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明太祖令禮部將「祖訓條章」「頒行天下諸司」,書中將朝鮮國、日本國、大琉球國、小琉球國、安南國、真臘國、暹羅國、佔城國、蘇門答剌國共計十五個國家列為「不徵之國」。
一些人認為「不徵之國」就是單純的和平、友善的外交政策,然而事實真的這樣麼?
不徵?
與「不徵」的條文相違背的是,明朝並非從未對這些國家用兵,不僅有小規模的衝突,永樂年間明朝還曾攻滅安南國,置交趾布政使司,將其併入版圖之中。
作為與明朝一衣帶水的鄰國,《皇明祖訓錄》公布後,朝鮮君臣最早了解到《皇明祖訓》。
然而明太祖對朝鮮、日本、佔城三國沒有不徵所應有的友善,對待朝鮮不僅否認了李成桂「太祖」的地位,而且準備興師討伐。
洪武五年(1372年)十二月,明太祖向高麗使臣發布聖旨,不僅質問高麗國預謀不軌,還面對高麗使臣斥責朝鮮國王為「潑皮王」,甚至威脅要興兵問罪。
一年前還宣諭眾臣「不可輒自興兵的朱元璋,面對高麗君臣,沒有絲毫不徵的語氣,反而磨刀霍霍。
隨後,高麗又接受了北元的冊封,既臣弒其君,又投靠北元,明太祖對高麗的不滿溢於言表,在他看來,高麗國已成為敵人般的存在,明朝方面時刻準備興兵問罪,甚至欲盡滅其國。
雖然早在洪武六年就明確將高麗列入「不徵之國的名單之中,但朱元璋始終對高麗、朝鮮持有懷疑甚至敵對的態度,不僅多次在言語中以武力相威脅,而且在實際行動中謀劃徵伐。
這種情況不止存在於朝鮮。
洪武五年(1372年),安南國陳叔明篡政,明朝下詔威脅:
十萬大軍,水陸俱進,正名致討,以昭示四夷,爾其無悔?
明朝懷疑三佛齊殺害使臣,勾結胡惟庸謀亂,明朝威脅道:
倘天子震怒,遣一偏將將十萬之師,恭行天罰,易如覆手,爾諸蕃何不思之甚。
日本倭寇騷擾沿海,明朝用詞更加嚴厲:
若叛服不常,構隙中國,則必受兵。如吳大帝,晉慕容瘐,元世祖,皆遣兵往伐,俘獲男女以歸,千百年間,往事可鑑,王其審之。
朝鮮、安南、三佛齊、日本,這些國家都在洪武六年(1373年)就已被列入不徵之國名單之中,但一旦有事,明朝表達不滿的方式都還是以武力威脅。
朱元璋為何要說不徵?
在祖訓之中,朱元璋不僅列出了不徵之國的名單,而且說明了不徵的原因,其中一條重要的原因在於:彼既不為中國患。
所以當倭寇侵擾、高麗殺使臣「為中國患」的事件出現後,明太祖毫不猶豫地選擇以武力相威脅。
然而與侵擾東南,甚至構成南倭北虜威脅明朝的日本不同,朝鮮、安南一向恭順,為何卻同樣遭到明朝再而三的斥責與武力威脅。
這是因為安南、朝鮮兩國以臣弒君的政變激怒了朱元璋,這裡面嚴重的是所弒之君,都是接受過明王朝冊封的。
也是因為這樣,即便是態度恭順至極,李成桂也從未獲得明太祖的冊封。
元朝領土廣闊卻不到百年就土崩瓦解,前代的失敗教訓使得明太祖與元朝的開國帝王反其道而行之,明朝既是東亞國際秩序的構建者,也是維持者,承擔著管理、仲裁、懲罰的職責。
在這個秩序中,明朝更像是大家長,時刻約束著其他國家,不徵之國是明太祖為節約明朝國力而對內設立的,但這並不是行事準則,在現實中,正是明太祖以武力為後盾的恐嚇,才讓朝鮮等國朝貢五十餘年,曾不怠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