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黎縣公安局食藥大隊成功破獲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5月25日,食藥大隊發現城關一板麵館疑似摻雜使用罌粟殼成分,遂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麵館的湯料及板面進行抽樣檢測。經檢測,在樣品中檢驗出嗎啡、罌粟鹼、可待因、那可丁成份。6月19日,食藥大隊根據檢測結果對該案立案偵查,並於當日將犯罪嫌疑人賈某水抓獲。經訊問,犯罪嫌疑人賈某水對為招攬顧客、在板麵湯料中加入罌粟殼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罌粟製品危害有多大
罌粟殼,是植物罌粟乾燥成熟後的果殼,含有嗎啡、可待因、罌粟鹼、蒂巴因等生物鹼類物質。
食用罌粟殼使人體處於一種特殊的愉悅狀態,並逐漸產生依賴性進而成癮。長期食用對人體肝臟、心臟等都具有一定的毒害作用,攝入量過大會對神經系統和消化系統造成嚴重損害,因為長期食用罌粟殼對人體危害極大,所以罌粟被明令禁止食品添加。
板麵店沒有顧客,店主為賺錢竟加罌粟殼
做生意講究誠信、守法經營,可總有一些貪心的商販,為了掙錢不擇手段!這不,石家莊一家板麵店的老闆,就因為生意慘澹打起了歪主意......
民警詢問得知因為店鋪生意不好,店老闆今年回老家四川時,通過朋友買了150塊錢將近150克左右的罌粟殼,在湯汁了進行了添加,最終飯館老闆劉某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麵條中添加罌粟殼 鎮江一夫妻雙雙獲刑
2017年3月上旬,鎮江市交警部門對各轄區內的客車和貨車司機進行了一次集中性尿檢。在這次檢測中,校車司機巫師傅尿檢反應呈陽性,疑似吸毒後駕駛機動車。巫師傅再三澄清自己從沒碰過違禁品:思來想去,巫師傅開始懷疑是否與連續三天吃了同一家麵店裡的麵條有關。為了弄清事實真相,當地媒體的記者也前往這家麵店吃麵,結果也被警方檢出陽性。4月10號上午11點多,丹徒警方和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來到了這家位於丹徒區辛豐鎮上的麵館。這家麵館的湯料經快速檢測儀檢測後,樣本呈陽性,麵湯中含有罌粟成分。
警方調查了解到,麵店老闆所使用的罌粟全都來自諫壁農貿市場。徐某某以200元的價格,從一位乾貨批發商趙某店裡,買了一袋罌粟殼,隨後與醬油、八角等配料混合,熬煮成特製的麵湯調料。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食品安全法》,徐某某和王某某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被告人王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徐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量刑有多重?
刑法條文: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寫到最後
希望廣大的商家不要因為眼前的利益越過了法律的紅線。同時,我們也再次提醒大家,如果大家在外吃飯發現疑似含有罌粟成分的食品積極舉報,讓有害食品遠離我們的餐桌。
來源 |河北共產黨員網,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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