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海峽導報6月12日訊 在廈門經商的鐘老闆,被人注射大量毒品後,扔進水坑溺水身亡。昨日,記者從廈門中院獲悉,殺害鍾老闆的兇手林某一審被判死刑。
這是一場因高利貸引發的命案。原來,鍾老闆生前曾借給林某一筆六萬元的高利貸,林某還不起欠款,為了賴掉這筆債務,就動了殺機。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林某說:「利息確實是太高了。他原來是每個月來拿利息,我確實付不出那麼多錢,所以我就給他(鍾老闆)注射海洛因。」
廈門富商橫屍龍海
2010年12月29日,在漳州龍海的角美鎮,驚現一具男性屍體。
警方經過調查,確認這名死者是在廈門經商的鐘老闆。法醫鑑定後發現,鍾老闆被人注射了大量的海洛因,造成中毒性休克,並在瀕死期溺水身亡。
到底是什麼人給鍾老闆注射了毒品?警方經過調查,很快將犯罪嫌疑人鎖定在了家住思明區湖濱二裡的林某身上。
案發當天,鍾老闆生前接觸的最後一個人,正是林某。當天,林某約鍾老闆到思明區的某小區,說是要歸還鍾老闆六萬元錢。
本來約好是還錢,怎麼就成了暴力搶劫?林某和鍾老闆之間到底有什麼深仇大恨,以至於他如此殘忍地對待鍾老闆呢?
一筆借款引發命案
原來,2010年10月,林某向鍾老闆借了五萬元錢,並說好付給鍾老闆高利息,同年12月,又以相同利率再借了一萬元。到了年底,鍾老闆幾次向林某催討這六萬元錢,但林某卻遲遲拿不出錢來。於是,林某動了殺機。
就這樣,林某精心設計了一個局。他糾集了陳某財、江某宏等人,然後,再給鍾老闆打電話,騙他說要還他錢,讓鍾老闆「過來拿錢」。
等到鍾老闆過來後,林某及其同夥先是強迫鍾老闆寫下欠款已還的條子。之後,他們又把鍾老闆身上的財物洗劫一空,並威脅鍾老闆說出銀行卡密碼,由陳某金負責取出了卡上的存款。
隨後,林某拿出了早已準備好的海洛因,裝入針筒,全部打進了鍾老闆的胳膊。
「注射完沒過多久,就發現他的皮膚還有指甲,都變皺變黑了,當時,我們也確實是害怕。陳某金對我說,他老家那邊有個很偏僻的地方,把他丟在那邊,警方是找不到的。」林某交待說,隨後,他和陳某金就把休克狀態的鐘老闆拖到了車上,拉到了漳州角美。隨後又扔在了一處水坑裡,導致瀕死的鐘老闆溺水身亡。
嫌犯狡辯稱「很冤」
通過調查布控,警方很快將林某等人抓捕歸案。隨後,林某及其同夥共5名犯罪嫌疑人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有意思的是,庭審時,在法庭上,除第一被告人林某外,其他幾名被告人都一齊喊冤,紛紛表示自己只是被林某騙了,做了林某的棋子。
第二被告人陳某金說:「是林某對我說,要先出島,我在車上的時候,坐在副駕駛座上面。我轉過去看見鍾老闆的手垂在那邊,一摸手是冰的,我就跟林某說,這人已經死了,他還說『早就死了』。」
第三被告人陳某財也說,案發當天,是林某叫他去幫忙的,「他說嚇唬對方而已,我也不知道是什麼事情,當我們到現場之後才知道,是高利貸的問題引起的」。
第四、第五被告人的江某宏和林某麟則說他們「更冤」,江某宏說自己只是被陳某財一起拉來充人數嚇人的。
首犯一審被判死刑
但是,依靠狡辯無法逃脫刑責。近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了公開宣判。法官認定,五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搶劫罪。其中,林某和陳某金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惡劣。因此,法院判定:第一被告人林某被判處死刑;被告人陳某金則被判處無期徒刑;被告人陳某財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被告人江某宏被判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林某麟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同時,第一被告人林某和第二被告人陳某金還被判賠償受害人父母經濟損失人民幣74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