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日子簡直沒法過了,我要離婚,我們今天就去辦理離婚手續吧……"生活中,這樣類似的話我們常常聽到,確實,離婚已經成為了很普遍的事情,也已經是非常平常的事情了。
離婚,也許是對各自最好的解脫辦法,但是離婚也是需要面對很多事情和問題的,比如說,財產分割,房產問題,還有孩子撫養權問題等等。就拿孩子撫養權問題來說,你知道多少呢?
你又曾了解過嗎?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
李某和老公在一起已經有6年了,相處久了發現自己已經沒有辦法和他過下去了,之前因為孩子,獨自默默忍受了很久。但是前幾天和他大吵了一架......這日子真的沒法過了。很想離婚,請問夫妻離婚後,孩子撫養費的標準是什麼呢?
根據《婚姻法》第37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依據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計算子女撫養費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你知道嗎?我們一起來看看。
1.一次性給付:對於這種支付方式,雖然有人對此保持懷疑的態度,但是由於目前人們的經濟收入有明顯的增加,工作調動也比較頻繁。
同時也考慮到人民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處理離婚及其子女撫養費的問題時,大多數都會採用這種方式。
2.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一般以月或季或年支付的夫妻都會採用定期支付,而以物折抵常常用於下落不明的一方。
接下來我們就來具體看看撫養費的標準。
1.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因為地區的差異,孩子的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有所差異,應根據當地的實際生活情況,對孩子的撫養費標準進行調整。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
3.子女的實際需求。撫養費標準的確定,以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為需要。因此,夫妻雙方在離婚時需考慮到子女的實際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相關費用的情況。夫妻雙方離婚後,應儘可能保持子女之前的生活狀態。
綜上所述,每個地方的子女撫養費都是不一樣的,要根據不同地區的生活水平等各種因素來綜合決定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