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12月10日,上海某報刊出一條令人震驚的消息:兩名院士因嚴重違背科學道德被除名。昨天有媒體報導,兩院士是中國科技大學原副校長方勵之和華東理工大學原校長陳敏恆。
據了解,中科院歷史上還從未有過院士除名的記錄。消息傳出來後,《南方周末》記者對此進行了追蹤調查。
方勵之被除名有政治原因
記者首先找到中科院學部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張存浩,張院士稱,這兩名院士一位是中國科技大學原副校長方勵之,另一位是華東理工大學原校長陳敏恆。其中,方勵之被除名有政治方面的原因,陳敏恆被除名有科學道德的問題,也有經濟方面的原因。
張院士說,在對陳敏恆的處理上,中科院非常謹慎,最後按照院士章程,由院士們投票表決,並在2000年6月舉行的院士大會上公布。
陳敏恆被所帶博士生連累
記者輾轉聯繫,想直接採訪陳敏恆本人,但陳拒絕談論此事。
據了解,陳敏恆的事在很大程度上與當年非常有名的「胡黎明事件」有關。
1991年,當時28歲的胡黎明從華東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畢業留校,到晉升教授,取得博士生導師資格,胡黎明只用了兩年時間,成為當時全國最年輕的博導之一。但1997年的時候,他6年前的博士畢業論文「剽竊醜聞」被揭露了出來。
胡黎明的導師就是陳敏恆。不僅如此,胡發表的另外幾篇造假論文中也有陳的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