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那些年我們一起解過的「雞兔同籠」問題,你一定不陌生吧?明白雞有二足這是常識,自然也是解題的前提。而今天要給大家介紹的這位古代男子卻深深堅信「雞三足」理論!?我想,即便他是古代「名」人,如果遇到了現代小學經典的「雞兔同籠」問題,也會困惑而茫然失措吧?
那麼他是誰?又為什麼篤信「雞三足」理論呢?一起走入今天的『知行合一』吧!
司馬談在《論六家之要旨》中談到:「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專決於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即是說:名家刻細煩瑣,糾纏不清,使人不能反求其意,一切決取於概念名稱卻失棄了一般常理,所以說它「使人受約束而容易喪失真實性」。至於循名責實,要求名稱與實際進行比較驗證,這是不可不予以認真考察的。
名家以玩弄名詞概念的辨識著稱,主要的代表人物有惠施和公孫龍。
其中,公孫龍就是我們今天要介紹的男主角,也就是開頭我們提到的解不出「雞兔同籠」問題的古代「名」人。在哲學上,公孫龍第一次對名實概念予以闡釋和總結,並由此形成了系統的名辯理論。
我們接著往下了解他所提出的那些名辯理論吧!
雞三足
謂雞足一,數足二,二而一故三。(《公孫龍子·通變論》)
「雞三足」是《公孫龍子·通變論》中提出的一個命題,也是《莊子·雜篇·天下》記載的二十一個論辯命題之一。
雞有兩足,加上獨立存在的、抽象的「雞足」(即「雞足」概念),便得出「雞三足」的荒謬結論。這其實是混淆了具體事物和抽象概念的一種詭辯。
雖然說公孫龍的理論對先秦哲學和名辯理論的發展作出了很大的貢獻,但他在論述時混淆名詞概念,也使他的名辯理論帶著詭辯論的色彩。
指物論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非指者,天下無物,可謂指乎?(選自《公孫龍子·指物論》)
這段話乍一讀像段繞口令,其實它是在肯定「物」的存在以及「指」(概念)的存在。
「物莫非指」的「指」是動詞,有「指明」之意,「而指非指」中,第一個「指」是名詞,即指稱物的概念,第二個「指」也是動詞「指明」之意。凡物都是可以被「指」的,而「指」本身不是被「指」的。如果天下沒有「指」,那麼物也就不可以稱為「物」了。如果沒有被「指」的東西,天下無物,那麼「指」還可以稱為「指」嗎?
這段話其實想表達,概念和事物是相互依存的兩個事物。沒有具體事物,具體事物的概念就是神秘的;而沒有概念,具體事物也不能為人所認識。
白馬非馬
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
白馬者,馬與白也。白與馬也,故曰白馬非馬也。(選自《公孫龍子·白馬論》)
公孫龍的意思是:「馬」的內涵是一種動物,「白」的內涵是一種顏色。因此「白」與「馬」有區別。此外,「白馬」是「馬」加上「白」,它不同於「馬」,所以說「白馬非馬」
公孫龍接著論述到:「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使白馬乃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異馬也。所求不異,如黃、黑馬有可、有不可,何也?」意思是,如果需要一匹馬,那麼白馬、黃馬、黑馬都是馬,都可以滿足需求。但是想要一匹白馬的時候,黃馬和黑馬就不符合要求了。因此,公孫龍從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方面論述了「白馬非馬」。
今天,我們一起來認識了這位古代「名」人,了解了他所提出的理論。我們聊到,公孫龍提出的名辯理論中透露著些許詭辯色彩。
其實,許多理論往往都是這樣,精華與糟粕並存。這也啟示我們往後在學習的過程當中,不可不帶思考地全盤接收,而需多加甄別,培養一種批判性思維。
欄目策劃:清圓;圖文編輯:微雨
知行合一 · 20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