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犯罪活動,維護國家金融管理秩序,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9月8日,記者了解到,市公安局龍南分局發布銀谷財富(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讓胡路區分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退繳贓款通告。
通告要求銀谷財富(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讓胡路區分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行為人(包括業務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截至2020年10月30日,應將自己在「銀谷財富」工作服務期間收取的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佣金、提成費等贓款,全額退繳至市公安局龍南分局,並提供銀行卡資金流水等證據,以備配合辦案單位的追贓挽損工作。
此外,警方還敦促仍未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平臺出借人,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按公告的要求,就近向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報案,並按要求提供證據材料。
警方表示,凡在本通告規定期限內,及時退繳上述贓款的銀谷財富從業人員,可以依法從輕處罰。
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在本通告規定期限內,拒不退繳贓款、隱瞞不報、轉移財產行為,一經發現並查實的,扣押非法所得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如果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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