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已經來了,正是播種的季節,人們種玉米、黃豆等農作物,期待一年的好收成。
但,這些東西是萬萬不能種的。
有的人專門到深山老林裡開墾荒地、林地,種植罌粟、大麻,專門用於販賣;有的人私自在田地裡種植,用於藥用與食用;還有的人覺得罌粟花好看,在自家庭院房前屋後種植,用於觀賞。
但,無論是為了什麼,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統統都是違法的,嚴重的,是構成犯罪的。
我國《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非法種植罌粟、大麻作了明確的規定,一旦種植將受到國家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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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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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凡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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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被發現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進行處罰:情節較輕的,處五日拘留;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拘留,並處三千元罰款。構成犯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之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對於非法種植的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自行剷除的,可免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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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主動上交非法持有的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自覺主動剷除已播種的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可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