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婚姻法新規定,離婚時不想身無分文的,就不要觸犯這三條!
人們在這寶貴的一生當中,有許多重要的時刻,重要的事情和重要的人。婚姻在大家的眼裡也應該是神聖的,應該是報以愛的心,來相互尊重對方的。尤其是在農村,現在結婚的成本也在增加,結婚這麼大的事情也一定要考慮清楚。18年婚姻法新規,離婚時不想身無分文的,就不要觸犯這三條!
總有一些不同於常人的想法的人,對婚姻有著另一種看法,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還不如單身一人過得痛快。所以說現在有很多人已經結婚,但是因為一些瑣事就要鬧離婚的人很多,誇張一點的剛結婚兩天,第三天就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的,讓辦理證件的工作人員都感到非常的尷尬。
說起離婚,就不得不說起一件大家都比較關心的問題,就是財產的分配問題,兩個人在離婚之後,財產應該怎樣分配,如果按照自己的心思來,肯定會讓對方不滿,所以國家也對於這件事情出臺了規定,讓財產的分割,不再棘手。讓原來兩人恩愛的情誼,為了這件事情翻臉不認人,甚至成為仇人。
按照一般人的想法,如果要離婚的話就是平分財產。但是如果在婚姻期間存在下面的這些行為,有可能你一分錢都拿不到,將會身無分文!小編就自己了解的跟你們普及一下。
第一點在兩人婚姻期間出現家暴。結婚之後不管是男方或是女方,遭到家暴的行為,就會讓家暴者對被家暴者予以賠償,因為家暴導致其離婚的,在離婚時可以要求家暴者少分財產,讓被家暴者得到更多的權益。
第二點惡意轉移婚姻期間兩人的共同財產。有的人為了錢,什麼都能不要。就是要費盡心思來謀取錢財,在婚姻期間沒有經過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同意,就私自轉移其兩人的共同財產。這樣的事情發生後,如果兩人離婚,在判決的時候私自轉移財產之人是不被分配共同財產的。
第三點在婚姻期間與他人同居甚至是重婚。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人人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但是已經結婚了,還在於他人同居、甚至是重婚,就是違法犯罪的行為,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離婚時沒有錯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分割更多的夫妻財產,同事還能要求犯錯一方的賠償。
我們都知道婚姻人生大事,在選擇和經營的時候一定要用心,不能想怎樣就怎樣,讓雙方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所以在離婚的這件事情上要考慮清楚,不要再犯錯。這些只是小編的一些想法,你們對18年婚姻法新規,離婚時不想身無分文的,就不要觸犯這三條!這件事有什麼看法,也可以寫出來,在下面一起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