謂有男國即不亡,乃國家育養學生,歲糜巨萬,一旦有事,學生尚不出力,更待誰人?」在清華大學2019年烈士紀念日祭掃活動中,清華學子飽含深情的朗誦,道出了先烈們對民族大義的堅守、對革命事業的忠誠和對祖國執著而深沉的愛,聞者落淚,聽者動容。
「傳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題教育活動、「尋找英雄」活動、「重溫烈士家書」活動……這一年,全國各地開展形式多樣的傳承英烈精神活動,在全社會濃厚了緬懷英烈功勳、傳承英烈精神的良好氛圍。
蒼山巍巍,江水泱泱。英烈精神,永續傳揚。
「這捧浸染著烈士鮮血的泥土,現在由你守護。」清明節前夕,在烈士沈國良墓碑前,一場特殊的交接儀式正在進行。剛調整崗位的第72集團軍某旅指導員張健,向新任指導員張令昌移交這份崇高的責任,並帶新指導員到烈士家裡「認親」。
自從2011年與沈國良烈士父母「結對認親」以來,這份從烈士犧牲戰場取回的泥土已經歷了3次交接。目前,這個旅與駐地13個烈士家庭「結對認親」,超過2000餘名官兵成為烈士家庭「新成員」,幫助烈士家屬解決困難,替烈士為父母盡孝。
「媽,媽,你快看,咱亮亮被授予『人民英雄』榮譽稱號了。」9月17日,在女兒申海霞的催促下。維和英雄申亮亮的母親楊秋花急忙打開微信,戴著老花鏡一字一句地讀著一條名為「申亮亮被授予『人民英雄』國家榮譽稱號」的文章。讀畢,申媽媽已淚眼婆娑。
祖國不會忘記那些為國捐軀的烈士,他們的家屬應當共享榮光,烈屬的夙願應當得到全社會的關注。
今年以來,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印發的《關於規範為烈屬、軍屬和退役軍人等家庭懸掛光榮牌工作的通知》,數千萬戶家庭已懸掛了光榮牌。
退役軍人事務部負責人說,要把懸掛光榮牌的優良傳統持續保持下去,把對烈屬、軍屬和退役軍人等家庭的尊崇優待傳承下去。
從今年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升「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
據悉,這是繼去年8月1日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補助標準後,再次提升生活補助,這也是自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第29次提高「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的關心關愛。
依法捍衛英烈尊嚴,有力震懾不法分子
今日中國正在發生著日新月異的變化,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加接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實現我們的目標,需要英雄,更需要英雄精神。
然而,有一段時期,歷史虛無主義思潮沉渣泛起,貶低、污衊、醜化革命先烈和英雄模範的現象在社會中時有出現。
是任由這種錯誤思潮泛濫,還是依法保護烈士紀念設施、捍衛英烈榮譽?答案不言而喻。
今年3月以來,對詆毀四川涼山救火犧牲烈士名譽等多起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案件,重慶、河北保定、湖北隨州、陝西榆林、浙江縉雲、福建南平等多地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英烈保護民事公益訴訟,用法律捍衛英烈尊嚴,旗幟鮮明地保護英烈名譽。
11月20日,湖北省首例涉保護英烈設施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在湖北省浠水縣開庭審理。
浠水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浠水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對浠水縣團陂鎮十三小學幼教樓建設項目規劃和管理工作中未依法履職,規劃許可建設的十三小學幼教樓侵佔了十三廟烈士紀念碑保護範圍的土地,阻礙了社會公眾瞻仰、悼念英雄烈士,損害了十三廟烈士紀念碑的文化價值,致使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法院當庭宣判,判決被告浠水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實施浠水縣團陂鎮十三小學幼教樓建設項目規划行政許可中未依法履行職責的行政行為違法。
一年來,全國各地認真貫徹英雄烈士保護法,對多起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通過發出公告或當面徵詢意見,促請英烈近親屬起訴,對未能提起訴訟的,江蘇、山東等地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6件;對英烈紀念設施保護不力的,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36件,均獲採納。這些行動有力維護了英雄形象,震懾了不法分子,淨化了社會輿論環境,在全社會產生積極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