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衣買小拒迎親新娘已退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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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小碼內衣而把婚事鬧散的新聞,在全網傳遍了。
事情是這樣的,一對有情人戀愛了三年多後,便準備結婚。打證、過彩禮、買東西、通知親友等等,一切準備就緒,就等著新郎過來接親了。
然後,就在接親這個環節上,出了岔子,這婚宴就成了親友的聚會了。
原來在他們當地,有一個「從頭禮」的習俗,就是男方要幫新娘買全身上下的衣服,包括內衣。
然而,這個內衣,男方買小了,所以女方不就答應給男方接走。因為:「內衣是32碼的,買小了整整兩個碼。」
32碼,這是多大條的神經?還是故意而為之呢?事實是怎樣,我們都不得而知。
但就因為這事,鬧得不可開交。男方認為:我們給了8萬8的彩禮,2萬的服裝費。意思就是說,你因為一件內衣就不出親,是不是想坑彩禮錢?
而女方的卻說,內衣買小了,是不尊重,也意味著以後要穿小鞋,這還沒過門呢,就給了下馬威,而且她讓男方去重新買,卻沒有答應。
至於說彩禮,女方父親明確表示,嫁妝就有10萬現金,何來坑彩禮之說?
總之,就因為這事,這婚沒結成。要說是誰對誰錯,我們也說不上來,畢竟各有各的道理,清官難斷家務事。但是我敢肯定的是,他們都不夠愛對方。
如果愛得足夠深的話,怎麼捨得因為這件事就放手?怎麼捨得讓這樣的問題發生?必然會心平氣和地溝通,再努力一起解決啊。
有人說,大半夜的都關門了,買不到。這是理由嗎?不是。
商店關門了,W商不打烊啊?即便是打烊了,你出雙倍的錢,出十倍的錢,會不賣給你?再說了,女方這麼看重這個問題,為什麼事先不再三確認呢?手機有備忘錄是不?
所以啊,還是那句話,不愛,什麼都是理由。足夠愛,什麼都不是理由。
2
不禁又想起我結婚那會。
當時也是因為很多朋友在彩禮這個環節上鬧得很不開心,所以我們事先就約定好了:決定要結婚了,就不要讓其他因素幹擾,有什麼話就直接說,大家一起商量著解決。
所以後來在談彩禮這個環節的時候,男朋友的爸爸就問我爸,我們當地的風俗是多少?我爸說不必按我們當地的,可能很多人不理解。
最後就折中了一下,並且我爸也給了同樣多的嫁妝。
而且在婚禮當天,家裡的長輩也是一再告訴我,有什麼事情一定要好好說,千萬不能吵架,這樣,以後的日子才能和和美美。
而我老公呢,因為比較瞌睡,擔心自己起不早,硬是一整晚沒睡,一到時間就出發,生怕錯過了吉時。
因為我身體不好,他一來到我家後,就省去了一些不必要的環節,跑到房裡問我吃了早餐了,要吃點什麼等等。後來他去廚房端了粥來餵我,我奶奶還說這樣不像話,別人看著會笑話他的,他才不管呢。
結婚以後,不止一次聽到朋友說:你嫁得真虧,不值得。但是事實上,我的婚後生活十分幸福。
因為足夠相愛,我們總是為對方著想,一起為了這個家默默付出,相互鼓勵、陪伴,不離不棄,這就夠了。
並且我認為,只有足夠相愛,才能戰勝生活的各種考驗。
3
如果要說我是在炫耀,那就當我炫耀吧。
炫耀完之後,再看看另一對夫妻。
昨天無意刷到的一個視頻,說的是結婚前一晚,新娘喝醉了,第二天一大早,新郎去接親的時候,發現新娘還沒化妝,最後是新郎背著她去化妝的,新娘也全程在睡覺,直到要接走了,才睜開朦朧的雙眼。
如果是新郎換成買錯內衣的那個男人,估計早就發飆走人了吧。
然而,愛情的力量就是這麼奇怪,一個願意包容,一個懂得感恩,相互理解,又為彼此付出,這樣才能幸福地走進婚姻,才能譜寫關於愛的樂章。
愛情一定是婚姻的前提,而珍惜,才是攜手鬢白的那份必須的執念。
婚姻不僅僅是包容和接納對方的所有,自己也要跟著婚姻一起成長,共同成長的婚姻才有可能走得長久。
婚姻是要用心來經營的;精誠所至金石為開;人應該,學會用一顆真誠的心,來對待自己的婚姻!
總想著投機取巧,不坦誠相待,也不要指望對方對你真誠。
那些因為小事而作成分手的人,說完了,就是不夠愛。而那些成功步入婚姻殿堂的人,也經歷了你們無法想像的挫折。
不愛了,好聚好散;愛到極致,就好好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