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發生一起家暴致死案件:
湖北陽新縣闞女士因不堪忍受丈夫的長期家暴,向法院起訴離婚。2021年1月8日,闞女士陪同法官到家裡做房產評估,法官離開10多分鐘後,闞女士在家門口被丈夫砍了多刀。因傷勢過重,1月11日,闞女士去世。病歷顯示,闞女士全身多處刀砍傷,顱內多處開放性骨折並顱內出血。
最近發生了太多家暴案、殺妻案:山東禹城方洋洋因不孕被婆家打死;四川藏族姑娘拉姆被前夫縱火燒死;杭州來女士被丈夫殺死碎屍……
若你認為這些家暴致死案例太極端,家暴並沒有這麼嚴重、這麼普遍,那你就錯了。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2.9%的女性和19.9%的男性曾遭受家暴,這意味著在我國,每5個人中就有1人遭受過家暴。
家暴是如此嚴重、如此普遍,我們遭遇家暴的可能性很大,你是否思考過這樣一個問題:假如不幸遭遇家暴,你能逃離嗎?
報警,申請告誡書,行嗎?
當然可以,家暴是違法行為,你當然可以報警。《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也規定,公安機關接到家暴報警後,應及時出警,制止家暴,調查取證,協助就醫,鑑定傷情。對家暴情節較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對家暴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可是你知道嗎?拉姆報過警,警方說,這是家庭糾紛,除了「警告男方不要太過分」外愛莫能助,「清官難斷家務事。」方洋洋的娘家人長時間見不到方洋洋,懷疑其被軟禁,也報過警,警方稱,兩人是合法夫妻,不存在綁票、軟禁。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總可以保護我的人身安全了吧?
依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你當然有權利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可是你知道嗎?人身安全保護令很難申請的。2020年11月25日,最高法院聯合全國婦聯、中國女法官協會召開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民一庭庭長鄭學林表示,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國法院共籤發人身安全保護令5749 份。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4年多的時間,全國14億人口,才發出5000多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假如你很幸運地獲得法院籤發的人身安全保護令,也不能保證你從此遠離家暴!為什麼?因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是個大問題。人身安全保護令由法院執行,法院怎麼執行?能派出法官、法警保護你嗎?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很大程度上依賴施暴人的自覺,若其不自覺履行,法院也沒有更好的措施保護你。
離婚,總可以逃離家暴了吧?
恭喜你,你終於有勇氣要離開施暴人了。
可是,以家暴為由離婚,家暴很難被認定,能被認定家暴的離婚案件只有6%-10%左右,更不要說以家暴為由要求損害賠償了。
為什麼家暴難以被法院認定?因為,取證難,認定標準高。家暴一般發生在私密環境,外人不得而知,難以為你作證。我有受傷的照片、病歷啊。你有證據意識,收集、保留了證據,很好!受傷後的照片、病歷,只能證明你受傷了,能證明誰打的你嗎?我被打時,錄音錄像了,報警了,有出警記錄,總可以證明,是誰打的我吧?非常好!可是,你知道嗎?一兩次的被打,仍然不能被法院認定為「家暴」哦!《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你證明得了一次、兩次被打,你能證明一段時間內,經常性、持續性地被打嗎?
更可怕的是,即使你能證明存在家暴,可能婚沒離完,你的命就沒了!
離婚只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對協議離婚,《民法典》規定了30日的離婚冷靜期;對訴訟離婚,要先調解,調解不成,第一次起訴,法院一般不判離婚,你還要第二次起訴離婚。離婚麻煩又費時,闞女士就死在離婚過程中。現在《民法典》規定,若調解無效,存在家暴等情形的,第一次起訴就應當判離婚,不必第二次起訴,這是個好消息,希望不要再出現闞女士這樣的不幸吧!
離婚了,就能安全嗎?
費盡千辛萬苦,終於離婚了,恭喜你。可是,離婚了,就安全了嗎?曾經,拉姆也以為,離婚後,自己就安全了,結果她被前夫潑汽油燒死了。
若離婚都不能逃離家暴,你終於絕望了,你還能怎麼辦?
長期的嚴重的家暴,最終只有兩種結果:一種是,受害人被家暴致死,如闞女士、方洋洋、拉姆、來女士……;一種是,受害人奮起反抗殺死施暴人,如被丈夫砍掉一個手指的李彥、錘殺禽獸丈夫的重慶劉某會、紀錄片《女子監區調查》裡的女人……
我國有《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婦女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了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強制報告、離婚等等法律措施,仍然不能保護受害人免於被家暴;我國有《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規定了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名,並有拘留、罰款等治安處罰措施、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等嚴厲刑罰,仍然不能防止家暴的發生。家暴就像一個沼澤,一旦陷入,只有毀滅!
那麼,若不幸遭遇家暴,你還能逃離嗎?
能,但機會只有一次,一定要把握住!那就是,在第一次遭遇家暴時,就報警,就離婚,就徹底離開他!因為,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是逐漸升級的,第一次家暴時,一般都不嚴重,你還有機會逃離。千萬不要因為他的痛哭流涕、下跪磕頭、書面保證而心軟,一定要在剛一腳踏上沼澤時,及時剎車,否則只有無盡的掙扎、折磨,直至死亡!
當然,遭遇家暴後再逃離,都是事後救濟,也晚了,能不遭遇家暴是最好的。希望各位朋友,在戀愛時、結婚時,一定要睜大眼睛,找個良人,遠離家暴,平安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