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腐劇《人民的名義》裡面,我們都有可能成為祁同偉、孫連城那樣的人,但非常不可能成為陳巖石那樣的人。
祁同偉:權力為什麼只對他任性?
祁同偉畫虎不成反類犬,想做好人又把握不住底線,想結黨營私又不能團結同僚,想長袖善舞又思想幼稚,只是一個權鬥下的畸形產物:
不是你沒有能力,而是憑你的能力根本坐不上、也守不住那個位置,權力、榮譽、錢財和美女都享受過了,有什麼值得或需要別人同情的?
祁同偉的早期經歷確實讓人同情,初出茅廬、胸懷大志的天之驕子被權力碾壓,被社會現實教訓。如果說,這裡面不是「權力的小小任性」,相信沒有人會同情他。
然而問題來了,權力為什麼只對他任性了呢?這麼一次任性,又造就了什麼樣的惡人呢?祁同偉的惡,並不全是他自身的問題,早期經歷對他造成的陰影是不可磨滅的。
孫連城:是替罪羊還是真憋屈?
孫連城做官缺乏官場思維,做事沒有專業能力,想穩定人心卻只懂敷衍搪塞,坐上如此位置,何嘗不是丁義珍為自己預留的替罪羊,渾渾噩噩直到不知識趣地退出區長職位,也只能身敗名裂,徒增笑耳。
胸懷宇宙的孫連城,有人認為他懶政、不作為。沒有預算,沒有正式的手續,群眾來訪辦事窗口的改造工程就直接開工,是不是亂作為呢?假使項目中出了什麼問題,責任怎麼算?
李達康只是一句口頭命令,任何成文材料都沒有,他倒是能撇清關係,孫連城哪有當官的不想好好辦事幹活?上面不給支持,下面又強逼著幹,他夾在中間只能受氣。
沒點背景敢隨隨便便頂著風險幹?真以為幹什麼事都可以仿照李達康當年在金山縣修路那樣,找下屬、同僚背鍋?
陳巖石:是避嫌還是徇私枉法?
陳巖石,則是人如其名:堅如磐石,亦無璞玉光華。他可以直達天,力挽狂瀾,卻又趁此「退而不休」,自立「第二人民檢察院」。祁同偉的黑化,陳巖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梁璐為了逼迫祁同偉,利用權力把祁同偉分配到窮山溝,陳巖石知不知道?知道。陳巖石為了大風廠仗義執言,為何不願意為祁同偉再來一次仗義執言呢?
祁同偉與陳巖石的女兒陳陽是戀人關係,他知不知道?知道。如果僅僅是為了避嫌,陳陽姐弟陳海的分配,他怎麼不避嫌?
祁同偉和孫連城的經歷,像不像在底層奮鬥的我們,年輕時每個人都像青春年少的祁同偉,敢打敢拼,為了理想、為了愛情不顧一切奮鬥,可是最後成功的有幾個?
我們如祁同偉一樣,在現實的夾縫中,被碾壓變形,最後成了世俗的一份子,自己無能為力的事也就談不上對錯,最後妥協,跪地求婚其實也是跪地求饒,這一點與很多人一樣,他的選擇沒錯。
祁同偉一直到死,也不承認他錯了,他沒能堅守法律底線,最後只能飲彈自盡。
孫連城沒有損害其他人,在權力允許範圍內也做了一些事情,他被人辯護,大多數人是在為自己辯護。最後,他發現了宇宙的奧秘沉迷其中,無法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