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築室者,先治其基。」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實現新時代黨的奮鬥目標,關鍵在黨,關鍵在人,關鍵在各級領導班子。黨的力量強不強、基礎牢不牢,很大程度上取決於460多萬個基層黨組織能否健強。當前,地方組織選舉,工作面寬量大、情況複雜。一些地方的選民或候選人為爭當代表,有可能出現採取不正當手段來達到當選的目的。比如採取拉幫結派,許願承諾,暗地賄選,宗派家族勢力等不正當手段幹擾正常選舉。
此次修訂《條例》,就是為了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發揚黨內民主、尊重黨員民主權利、規範基層黨組織選舉的具體舉措。《條例》既深入貫徹黨中央最新精神,又積極回應基層實踐需求;既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又堅持求解思維、優解思維,提出務實管用的措施;既注意總結固化以往成熟做法,又注重發揮制度效能,充分體現指導性、針對性和操作性。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適應新常態新理念,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人頭、班子和風氣上,增強領導班子整體功能,提高幹部隊伍專業化水平,提振幹事創業的精氣神,需要用好換屆時機集中推進、集中建設。確保法律法規不變通、政策執行不走樣、程序環節不出錯,加強全程監督,加大查處力度,保證換屆選舉風清氣正;嚴把德才標準,堅決貫徹落實班子成員「四好四強」標準、帶頭人「四有四帶」標準,把好政治關、能力關、廉潔關,真正把優秀人才找出來、任用起來;改進考察辦法,堅決打破「四唯」,加強綜合分析研判,完善推薦方式,重視以事識人,更加精準地選人,防止「帶病提拔」;充分發揚民主,尊重黨員群眾主體地位,落實公眾參與機制,嚴明紀律,不搞變通,不減程序,不碰法律紅線,依法依規辦事,使換屆選舉各個環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確保換屆選舉工作風清氣正。
基層黨組織是黨的肌體的「神經末梢」,是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最後一公裡」。選好了幹部,配強了班子,就護好了肌體的「神經末梢」,能增強基層黨組織的活力和戰鬥力,增強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力,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推動改革發展的堅強戰鬥堡壘,鞏固黨長期執政的組織基礎。(騰揚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