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銀行的風險處置已接近尾聲,其發行的65億二級資本債則觸發了中國金融史上首次減記事件。
11月13日,包商銀行在中國貨幣網發布一則關於對「2015年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級資本債」本金予以全額減記及累計應付利息不再支付的公告。
包商銀行表示,根據該行2015年發行二級資本債券募集說明的減記條款約定,擬於11月13日對已發行的65億元「2015包行二級債」本金實施全額減記,並對任何未支付的累計應付利息共計約5.86億元不再支付。
分析人士認為,此次包商銀行二級資本債的減記,是根據正常流程進行的,處於情理之中。此次減記事件,宣告了銀行資本工具真正發揮其應有作用,同時也將促進銀行資本工具正確定價和風險定價。
國內銀行二級債減記尚屬首次
11月13日,包商銀行在中國貨幣網披露兩則公告。其中一份公告稱,11月11日,該行接到《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認定包商銀行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的通知》。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認定該行已經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
另一份文件顯示,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表示,2019年5月24日對該行實施接管,接管期間經清產核算,確認包商銀行已嚴重資不抵債,無法生存。
包商銀行表示,該行根據上述規定及《2015年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級資本債券募集說明》(該債券簡稱「2015包行二級債」)減記條款的約定,擬於11月13日(減記執行日)對已發行的65億元「2015包行二級債」本金實施全額減記,並對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積應付利息總計約5.86億元不再支付。
最後,該行表示,已於11月12日通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授權其在減記執行日進行債權註銷登記操作。據了解,此次減記在國內銀行二級資本債發行歷史上,尚屬首次。
二級資本債是商業銀行為增加二級資本公開發行的債券。根據巴塞爾協定,商業銀行資本由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甚至三級資本構成。二級資本亦稱附屬資本或補充資本,是商業銀行資本基礎中扣除核心資本之外的其它資本成份,是反映銀行資本充足狀況的指標。
券商中國記者獲取到的「2015包行二級債」的募集說明書顯示,在相關風險的條款中已明確,「發行人如發生破產清算,投資者可能無法獲得全部或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投資者投資本期債券的投資風險將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等。
同時還規定,二級資本債的本金及利息的清償順序在發行人存款人和一般債權人之後,股權資本、其他一級資本工具和混合資本債券之前。募集書提到,「除非發行人結業、倒閉或清算,投資者不能要求發行人加速償還本期債券的本金和利息」。
國信證券金融業首席分析師王劍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此次包商銀行進行二級資本債按資本債條款減記,屬於非常正常的流程,因為資本債功能本身就是吸收風險。
發揮資本工具作用,促進風險定價
2019年5月24日,包商銀行因為嚴重信用風險被央行和銀保監會接管。監管部門也在陸續披露該行的信用風險的處置細節。
央行在今年8月6日披露的信息顯示,包商銀行在接管時已出現嚴重的信用風險,存在巨額的資不抵債缺口,當時若沒有公共資金的介入,約473.16萬客戶將受到嚴重影響。同時,該行也將被提起破產申請,對於原股東的股權和未予保障的債權進行依法清算。
天風證券銀行業首席分析師廖志明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按照二級資本債的相關規則,包商銀行已經達到了觸發無法生存的條件。所以,按正常流程就應該全部減記,此次央行和銀保監會聯合公告,確認了這個事情,處於預期之中。
廖志明認為,此次包商銀行二級債減記,宣告了銀行資本工具真正開始發揮其應有作用,而非普通負債。這將促進銀行資本工具正確定價,風險定價將在銀行資本工具的發行成本中有所體現。
「因為此前從沒有發生過銀行二級資本債減記的事件,市場會認為二級資本債的潛在風險很低,有了這一案例後,市場會區分對待。包括四大行在內資質好的銀行,風險承受能力特別強,其資本債發行成本仍將保持相對較低的水平,而一些資質相對差的銀行,未來二級資本債的發行成本或將上升」,廖志明告訴記者。
廖志明介紹,不同類型的資本工具,它的減記或者觸發條件並不相同。二級資本債的觸發條件是要資不抵債,監管認定銀行已經無法生存後,就必須減記。而一級資本債的減記觸發條件,即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跌破5.125%的時候觸發,但同時也要監管的審批。他表示,二級資本工具,因為條件更嚴格一些,所以減記的可能性更小一些。
包商銀行接管時佔款高達1560億
今年8月6日,央行發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下稱《報告》)設專欄回顧了包商銀行風險處置具體細節。
《報告》介紹,2019年6月,為摸清包商銀行的「家底」,接管組以市場化方式聘請了中介機構,逐筆核查包商銀行的對公、同業業務,開展資產負債清查、帳務清理、價值重估和資本核實,全面掌握了包商銀行的資產狀況、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
此前,包商銀行接管組組長周學東在《中國金融》刊文透露,2005年以來,包商銀行的大股東明天集團通過大量的不正當關聯交易、資金擔保及資金佔用等手段進行利益輸送,包商銀行被逐漸「掏空」。
清產核資結果顯示,2005年至2019年的15年裡,「明天系」通過註冊209家空殼公司,以347筆借款的方式套取信貸資金,形成的佔款高達1560億元,且全部成了不良貸款,每年利息甚至多達百億元。
結果表明,包商銀行在接管時存在嚴重的資不抵債缺口,已出現嚴重的信用風險,若沒有公共資金介入,理論上一般債權人的受償率將低於60%。也就是說,466.77萬個人客戶、6.36萬企業及同業機構客戶中的大多數將受到嚴重影響。
《報告》指出,為最大程度保障廣大儲戶債權人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決定由存款保險基金和央行提供資金,先行對個人存款和絕大多數機構債權予以全額保障。同時,為嚴肅市場紀律、逐步打破剛性兌付,兼顧市場主體的可承受性,對大額機構債權提供了平均90%的保障。
為承接包商銀行的資產負債,處置該行風險,銀保監會於今年4月9日,批准了蒙商銀行的籌建申請,該行也在5月25日正式開業。成立當日,包商銀行接管組發布公告稱,包商銀行將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分別轉讓至蒙商銀行和徽商銀行。
存款保險基金根據《存款保險條例》第十八條,向蒙商銀行、徽商銀行提供資金支持,並分擔原包商銀行的資產減值損失,促成蒙商銀行、徽商銀行順利收購承接相關業務並平穩運行。
央行在《報告》中稱,總體來看,此次對個人和機構債權的保障程度是合適的,不僅高於2004年證券公司綜合治理時期的保障程度,與國際上同類型機構風險處置時的債權保障程度相比,也是比較高的水平。
原標題:《中國金融史首次!包商銀行65億二級資本債全額減記,央行認定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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