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前期以府兵制為基礎的邊疆防務體系下,守捉是唐前期出現的邊防軍事機構,守捉郎為守捉駐地的戍邊人員。他們除肩負戍邊衛國職責外,還擔負著邊防檢查、維護邊境治安等任務。
近日,熱播連續劇《長安十二時辰》第21集,張小敬根據曹破延臨死前供述的「十字蓮花」前往義寧坊景教寺廟尋找狼衛最高指揮「右剎」。不料,須臾間,右剎遇刺身亡。檀棋設計右剎尚有喘息,刺客殺「回馬槍」時,被張小敬抓住,經審訊,其為「守捉郎」。
守捉郎,究竟是什麼組織?馬伯庸在原著中介紹,守捉是大唐邊境的屯兵小城,因為城市規模小,採取自治自保政策,所以守捉城裡魚龍混雜,最終演變為法外之地。在馬伯庸筆下,守捉郎組織嚴密、辦事利落,嘴裡常念叨:守捉郎,守捉郎,恩必報,債必償。
馬伯庸的著述有沒有依據?唐代歷史上,有沒有守捉郎?有。《新唐書·兵志》載:「唐方鎮節度使之兵,其原皆起於邊將之屯防者。唐初,兵之戍邊者,大曰軍,小曰守捉,曰城,曰鎮,而總之曰道,自武德至天寶以前,邊防之制,其軍、城、鎮、守捉皆有使。」即,守捉是唐前期出現的邊防軍事機構,守捉郎為守捉駐地的戍邊人員,守捉郎的首領為守捉使。
守捉負責哪些事務?據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教授黎虎考證,除負責守護邊疆外,他們還有維護邊境治安、勘驗過所等職責。《唐開元二十年瓜州都督府給西州百姓遊擊將軍石染典過所》載,「市易事了,今欲卻往安西已來,路由鐵門關,鎮戍守捉不練行由,請改給者。」
肩負戍邊衛國職責
第24集,張小敬、檀棋、景教寺執事伊斯,前往劉記書肆調查右剎之死,開門的是守捉郎火師、張小敬的老戰友丁老三。什麼是火師?《辭海》解釋說,「火師」,古官名,掌管火事;以火為名號的百官。這說明丁老三有官職、守捉郎並非完全意義上的民間組織。
這個判決是否準確?不妨先看看第16集的劇情設計:靖安司徐賓意外發現,負責傳送望樓情報的通傳陸三,有隱匿300桶伏火雷書證的嫌疑,遂準備徹查,但不幸被陸三察覺,將其掐暈在靖安司的隱秘角落。陸三,由此身份暴露,回到蚍蜉組織頭領龍波身邊。
陸三到底是什麼來頭?劇中多處暗示他曾喊「恩必報,債必償」。顯然,陸三是守捉郎。再說第24集,丁老三被殺後,其他守捉郎蜂擁追擊張小敬。可見,守捉郎是有組織的。
再者,第31集,大理寺評事元載和王韞秀帶領右驍衛追擊李必。李必很快將其引到守捉郎駐地,並報出他們的暗號,順利進入房間。當守捉郎知曉李必來意後,拒絕提供幫助,結果李必說:「要麼自殺盡忠吧,要麼讓朝廷捉了你們其中一人,你們遍布唐境的堂口,包括西域守捉城裡的老幼婦孺,將全部被斬草除根,大唐守捉將灰飛煙滅,永不復現。」
遍布唐境、西域守捉城裡老幼婦孺齊全,這說明什麼?守捉是組織的,且帶有官方背景。
歷史上,貞觀元年(627年),唐把全國分為關內、隴右等10道,又在景雲二年(711年)分隴右道,設河西節度使,全面負責河西軍務等。這是唐前期全國設立最早、力量最強的節度使之一。到天寶初年,河西節度使共轄有赤水等8軍和張掖、交城、白亭3守捉。
烽、戍、鎮、城、守捉、軍、折衝府(後又在邊疆地區設立節度使,全面負責軍務)構成了唐前期軍事體系。守捉駐地通常稱為「守捉城」,它和其他軍鎮一樣在邊疆發揮著軍事控制、穩定秩序等重要作用。但守捉城人數不固定,小的300人,多的有7000人。
守捉和軍之間,會根據需要調整。如《元和郡縣圖志·隴右道下》載,河西節度使統赤水軍、大鬥軍(涼州西200裡,本是赤水軍守捉,開元十六年改為大鬥軍。管兵7500人,馬2400百匹)、張掖守捉(管兵6500人,馬1000匹)、交城守捉(管兵1000人)。
守捉,部分是正規軍,他們大多是從隴右道和山東等地徵調來的青壯年;部分是內地流放、發配到邊塞的犯人;也有隨軍家屬。這大概也是第19集被張小敬抓住的守捉郎,開始不願意說出幕後主使的重要原因:家屬均在最高長官守捉使管轄的守捉城內。
維護邊境治安
有組織的守捉郎為何會追殺狼衛最高指揮右剎呢?這與守捉郎的職責有關。
唐代前期,採用府兵制,即府兵的主要任務是保衛關中和京師安全;鎮兵是地方常備軍,主要鎮守邊疆、防禦外敵、鎮壓地方叛亂。守捉常設在西域、北部等邊陲地帶,實行兵農合一政策,他們戰時持械交戰,平時屯邊耕作,還負責邊境治安維護、上報蕃情、迎送使者等。
《新唐書·兵志》載:「府兵之道,居無事則耕於野;其番上者,宿衛京師而已。若四方有事,則命將以出,事解輒罷。兵散於府,將歸於朝,故士不失業而將帥無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杜漸,絕禍亂之萌也。」因此,守衛邊疆的守捉,同樣戰時為兵閒時為農。
守捉是唐府兵制的具體體現。《新唐書·地理志》載,「幽州城內有經略軍。又有納降軍,本納降守捉城」「檀州燕樂縣東北百八十五裡有東軍、北口二守捉。」「薊州東北九十裡有洪水守捉城,又東北三十裡有鹽城守捉城。」可見,幽州節度使防區,內有五個守捉城。
在和平時期,守捉具體如何維護邊境治安呢?護送使節,保障過往來使、客商安全就是其重要職能之一。如《冊府元龜·外臣部·和親二》載,長慶元年(821年)以太和公主出嫁回紇,振武節度使張惟清上奏:「得天德軍轉牒云:回鶻七百六十人將駝馬及車,相次至黃蘆泉迎公主。」即在和親公主前往回紇途中,天德軍向振武節度使報告回紇前來迎接的動態。
天德軍上報蕃情和守捉有無關係?有。《資治通鑑·唐高祖武德元年6月》載,唐初,「凡邊要之州,皆置總管府,以統數州之兵。」又《新唐書》曰:「其軍、城、鎮、守捉皆有使,而道有大將一人曰大總管,己而更曰大都督。」即守捉是唐邊疆軍隊建制單位之一。
因此,守捉同樣肩負上報蕃情、護送使節、保障過往來使、客商安全職責。在劇中,守捉郎為何要追殺狼衛最高指揮右剎呢?現有劇情雖未完全揭曉,但狼衛來自西域、守捉郎也來自西域,至少兩者之間互相熟悉。當然,也可能彼此之間存在仇恨:邊防對壘,難免傷亡。
歷史上,和平年代,邊境互開貿易市場,守捉不但要保障過往客商安全,還要維護市場秩序。如《舊唐書·突厥傳上》載:「上嘉其誠,引梅錄啜宴於紫宸殿,厚加賞齎,仍許於朔方軍西受降城為互市之所,每年齎縑帛數十萬匹就邊以遺之。」開元十五年(727年)突厥毗伽可汗派遣其大臣梅錄啜入朝。此前吐蕃曾致書毗伽可汗,邀約突厥聯兵攻唐。毗伽可汗不僅沒答應其要求,反而將吐蕃的書信獻給唐朝。於是,唐玄宗賜封賞,仍開邊境貿易。
負責邊防檢查
和平時期,守捉肩負職責,由外向內。若兩邊交好,互通邊境貿易,他們還需擔負勘驗過所、組織貿易等職責。據《唐開元二十年瓜州都督府給西州百姓遊擊將軍石染典過所》《唐令拾遺·關市令》等載,石染典2天過了3個守捉勘驗所:三月十九日,懸泉守捉官高賓勘西過;三月十九日,常樂守捉官果毅孟進勘西過;三月廿日,苦水守捉押官年五用勘西過。
據新疆吐魯番市阿斯塔那509號墓出土的《唐開元二十一年西州都督府案卷為勘給過所事》載:王奉仙自安西還京,於時年11月10日在西州都督府過所,向東,「十四日至赤亭鎮官勘過」,但他「無向北庭行文,至酸棗戍捉獲」。即王奉仙未按過所規定路線東行,折向了北庭方向,因而被戍兵扣押。這說明唐過所管理嚴格、勘驗過所也是守捉職責之一。
這個推斷能否站住腳?日僧圓珍等人在大中七年(853年)前往天台山,於九月廿八日途經福建海口鎮,出示的「勘過」證明顯示:「福建海口鎮勘日本國僧圓珍等出訖大中七年九月廿八日」,落款為「鎮將朱浦」,即海口鎮檢查圓珍等人公驗後,做了同意放行的批語。
這種日常檢查出入行人的職責,《唐六典·鎮戍嶽瀆關津官吏》中也有記載,「凡行人車馬出入往來,必據過所以勘之」,即負責勘驗過所等通行證明。守捉,作為邊疆地區兵農合一的軍政代表,也肩負外商進出關的勘驗過所職責。這種勘驗不但嚴格,且有詳細規定。
如《新唐書·百官志一》載,「蕃客往來,閱其裝重,入一關者,餘關不譏。」即蕃客入關時須檢查其所攜帶之行李,但入關後其餘關卡則不再複查。按照規定,「過所」上,還必須註明所帶物品數量、品種。比如,唐政府發給日僧的「過所」上,就詳細開列了其所攜有經卷、念珠、佛像、文書鈔疏及隨身衣物等,並寫明這些物品「總計貳百餘斤」。
守捉為何承擔邊防檢查工作?除軍事需要外,還有對外通商、交流方面的限制。如「金鐵之物,亦不得將度西北諸關(《唐會要·市》)」「自漢武帝,幻伎始入中國,其後或有或亡,至國初通西域復有之。高宗惡其驚俗,敕西域關津不令入中國(《唐會要·散樂》)」。
可見,唐朝前期,以府兵制為基礎,在北方邊疆採取兵民合一策略設置的鎮、城、戍、守捉、柵、關、塞等駐防機構,使得守捉郎除肩負戍邊衛國職責外,還擔負著邊防檢查和維護邊境治安及口岸監護任務。從他們肩負的部分職能來看,守捉郎類似於現在的邊防警察。
這大概也就是劇中檀棋得知張小敬又被守捉郎追殺後十分擔心的重要原因之一。當然,這也並非意味著所有守捉均會肩負邊防檢查和維護邊境治安職責。但在和平時期,他們大多擔負著邊州關津檢查通行過所職責,有時甚至還負責管理涉外事務,如迎送使命、轉接文書、接收貢賜、宣達朝旨、上報蕃情、組織邊境互市貿易等這些除防守邊防軍務以外的事務。
其中原因,正如於光建、閆婷婷在《唐代河西邊防組織補證》一文中所言,河西地區之於唐代猶人體之肘腋,前拒吐蕃,北臨突厥,隔絕羌胡,經略西域,交通歐亞諸國,故唐王朝在河西諸州設置了烽戍隸屬於鎮守捉,鎮守捉又隸屬於軍,總制於河西道的嚴密邊防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