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奇怪,明明有生殺大權,為什麼身為上司還要曲折的逼著下屬離開呢?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在合同期內解聘員工,需要給予一定的補償金。在這個問題上,身為領導心如明鏡,然而有些人當他想解聘某個員工時就會有所規避,而這幾種就是逼員工自己離職的慣用招數。
架空權力
一個人在不同職位都有自己自己管轄範圍的權力,辛苦的背後換來的同時也有其相應的駕馭掌控能力,因為勞動,因為工作過程中產生的價值收益,才會形成自己對這個公司產生一定的影響力和價值。所以在某種角度來說,上司交付的工作和任務越多,反而對員工越有利,但當領導開始不斷收回你的工作和權力,職位雖未有大的變動,可就是名存實亡甚至無需工作,那麼完全架空一個人,白拿薪水的狀態,可不是真的想供養著員工,而是逼其自覺離開,領導只是想通過架空你的方式,讓員工知難而退,從而主動離職,這樣公司就節省了一大筆的賠償金。
職位調動
其實管理更為精密有遠見的公司也會定期做職位變動,因為輪崗會讓同一員工掌握不同的職業技巧能力,從而減少因為某員工突然離開後,崗位空窗期帶來的損失。但雖然是原公司,隔崗如隔山,進行崗位調動使員工在原工位上的努力付諸東流,更會加大工作量和難度,這樣很容易產生員工情緒,錯漏百出或者乾脆氣憤下選擇離職,所以這也是上司逼下屬離職最常用的手段之一。
孤立員工
雖然在職場人際關係只是附屬品,但在工作過程中缺少不了人與人之間的合作和助力,一旦你得罪了領導,又或者領導通過自己的權利和影響力,造成大家本能自覺的都來孤立你,辦公室裡都很注重風向,站錯隊很容易殃及自己,因而領導在用這種方式懲罰你的同時,關鍵是讓你覺得幹不下去或覺得無趣自動離職。
故意刁難
領導如果想刁難一個員工那實在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一方面是找工作中的紕漏,但凡找到一點點的錯誤就無限放大且不留情面的羞辱狠批,而且會挑選各種你不擅長,又或者手頭工作已經非常多的情況下繼續增加新任務。
有些領導的施壓是為了培養新的高管接班人,激發其潛力,但有些明顯的是雞蛋裡挑骨頭你做什麼都不對他心思,而且對人不對事,一旦工作成果是別人遞交的同一方案沒準還會得到嘉獎讚許,所以很多人都由於不堪忍受這樣的嘴臉,又或者情緒下選擇離職,而這種故意刁難的行為,逼員工自動離職本就是原本的目的。
忽視員工所有的工作成績
當員工自己為公司做的任何努力,取得的任何業績,老闆都直接無視,你在職一天我發你薪水,幹錯了就要接受懲罰,但幹對了幹好了則是應該的事情,當自己一腔熱血的努力得不到任何的肯定與認可,對於一個員工來說是莫大的羞辱和否定,在工作中得不到自我價值實現的反饋,減少的是工作的熱情,喪失的則是職業生涯的希望,從而無奈下很容易也選擇離開重新開始。#職場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