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老牌國際運動品牌耐克、阿迪達斯一直佔據著國內大部分的市場份額,雖然安德瑪這樣的後起之秀逐漸在中國市場站住腳,顯然他們還無法和兩位老大哥相提並論。其實這些年來我國的民族品牌也發展得也相當不錯,像李寧、安踏、匹克等國產品牌通過不斷的努力和進步,現在的設計的球鞋也是受到了國人乃至外國人的認可,也讓消費者看到了他們滿滿的誠意,儘管他們的產品營銷和核心技術還是無法和阿迪耐克相比,但是國產品牌能在短時間內發展成這樣,還是相當令人欣喜的。
在十幾年前,當李寧安踏等國產品牌在國內開始興起的時候,中國的山寨品牌同樣開始橫行,像像阿迪王、耐克王、喬丹體育等品牌紮根在我國的一些小縣市,利用物美價廉的特點和信息閉塞的原因開了許多家門店,其中喬丹體育發展的就相當好,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在2000年註冊了「喬丹」這個商標,現在逐漸發展成為中國排名靠前的體育品牌,不過在麥可·喬丹長達8年的起訴下,最終喬丹體育也是敗下陣來,對此也有網友調侃道:喬丹要哭了,打了8年的官司終於贏了。
昨日,美國飛人喬丹和中國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的糾紛終於塵埃落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了「喬丹」商標的註冊損害了麥可·喬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權,因此,爭議商標的註冊應予撤銷。這場歷時8年的官司,經歷了曲折的過程,最終以飛人喬丹勝訴收場。這樣的結果也是很多人預料之中的事情。經過比對,喬丹體育的LOGO圖案和麥可·喬丹當年在賽場上的照片十分吻合,於是商標上的人物在打桌球而不是籃球的說法並不成立。對此有網友表示:一個禿頭在打桌球?怎麼不說和平精英拿著平底鍋!
此前喬丹在一審二審均敗訴,然後喬丹再度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請,請求撤銷一審和二審的判決結果,喬丹表示他有充足的證據可以推翻二審判決中認定的事實,而且認為一、二審判決否認「喬丹」和「QIAODAN」和喬丹本人有關係的判定,屬於認定錯誤。在喬丹體育早期的發展過程中,飛人並沒有及時維護自己的權利,這也使喬丹體育得到了發展契機,從而得到了巨大利益。如今喬丹體育敗訴之後,也印證了那句人們常說的話: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阿迪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阿迪王曾經也是很多人聽過的山寨運動品牌,據說阿迪王這個名字就是把阿迪達斯拆開,然後最後加一個「王」字,LOGO也是把阿迪達斯的LOGO倒過來略微調整了一下。阿迪王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在成立初期,他們就將市場對準了一些三四線城市,而且阿迪王還是有別於普通的山寨,他們有能力設計並生產出自己的款式,而且款式很好看且價格低廉,逐步受到了消費者的青睞,曾經出現過年輕人排隊購買阿迪王的場景。
阿迪王之後更是贊助了西甲足球聯賽,當時的勢頭可以和李寧、安踏這樣的品牌相提並論,一年更是能取得4億的營業額。不過樹大招風,阿迪達斯還是將阿迪王告上了法庭,最終這場耗時5年的官司終於有了結果,2013年阿迪王無償將帶有中文名字的商標和LOGO轉讓給阿迪達斯,從此阿迪王的中文名字和LOGO退出了歷史舞臺,而阿迪王體育用品公司不得不更換LOGO,如今喬丹體育更像是步了阿迪王的後塵。
也許是阿迪王和阿迪達斯曾經的官司給了麥可·喬丹信心,才讓飛人堅持打了8年的官司,不過喬丹體育的敗訴對於他們來說也將是一個全新的開始,他們應該意識到踩著別人名譽而得來的成績勢必要成為歷史,在這個尊重產權的時代,喬丹體育需要走自我創新的道路,像安踏、李寧等中國品牌一樣,踏踏實實做好自己的名族品牌,走自己的路。雖說落後的一方在追趕先進的一方免不了抄襲侵權,但是在追趕到一定程度不及時收手的話,勢必會讓自己陷入泥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