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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十幾年前,由於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一直鬧得很兇,國家也相繼出臺了很多政策,幫助農民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受侵害,隨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確實也大大減少,當然是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相對而言要好上很多。
而一個企業作為一個獨立的組織,是必須要按照勞動合同所約定的日期發放員工工資,當一旦拖欠,我們就需要運用法律的手段去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也許很多企業會給出很多的解釋,也會給一定的期限,但是往往是越欠越多,越多越欠,最後公司耍無賴,任你東南西北風,也是不給了。囧途就是講的因拖欠工資,老闆拿欠條抵帳的故事,這樣的老闆還算是有良心。
如果碰到無良企業,我們應該怎麼辦呢?首先在勞動法第15條有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也就是說一旦超過當月規定的工資發放日,企業就已經違反,畢竟工資是一個勞動者的生活必要費用,拖欠工資容易造成人們的生活問題。
當然也有的公司會實行按照周、日、小時等工作制,那麼就需要按照約定進行給付工資,當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需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如果遇到法定節假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工資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發放。
哪怕是企業因經營不當而申請破產,給付勞動者工資也是第一清償順序。如果一旦企業不按時支付勞動者工資,我們有權向相關部門提起申訴或仲裁,要求企業一次性給付全部工資。
其次除了工資,很多企業也會有年終獎或者加班工資,那麼這些工資我們是否也有權要求企業隨工資一併支付呢?
這時必然,加班工資是屬於勞動者的正常工資範疇,受勞動法保護。而年終獎則需區別對待,除非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年終獎發放的標準及時間,否則企業可自行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及時間,所以在應聘工作及籤訂勞動合同時,要尤其注意。
最後,如果企業需要修改我們的工資時,我們必須要親自參與並籤字,否則無效,當然在很多大企業會有工會或職工代表參與,最後協商確定,但必須明確告知,如若不服,可向工會反應。
由此可見,遲發工資必然違法,我們也有多種渠道去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但是在其中也會出現很多問題,比如年終獎、薪資調整等需要我們去注意,去爭取我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