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發〔2015〕64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打造經濟社會良好發展環境,根據市政府工作總體部署,2015年3月市政府辦公廳啟動了規範性和政策性文件第二階段(1990-1999年)清理工作。目前清理工作已經結束,《1990-1999年市政府規範性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結果》業經市政府審議通過。本次清理工作涉及文件共387件,其中擬宣布廢止204件、宣布失效151件、予以修改5件、繼續有效27件。現將繼續有效和予以修改的文件進行公布。
對廢止和失效的文件,各行政機關不得再作為行政管理活動的依據;對需要修改的文件,有關責任單位要依法依規進行修改。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對本地區、本部門需要廢止、失效和修改的相關配套文件適時進行清理。對繼續有效的文件,有關部門要抓好文件的貫徹落實,確保文件實施效果。對決定廢止和宣布失效的涉密文件,仍按原定密級管理,不得因文件被廢止或失效而擅自解密降密或擴大閱讀傳達範圍,其密級變更和解密工作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要認真做好這些文件的存檔和查檔利用工作,發揮好留史資政作用,為今後做好相關工作提供參考和借鑑。
瀋陽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1990-1999年市政府規範性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結果
(繼續有效27件)
序號 | 文號 | 文件標題 | 責任單位 |
1 | 沈政發〔1994〕42號 | 關於建立價格調節基金制度的通知 | 市發展改革委 |
2 | 沈政發〔1994〕50號 | 轉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關於八個省會城市不再實行計劃單列若干政策銜接問題意見的通知 | 市發展改革委 |
3 | 沈政辦發〔1998〕23號 | 關於切實做好涉案物品估價工作的通知 | 市發展改革委 |
4 | 沈政發〔1990〕38號 | 瀋陽市「振興獎」實施辦法 | 市科技局 |
5 | 沈政辦發〔1997〕7號 | 轉發市科委關於進一步加速發展市屬科研院所發展意見的通知 | 市科技局 |
6 | 沈政辦發〔1998〕26號 | 轉發市科委關於進一步深化市屬科研機構改革意見的通知 | 市科技局 |
7 | 沈政發〔1991〕10號 | 關於廢止部分減免稅規定的通知 | 市財政局 |
8 | 沈政辦發〔1990〕6號 | 關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國家固有資產管理局關於港澳機構以個人名義辦理查全註冊登記手續等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 市財政局 |
9 | 沈政辦發〔1997〕21號 | 關於建立城市供暖保障金的通知 | 市財政局 |
10 | 沈政辦發〔1999〕14號 | 轉發市財政局關於整頓財政周轉金實施方案的通知 | 市財政局 |
11 | 沈政辦發〔1990〕70號 | 轉發人事部關於印發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若干問題暫行規定的通知 |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12 | 沈政辦發〔1994〕4號 | 轉發市人事局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 |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13 | 沈政發〔1999〕8號 | 關於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 | 市房產局 |
14 | 沈政辦發〔1992〕18號 | 轉發市交通局關於客運出租汽車營運證照實行有償使用請示的通知 | 市交通局 |
15 | 沈政辦發〔1997〕3號 | 轉發市交通局關於加強老舊出租汽車報廢更新工作意見的通知 | 市交通局 |
16 | 沈政辦發〔1999〕20號 | 轉發市林業局關於開展林業分類經營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市林業局 |
17 | 沈政辦發〔1990〕66號 | 轉發市衛生事業管理局關於在我市實行村集體辦衛生室的報告 | 市衛計委 |
18 | 沈政辦發〔1994〕38號 | 關於印發瀋陽市產權交易暫行辦法的通知 | 市國資委 |
19 | 沈政辦發〔1997〕2號 | 轉發市經貿委、教委關於分離國有企業辦中小學實施意見的通知 | 市國資委 |
20 | 沈政辦發〔1999〕17號 | 轉發市經貿委、教委關於進一步搞好分離企業辦中小學有關問題補充意見的通知 | 市國資委 |
21 | 沈政發〔1990〕58號 | 瀋陽市批發扣稅管理暫行辦法 | 市地稅局 |
22 | 沈政辦發〔1990〕60號 | 關於瀋陽出口加工區內企業納稅問題的通知 | 市地稅局 |
23 | 沈政辦發〔1991〕28號 | 轉發市稅務局關於繼續加強清理欠稅工作請示的通知 | 市地稅局 |
24 | 沈政辦發〔1990〕51號 |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外交部公安部關於及時收繳併集中保管因公出國人員護照和進一步嚴格出國(境)證明核發手續問題的通知 | 市外辦 |
25 | 沈政辦發〔1991〕7號 | 轉發經貿部等部門關於外派勞務人員出國審批手續和辦理護照的暫行辦法的通知 | 市外辦 |
26 | 沈政發〔1990〕113號 | 轉發東北地區人民防空建設平戰結合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 市人防辦 |
27 | 沈政發〔1999〕13號 | 關於解決當前供銷社幾個突出問題的通知 | 市供銷社 |
1990-1999年市政府規範性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結果
(予以修改5件)
序號 | 文號 | 文件標題 | 責任單位 |
1 | 沈政發〔1991〕31號 | 轉批市僑務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僑務工作意見的通知 | 市外辦 |
2 | 沈政發〔1996〕11號 | 關於加強外事工作規範化、程序化管理的通知 | 市外辦 |
3 | 沈政辦發〔1996〕38號 | 關於調整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行業管理分工的通知 | 市公安局 |
4 | 沈政發〔1993〕54號 | 批轉市信訪辦公室關於建立人民建議獎勵制度意見的通知 | 市信訪局 |
5 | 沈政辦發〔1996〕5號 | 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稅收徵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 市地稅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