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寫缺點的同時加上要怎麼來改正缺點,這樣就能表達出『啊,這人是準備改正的』這種心情」
「不要認為優點是自己好的地方,缺點就是自己的弱點、不好的地方……缺點應該是『優點的延伸,即相反的性格』舉個簡單例子來說,即『優點是認真』『缺點是認真過頭』」
「優點在誰看來都無疑是優點,缺點根據著眼點不同也可能被視作優點,這點很重要,所以要寫『有改善餘地』的缺點」
配合招聘企業需求的人才的寫法更好
正如大家所建議的,按「缺點」這個詞字面的意思直接來寫出會造成負面評價的方式不可取。比如「工作慢」「急躁常失敗」等就完全是負面的了。此外,只寫成優點的極端面也不全面。
比如來看考慮錄用有衝勁的人的企業,他們會把「慢條斯理的人」排除在錄取條件之外。又比如在尋找能從事杜絕錯誤的工作的人才的企業則會把「會犯錯的人」排除在錄用條件之外。所以最好仔細閱讀企業的招聘條件,尤其是熟讀要求的人才類型的欄。如此一來,就能明白用人方在尋求何種性格的人才。
比如,某企業在招聘條件欄要求「能根據情況迅速臨機應變,能集中精力應對事情」,到該企業應聘時,如果寫「缺點:性格偏重于謹慎處理事情,所以工作上常常會比較慢」,這樣用人方會認為你缺乏迅速反應能力。
如果要應聘該企業,就算自己沒有意識,也要寫「缺點:過於重視速度,常集中在某事上面」,這樣就把缺點欄變成了自我宣傳欄。說到底簡歷還是宣傳自己的東西,所以沒必要把自己通常認為的缺點直白的寫出來。
當然,如果確實有工作慢的自覺,以免進公司後辛苦,所以不建議明顯的虛假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