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則上,當然不允許在工作時間內使用公司網絡私人衝浪,因為你對僱主有義務履行合同義務。不過這最終取決於你和僱主籤訂的合同是怎麼規定的。有些公司明確禁止上班時間上網,比如Sparkasse(銀行業出於安全原因可以理解)。而有些公司則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如何以及在何種程度上允許工作時間使用網際網路,比如DB、Zalando。一般網際網路企業對上網衝浪的容忍度都比較高。通常來說,只要不是太過分且不影響工作,老闆一般都默認這種行為。但是上班五分鐘,衝浪八小時這種行為絕對是不可以的哦!✅ 如果你的工作合同中明確規定禁止工作時間上網,那麼這一行為就違反了合同義務。✅ 而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則將取決於你上班時間上網的嚴重程度。如果你將大部分工作時間都花在私人網上衝浪,則也是違反了勞動合同的主要義務。通常來說,工作時間的15%—20%就是「過度使用(exzessiver Nutzung)」了。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對你的這種行為發出警告(Abmahnung)。以便你有時間更改不當行為,並且不再這樣做。如果再犯,則將面臨被開除的風險。比如,2016年柏林曾經有一個案例,員工每月私下上網衝浪約45個小時,這也是該案中終止合同的「重要原因」(LAG,Az。5 Sa 657/15)。快點算算你每天大概上班有多少時間在衝浪?千萬別超標哦!✅ 如果你的僱主明確禁止你工作時間上網,則僱主可以在某些情況下進行隨機檢查。但前提是必須有具體的證據證明你在工作時間私下使用網絡。✅ 如果你的僱主明確允許你在工作時間上網,則將無權監控你的瀏覽記錄。根據 《電信法》(TKG)第88條,你的私人使用適用於電信保密條款。例如,只有當僱主有具體跡象表明存在刑事犯罪時,他才能進行檢查。✅ 但是大多數情況下是沒有明確規定的,那麼也不能假定僱主允許工作時間上網的行為。而通常在實際操作中,如果僱主默許了員工工作時間上網的行為至少六個月之後,則等同於公司協議。但是這裡如何取證也是一個法律盲區,因此,摸魚可以,千萬不要貪杯哦。✅ 另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僱主在工作計算機上秘密運行控制程序。比如「鍵盤監視器(Keylogger)」,根據德國法律規定,只有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例如懷疑僱員有嚴重刑事犯罪,僅因為懷疑員工工作時間上網是不可以的。✅ 此外,僱主無權閱讀你的私人電子郵件和信息或檢查你的私人手機,這將嚴重侵犯個人權利。這也意味著,僱主將很難在工作時間內檢查你是否使用私人手機上網。所以比較保險的做法是用自己的手機流量衝浪,讓老闆無法監控!最後,就算你的僱主允許你上班時間上網,也千萬不要在工作時間瀏覽以下這些內容。1️⃣ 找工作:被老闆看到估計就再也得不到重用和信任了,遇到暴脾氣的老闆說不定第二天解僱信就放在桌上了。2️⃣ 色情內容:德國曾經有一個律師因為上班時間瀏覽色情網站直接被趕出了辦公室。3️⃣ 副業:德國通常沒有明確規定禁止員工做副業賺賺外快。但是至少不應在公司的電腦上執行任何操作。不然是個老闆也無法容忍吧!4️⃣ 非法下載、病毒:如果你使用公司網絡非法下載收到巨額帳單,或者使公司電腦感染病毒,有可能會被公司要求賠償相應損失。最後,祝大家摸魚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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