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底,青島某住宅有限公司發生了恐慌,公司規定每天中午12點和下午5點30分前後辦公和宿舍大樓一樓、二樓人員儘量避免出現在走廊上,這是為什麼呢?
原來天天這個時間段,總有不明來源,類似子彈的鋼珠和泥珠打過來,這些彈珠的威力非常大,可以打穿玻璃,把一樓十幾片玻璃打碎,二樓的鋼化玻璃也有多片打成了網狀。
一輛放在樓前的汽車的前風擋玻璃也被打碎,經青島市即墨區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損壞玻璃價值4956元。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通過查看監控錄像,只能聽見子彈打碎玻璃的響聲,沒有發現任何可疑人員,在地上可以找到大量打過來的殘留彈珠。
3月27日,這個隱藏在暗處的恐慌製造者,終於被警方給揪出來,他就是住宅公司前面鋼結構公司的一名電焊工孟某。
2018年,孟某在某視頻平臺上看到打彈弓的視頻,被彈弓吸引了,就從淘寶網購了彈弓和鋼珠,平時利用業餘時間找個靶子打幾把。
2020年2月份,孟某來到青島上班後,從老家帶了幾把彈弓到公司,2月20日左右,他發現公司宿舍後邊有一些松樹,感覺松樹最頂部的樹尖是很好的靶子,就利用中午和下午休息時間,站在公司宿舍的後窗處用彈弓練習打松樹頂部的樹尖,每次一般打十發八發鋼珠。
雖然知道松樹後面就是街道和住宅公司的大樓,但孟某覺得彈弓威力不大,多名室友都勸他不要打了,他一直不以為然。
3月27日中午12時許,孟某和往常一樣拿出彈弓坐在自己的宿舍床上,正當他打得過癮時,警察找上門來,孟某交出了9把彈弓、1000顆左右直徑9毫米泥珠和480餘顆直徑8毫米的鋼珠。孟某被民警帶到派出所,隨後被取保候審。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孟某系具有正常認識能力的行為人,其對於兩公司之間的距離應該是認知的,對於彈射彈珠的距離也是知曉的。
孟某向公共場所彈射彈珠均因彈珠飛行指向和落處的不確定而使公共安全處於危險當中,孟某對其行為可能造成的危害持放任態度不影響其主觀明知的認定,並且造成了住宅工業有限公司多頁門窗玻璃及院內車輛玻璃損毀,引發人員惶恐,足以說明孟某的行為對於公共安全造成了具體危險,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追究刑責。
日前,由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孟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宣判,被告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孟某當庭認罪服判。
(即墨區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