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某群裡大家還在討論為何現在單身的那麼多,我轉發了碾壓前女友那則新聞,另一位朋友轉發了拉姆被燒傷的新聞,結果今天就看到拉姆去世的不幸消息!
對,我和廣大網友一樣,多希望現在也可以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給這個渣前夫處以火刑,讓他嘗嘗被活活燒死的滋味!
家暴,不該等人被打傷了打死了才被提起才被重視,才有人管。這不是家事,這是故意傷害和殺人!遇到家暴,該怎麼辦?在此寫幾點建議,希望對大家有用:1.報警。
即便警察不處理,也留下了報警記錄可查(同時可以向當地婦聯等單位反映,同樣的效果,即便這些單位不作出實質性處理,也會留下相關記錄)。
不管傷得輕重,都有了醫療記錄;自己也可以拍攝傷情照片留存。報警和醫療記錄都可以作為家暴的證據提供;同時,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防止受到進一步的傷害。
如果沒有孩子,能不聯繫就永遠不要聯繫了。(第三四點同樣適用於戀愛或同居,一旦遭遇家暴,要立即分手,有多遠走多遠能不聯繫就不聯繫,記住這是及時止損的最好辦法,也是保命的最好辦法)
但是,講真,作為一名曾經家事庭的法官,基本沒看到被認定為家暴的,且籤發的人身安全保護令也屈指可數。
而實踐中,統計數據顯示,家暴又廣泛存在,平均每7.4秒就有一名女性遭到丈夫毆打(人民日報去年數據)。這個矛盾點,值得我們深思。
同樣地,每次曝光出來的案件基本都是受害人被打傷打死了,在此之前,有多少部門會以「家務事」勸和乃至不了了之?任由家暴發展並致最終惡果?家暴不是家務事,是種犯罪,希望引起全社會的足夠重視!我們缺的不是法律,而是落實!當然,如果法律更完備肯定對預防家暴、懲治家暴、杜絕家暴更有力!歌曲《國家》中的歌詞說「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小家矛盾惡化,維護不好,將成為影響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所以,抵制家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