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智案例】
6月24日上午10:30,陳某因吸食冰毒後故意殺人,被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
在他被行刑的前一晚,曾打電話給自己的叔叔和姨媽,說自己將於24日被執行死刑,然而並沒有任何人願意來送送他,他的叔叔在電話中直接拒絕了,表示沒什麼可跟他說的。
陳某能淪落到這樣的地步,始於賭博和吸毒,並在吸毒後,親手殺害了自己年邁的父母以及幼小的女兒。
根據調查,陳某在作案前吸食了過量的冰毒。於凌晨4點駕車離開成都,通常情況下,開車回家只花一個多小時,但他卻花費十幾個小時才到家。通過行車記錄儀的記錄,他在十幾個小時的駕駛過程中一直自言自語,精神極度亢奮,甚至出現神經錯亂的行為。
當陳某回到家時,父母正帶著他6歲的女兒看電視,此刻家中還是其樂融融的景象。
陳某沒有跟任何人打招呼,徑直回到自己的房間,他的父母也沒有發現他行為異常。躺在床上,在冰毒的催化下,陳某的神經愈發緊張,幻想自己的父母手握狙擊槍躲在暗處,企圖殺害自己。他緊緊盯著透過窗簾縫隙漏出的小星光,他感到狙擊手正在瞄準。
陳某立即翻身下床,異常亢奮與過度緊張的情緒促使他拿起一把彈簧刀,走向自己的父母與女兒。
最終,陳某用手中的彈簧刀,在自己年僅6歲的女兒面前,殺害了自己的父母。女兒被嚇得號啕大哭,拼命喊著:「爸爸,爸爸,求你不要殺我!」
在審問過程中,陳某說,他從未見過自己女兒哭的那樣悽慘過,但他認為,既然父母已經去世,女兒今後無人看管,留在世上也是可憐。於是,他將女兒哄騙到廁所裡,最終還是沒有放過自己的親生女兒。
吸食冰毒12小時過後,陳某的精神依然沒有恢復正常。已殺害三位至親的他又殺掉了院內吠叫的狗。之後開車出門,再次開啟了瘋狂的殺戮。
陳某開車上路,先是故意撞上鄧某的車,並持刀下車,想要殺害鄧某,好在鄧某迅速駕車逃跑,躲過一劫。
陳某行兇未遂,繼續行駛,一路上連撞兩車、刺傷三人。
隨後,陳某回到家換掉帶血的衣物再次出門,乘坐客車,在客車上又傷一人。下車後,陳某又在路邊捅傷一對老夫妻。
短短十幾公裡的路途,陳某從開車,坐客車到走路,手握彈簧刀行兇數次、連續刺傷六個人,途中無數人撥打報警電話。
最終,陳某被最高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自此,近年來最惡性的毒品次生刑事案件畫上了句號。
那麼,故意殺人罪中情節惡劣的情況有哪些呢?下面,法智律師網小編為大家科普。
【法智普法】
故意殺人罪情節嚴重的情形:
1、出於圖財、姦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幹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
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
3、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4、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殺人等等。
5、罪犯惡貫滿盈,引起極大民憤。
【法智結語】
上述案件中,陳某殺害血親、造成諸多無辜者受傷,屬於犯罪情節嚴重,必須從重處罰。
在此,法智律師網小編要提醒大家,珍惜生活,珍愛生命,遠離毒品,保護自身,切莫因為一時的好奇,斷送了自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