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孝道與儒孝有何異同呢?
按淨土祖師蓮池袾宏(1535年-1615年)之《緇門崇行錄》云:「贊曰。生養死葬。小孝也。生俾底豫。死俾流芳。大孝也。生導其正信。死薦其靈神。大孝之大孝也。目犍連以之。」可見漢傳佛教之孝道有入世間與出世間的意義。
佛教道德與孝道
當代西方學者對研究佛教道德方面,應該把問題放在佛教世界觀內理解。而緣起法就是佛教對解釋所有現象之運作的法則,而個人之輪迴亦受到業力所影響,因此佛教對一個人之得救與否並非以最高神明之道德命令、亦非某個社會階層或世俗所決定的。
1.1早期佛教
近代學者包括中村元 、陳觀勝 、史太朗、邵朋、以及冉雲華等已經研究過佛教孝道,並同意早期佛教僧侶及居士確有實踐孝道,但指出當時佛教之孝道只是源於約定俗成,未有在佛經清楚地記錄下來。然而,學者廣興卻找到早期之佛教文獻記載,包括巴利聖典中《增支部》的《知恩經》及其他經皆有記載佛陀教導要供養父母,及拜祭亡父亡母,廣興博士亦歸類出早期佛教徒之孝道是一種對父母的報恩、主要善業行為、及維持社會秩序的重要法則之一。
佛教孝道不但是供養在生父母、亦要拜祭亡故、更要令父母生正信智慧,可見佛教孝道不只重視人間倫理之層面。《知恩經》云:
諸比丘,我有二人恩重難報,那二人?所謂父母也。復有人以母著一肩上,以父著另一肩上,如此生活百、完成百;復其人膽養父母,為他們塗油膏、推拿、澡浴、按摩四支;而其父母在其肩上放屎,即使如此亦能報答父母之恩。比丘當知,復使父母成為無上的主人,相對地統這個充滿七寶的廣大世間,即使如此,亦能報答父母之恩。這是麼原因呢?諸比丘,父母為子所奉獻的太多:他們把子養育成人,他們培養照顧子,他們把子引入這個世界。「比丘當知,父母無信心者住正信,父母無戒者持禁戒,父母性慳者布施,父母無智慧者生智慧。子能如是,其能報恩,甚過父母之恩。」
《雜阿含經》云: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能受持七種受者,以是因緣得生天帝釋處。謂天帝釋本為人時,供養父母,及家諸尊長,和顏軟語,不惡口,不兩舌,常真實言;於慳悋世間,雖在居家而不慳惜,行解脫施,勤施,常樂行施,施會供養,等施一切。」爾時,世尊即說偈言:「供養於父母,及家之尊長,柔和恭遜辭,離麁言兩舌。調伏慳悋心,常修真實語,彼三十三天,見行七法者。鹹各作是言,當來生此天。」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又,《長阿含經》云:
若使者見世間有孝順父母,敬事師長,勤修齋戒,布施貧乏者,則還白天王言:『世間有人孝順父母,敬事師長,勤修齋戒,施諸窮乏者。』四天王聞已,即大歡喜,唱言:『善哉!我聞善言,世間乃能有孝順父母,敬事師長,勤修齋戒,布施貧乏,增益諸天眾,減損阿須倫眾。』
而廣興更引《中阿含部》的《梵志陀然經》指出,佛教孝道亦要受因果報應所影響,按佛教緣起法則中運作。《梵志陀然經》云:
於是,尊者舍梨子告曰:「陀然!我今問汝,隨所解答。梵志陀然!於意云何?若使有人為父母故而行作惡,因行惡故,身壞命終趣至惡處,生地獄中。生地獄已,獄卒執捉,極苦治時,彼向獄卒而作是語:『獄卒!當知,莫苦治我。所以者何?我為父母故而行作惡。』云何?陀然!彼人可得從地府卒脫此苦耶?」答曰:「不也。」
1.2 印度大乘佛教
在印度大乘佛教中,孝道之概念被普遍化並涵蓋六道眾生,這是由於他們可能是過去世之父母所輪迴來的。《別譯雜阿含經》云:
爾時,佛告諸比丘:「生死長遠。」乃至如上所說。復告比丘:「此世間中,無有一人不作汝父母、兄弟、姊妹、妻子、眷屬,及以和上、阿闍梨、所尊之者…
此外,孝道被視為一個人對社會上四類人仕的一般責任,根據《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詳述了四種恩,包括:父母恩、眾生恩、國王恩、以及三寶恩(即佛教包括法師),提出這可能成為菩薩發願救度眾生之基礎,因為眾生曾經是他們的過去父母。
1.3中國佛教
在中國佛教時期,高僧們引用了很多佛教文獻中有孝養父母,服務統治者,以及建立人格等孝道之教育,用以反駁儒家及道家之批評。如《梵網經》云:
爾時釋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樹下成無上覺,初結菩薩波羅提木叉:「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孝名為戒,亦名制止。」佛即口放無量光明。是時百萬億大眾諸菩薩,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十六大國王,合掌至心聽佛誦一切佛大乘戒。
各種採納一些佛經教義而編成的施食儀式法會,亦成為了一個傳統,例如教導超度拜祭亡母及鬼道以至解脫之《蘭盆經》。在《蘭盆經》說:
具清淨戒聖眾之道,其德汪洋,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在父母、七世父母、六種親屬得出三途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若復有人父母現在者,福樂百年;若已亡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受無量快樂。」
中國佛教所倡議之孝道是以佛法超度亡故親人以至解脫為目的,有別於儒家倫理性之孝道,佛教孝道終於被承認為源自早期佛教之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