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史曉露
6月2日,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巴中市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十大典型案例」。
日前,巴中市婦聯、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辦、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聯合評選出「巴中市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以做媒為由拐賣婦女、在公共場合猥褻兒童、性侵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等案件。
近年來,巴中法院高度重視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加大犯罪懲戒力度、強化法治宣傳,用司法力量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案例一:勾結拐賣智障女 詐騙錢財被嚴懲
一、基本案情
2015年1月,被告人楊某在恩陽一農貿市場將智障女小麗(化名)帶回家。被告人李某、付某、楊某在明知小麗系弱智、身份不明的情況下,編造虛假身份信息,將其以1500元的價格賣給恩陽區某鄉張某為妻,後張某發現小麗精神不正常,要求退款退人。2015年1月下旬,三人謊稱小麗為楊某拜幹女,以15000元的價格販賣給丁某為妻,後丁某發現被騙報警。2015年2月上旬,小麗被公安機關解救。2018年9月初,徐某(在逃)在恩陽某車站將智障女小美(化名)帶回家,後徐某、李某、付某等三人採取前述方法,試圖將其以32000元的價格販賣給儀隴縣金某為妻,後被人懷疑報警。2018年9月上旬,小美被公安機關解救。
2018年4月下旬,李某夥同陳某、龔某等人竄至巴中市巴州區梁永鎮張乙家,以龔某為介紹對象,陳某冒充乾媽,李某等人為媒人的分工下,龔某假意與張乙相親,李某等人趁機索取打發錢、腳步錢,共騙取現金3000元;2018年5月下旬,李某等人採取前述手段,假意介紹相親,騙取打發錢、腳步錢,共騙取現金4300元。
二、裁判結果
恩陽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12月24日作出(2019)川1903刑初64號刑事判決。判決:一、被告人李某犯詐騙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犯拐賣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3000元;二、被告人付某犯拐賣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5000元;三、被告人楊某犯拐賣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四、追繳被告人李某違法所得3800元、付某違法所得400元、楊某違法所得1100元,退還給被害人。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以做媒為由拐賣婦女案件。被告人為了謀取非法利益,拐騙農村地區精神發育遲滯的婦女,以婚姻介紹為名,冒充精神發育遲滯婦女的親屬,以收取彩禮的方式,高價轉賣。法院在審理該起案件時,在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的同時,依法追繳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並處高額罰金,體現了人民法院依法從嚴打擊拐賣婦女犯罪、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堅定決心。
案例二:嚴懲「人面獸心」教官 有力打擊性侵犯罪
一、基本案情
2018年8月31日,被告人閆某某在擔任某校「軍訓」教官時認識了該校兩名女學生,同年9月7日軍訓結束。期間,閆某某明知兩被害人未滿十四周歲而多次與其發生性關係,並致一人懷孕。
二、裁判結果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被告人閆某某明知被害人未滿十四周歲而多次與其發生性關係,其行為構成強姦罪,其造成一人懷孕的嚴重後果,依法應予以從重處罰。判決:被告人閆某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三、典型意義
未成年人處於生理髮育和心理發展的特殊時期,是非辨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較差,尤其是未成年幼女,在智力發育和生理髮育方面都處於不成熟狀態,對性侵害防範意識差,往往意識不到危險的降臨,在受到性侵害時不知道如何反抗和保護自己,易成為性侵害的對象。按照刑法規定,明知被害人為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構成強姦罪,應從重處罰。本案的發生,除了被告人方面的原因外,被害人家屬及學校的疏於管教也是另一重要原因。該案警示我們,家庭和學校應共同關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成長,加大對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的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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