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南京溧水區無想山水庫旁,一女子趁同伴彎腰繫鞋帶時將其推入水中的視頻引發關注。此後,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發布通報稱,視頻中的兩名女子均已溺亡,且經初步調查,兩名死者分別為史某某與劉某某,二人曾為同事關係。
監控視頻顯示,事發時,推人女子史某某不僅趁同伴不備將其推入水中,在自己也跌入水中時,還疑似有按壓同伴進水的舉動。據被推者劉某某的女兒小雪(化名)稱,自己母親與史某某僅是前同事關係,並非網傳的閨蜜關係,且許久未曾聯繫,「我也不知道媽媽和她是否有過什麼過節。」
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通報
史某某為何要將劉某某推入水中?以及兩人溺亡後,史某某一方又該承擔怎樣的責任?目前,警方還未給出明確的調查結果。10月28日,紅星新聞記者聯繫上多名專業律師和心理諮詢師,請他們從自身專業角度來解讀這一案件。
監控還原案發過程
女子繫鞋帶時被前同事推下水庫,雙雙溺亡
10月24日,一則監控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中,在一水庫旁的臺階處,一身著橙色上衣的女子正彎下腰繫鞋帶,身前的黑衣女子突然走至其身側,然後雙手將其衣服拽住,用力向水庫推去。過程中兩人雙雙落水。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視頻中橙衣女子被推入水後有過掙扎,但其身後的黑衣女子則動作幅度不大,疑似在按壓橙衣女子。
25日,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發布通報稱,稱此事發生在南京市溧水區某水庫,兩名當事人均已溺亡。且經初步調查,推人者名叫史某某(女,43歲,溧水區人,生前患有抑鬱症),被推者則叫劉某某(女,47歲,溧水區人),二人曾為同事關係。
不久,一個在網絡平臺上認證為「被同事推下水事件當事人女兒」的用戶小雪在網絡發聲,稱史某某和她母親劉某某是25年前工廠裡的同事,自己也不知道母親與史某某有過什麼過節,「我不明白為什麼她要害死我媽媽,但抑鬱症絕不是她害人的理由。」
據小雪回憶,10月20日,自己與母親去參加朋友婚禮時,母親在路邊偶遇一名賣水果的女人,「我不確定她是否是史某某,但媽媽說她是自己十幾年前的朋友。」第二天,劉某某便被多年未曾聯繫的前同事史某某約去爬山,並不幸溺亡。
網絡平臺上認證為被害人女兒的用戶稱,史某某和她母親劉某某是25年前工廠裡的同事
此外,據現代快報報導,史某某父母表示,女兒史某某的精神狀態不好,女婿帶她到處看病。兩三年前,因老房拆遷問題他們與史某某產生了矛盾,便斷了來往,也不通電話。對於史某某的後事,老兩口則表示「不知道」。
專家解讀
史某某或有偏執型人格障礙,並非單純的抑鬱症
27日,紅星新聞記者嘗試聯繫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但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此事目前的偵查工作仍在進一步進行中,相關事宜不便告知。同時,據了解,由於警方尚未向雙方家屬介紹案情進展,相關家屬也並不知道史某某的具體情況和行兇動機。
事發後有網友疑惑,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抑鬱症患者還已身亡,那麼劉某某的家人應該如何討回公道?對此,紅星新聞記者聯繫上多名專業律師和心理諮詢師,請他們以自身專業角度來解讀這一案件。
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張銀玲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綜合目前已知的各方信息,她認為史某某並非是單純的抑鬱症,而是有共病的偏執型人格障礙。她介紹說,單純的抑鬱症是一種標準的自害式心理疾病,而直接導致殺人的並非是抑鬱症,更多的是人格障礙,其特點包括缺乏同理心和自我反省能力,行為遠超社會的規範,且敏感多疑,容易出現心理扭曲的嫉妒,把別人的好意當壞意,慣於把失敗和責任歸咎於他人,以及會報復有過節有矛盾衝突的人等。
張銀玲表示,偏執型人格障礙是一種嚴重的精神疾病,治療的難度不僅大,且過程漫長,患者及其家人都需做好進行長期的心理治療和藥物治療準備,並且積極進行治療。同時,她也建議社會相關部門能對具有偏執型人格障礙和反社會性人格障礙的人進行備案或監管。
北京市眾明律師事務所趙建立律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史某某作為抑鬱症患者,是否免除責任,要看其犯罪時能否辨認或者控制自己的行為,但史某某已經死亡,根據相關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劉某某的家人應該如何進行維權,趙建立律師表示,劉某某的家人除提起民事訴訟外,還需儘可能的配合偵查機關偵查是否存在影響案件的其他因素,「如果有,則可進一步推動刑事追責、主張民事賠償。」
北京煒衡(成都)律師事務所尹戈律師則表示,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家屬均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犯罪嫌疑人賠償;而犯罪嫌疑人家屬通常也會主動賠償,以取得被害人一方的諒解,在量刑上從輕處罰,「但是由於本案中史某某已死亡,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因此被害人劉某某的家屬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史某某遺產的繼承人承擔賠償責任,且賠償數額應以史某某的個人財產為限。」
紅星新聞記者 羅夢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