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進程中,深圳經濟特區40年來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其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作為深圳推動社會治理、服務保障民生的一支重要社會力量,勇當尖兵,砥礪奮進,始終走在全國行業發展前列。
2020年11月,經深圳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制定的《深圳市關於提升社會工作服務水平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出臺,堅持摸著石頭過河和加強頂層設計相結合,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大力推進社會工作服務水平提升,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打造民生幸福標杆等方面助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同時也為開啟「十四五」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激活中國社會工作力量發揮了行業標杆效應。
引領社工服務水平高質量發展
「《若干措施》的出臺,將有助於解決長期制約深圳社會工作發展的關鍵性問題,有助於更好地發揮社會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創新社會治理、打造民生幸福標杆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深圳是全國較早開展社會工作探索和實踐的城市之一。《若干措施》提出多項改革創新舉措:
一是進一步明確社工職業定位。進一步明晰界定了社工服務的6類主要職業任務、16個服務領域。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基層社區、社會組織開發社會工作專業崗位,吸納社會工作從業人員參與公共服務和基層社會治理。二是進一步健全社會工作者職級體系和薪酬保障,建立完善與社會工作服務水平相對應的從業社會工作者職級薪酬體系。三是改革與創新社會服務供給方式,建立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評審機制。按照「誰使用、誰購買」的原則,改革和建立市、區黨政機關、群團組織、街道辦事處分層次分領域按需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供給機制。四是建立社工從業人員動態管理機制。到2023年實現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中的社工專業崗位全員持證上崗;依託行業組織,建立完善從業人員準入和退出機制,建立全市統一的從業人員備案和招聘錄用信息平臺。五是健全社工服務綜合監管機制。全鏈條、全過程加強對社工服務機構的監管,並對服務監管工作涉及到的相關部門,確保分工明確、形成合力、監管到位。
優化社工人才激勵機制
《若干措施》明確了社會工作職業定位,強調社會工作服務的專業化、職業化,與志願服務相區別,重點細分了6類社會工作的主要服務任務。拓展社會工作服務領域,提出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慈善事業、社區建設、婚姻家庭、精神衛生、殘障康復、教育輔導、就業援助、職工幫扶、犯罪預防、禁毒戒毒、矯治幫教、衛生健康、糾紛調解、應急處置等16個領域,穩步推進深圳社會工作服務發展。
圍繞民政三個「聚焦」履行「三基」職責,社工服務範圍由民政領域進一步拓展到民生保障和社會治理領域、由特殊困難人群延伸到有需要的人群。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基層社區、社會組織開發社會工作專業崗位,吸納社會工作者參與公共服務和基層社會治理,並分類設置標準,從源頭上優化保障社會工作專業崗位設置的科學性和專業性。
《若干措施》注重改革的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推動一攬子綜合改革,包括建立社會工作從業人員動態管理體系,健全社會工作者持證上崗制度、建立從業人員招聘錄用平臺、健全社會工作者職級體系和薪酬保障,完善社會工作督導資助機制,加強人才隊伍教育培訓,建立社會工作從業人員信用監管機制營造改革氛圍等。
根據新政策,社會工作薪酬指導價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整體打包費標準不低於16.3萬元/人/年,原則上每3年調整一次。這在全國處於最高水平,調動了行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改革創新的深圳方案
新形勢需要新擔當,呼喚新作為。《若干措施》緊扣「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指導方針和主要目標,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與時俱進全面深化改革,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若干措施》堅持社會組織的高質量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率先推動社會工作行業的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包括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激勵機制、建立社會工作從業人員信用監管機制、建立社會工作服務監管體系,落實地方責任,強化法治保障等。
以黨建引領作為行業發展的「紅色引擎」,深圳按照「黨管人才」原則,適當提高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代表在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的名額比例,鼓勵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依法參政議政,為推動城市治理現代化、加快打造民生幸福標杆提供更多維度的創新思路。
(文章來源:深圳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