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證明丟失如何補辦
從肇東到大慶需要隔離嗎
近日,有網友通過「百湖民聲」大慶市網絡問政平臺進行問政:
朋友家孩子出生證明丟失,請問該如何補辦?具體需要什麼流程?
8月18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回復如下:
按黑衛婦社發〔2011〕269號文件《黑龍江省衛生廳關於修改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規定的通知》第十八條要求,《出生醫學證明》遺失要求補發的,籤發地衛生行政部門或其委託的《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機構在審驗新生兒父母提供的書面申請、原籤發機構提供的籤發記錄等相關材料後予以補發。申領人向出生地《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由當地《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機構進行材料審核,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內容須與原證信息一致,加蓋出生醫學證明補發專用章,並做好登記。
補發《出生醫學證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書面申請:寫明新生兒及其父母基本信息、證件丟失原因等具體情況。
2.提交原籤發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到新生兒出生醫院複印整本病例,並加蓋公章(騎縫章)。
3.原《出生醫學證明》存根複印件(到原籤發單位或落戶機關複印,並加蓋單位公章)。
4.父母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5.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的戶籍證明(已落戶的,提交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未落戶的,提供父母雙方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的孩子未隨父隨母落戶的戶籍證明原件)。
6.在當地有影響力的報社登報聲明原出生證因丟失而作廢。
判斷房產是否滿五年應以哪個日期為起點計算
從肇東到大慶需要隔離嗎
近日,有網友通過「百湖民聲」大慶市網絡問政平臺進行問政:
請問如何判斷自己的房產否已滿五年?我的房產買賣合同籤訂日期2013年11月2日,不動產發票日期是2015年7月2日,不動產權證日期是2017年7月1日,稅收完稅證明(印花稅和契稅)發票日期2016年8月24日。應該以哪個日期為準?
8月18日市自然資源局回復如下:
您好!經過我中心與薩區稅務部門諮詢溝通,稅務部門在計算房屋交易年限時,以不動產權證書和契稅票據的日期這兩個日期為依據,哪個更早以哪個為準。您這種情況應該是以2016年8月24日為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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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百湖民聲」大慶市網絡問政平臺
原標題:《孩子出生證明丟失如何補辦?判斷房產是否滿五年應以哪個日期為起點計算?回復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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