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我們看過最多見的離職率計算是採取離職人數除以平均人數,但是這樣合理嗎?在離職人數非常劇烈的製造業或零售服務業,就比較容易覺察它的不合理之處了
後面我們會舉出一些例子,用平均人數會計算出>100%的案例,試問我們如何向別人解釋明明還有人沒有離職怎麼離職率會>100%?相信任何一位主管甚至總經理質疑時,我們都很難招架這樣的計算結果
然而在跟其他企業做benchmark的比較時,我們就要先釐清定義與計算方式了,否則我們用了比較合理的方式,其他人用不同的方式,就沒有可比性
以下我們看兩張圖示,高離職率的企業就可以看出這種比較嚇人的數據。
我們認同比較合理的計算方式後,當我們把計算期間從一個月放大到半年,我們可能會同意那只是計算期間不同而已,同樣應該是採取當期在冊人數的觀念,而不是把6個月的離職率拿來除以6或者是一些奇怪的年化乘乘除除的算法!我們來看下面圖示的算法
或許有很多人還是認為,平均人力也有其解釋的邏輯,只是我認為離職率不應該大於100%比較有其科學性。
其實網上也有很多文章在談這個議題,正確計算離職率的方法,然而多數HR依然被傳承了平均人力的計算方式。所以回到我在前言所說的,如果在跟其他公司做比較的時候,要注意大家是否有相同的定義!
我們應有學習的態度是,要了解合理或理想的知識與做法,同時也要了解目前企業引用做法的限制或者歷史背景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