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93版)
具體內容詳見刊登於2020年4月10日《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的《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租賃業務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十、以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具體內容詳見刊登於2020年4月10日巨潮資訊網的《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公司監事會對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發表意見如下:
(一)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要求,遵循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按照公司實際情況,建立健全了覆蓋公司各環節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證了公司生產經營業務活動的正常進行,保護了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二)公司內部控制組織機構完整、運轉有效,保證了公司完善內部控制所進行的重點活動的執行和監督。
(三)報告期內,公司未發生違反財政部、證監會等部門聯合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和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四)公司出具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重點控制活動、存在的缺陷和問題以及改進計劃和措施等幾個方面的內容作了詳細介紹和說明,是符合企業內部控制各項工作運行現狀的客觀評價。
監事會認為,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的實際情況。
十一、以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預案》;
公司原審計機構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天職國際」)在執業過程中勤勉盡職,堅持獨立審計原則,多年來一直為公司提供專業、嚴謹、負責的審計服務,切實履行了審計機構應盡職責。2012年度至2019年度天職國際已連續多年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為保證審計工作的客觀性和獨立性,根據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公司擬聘任信永中和會計師(特殊普通合夥)事務所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
具體內容詳見刊登於2020年4月10日《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的《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本預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十二、以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20年度向各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的預案》;
為實現年度生產經營目標,拓寬融資渠道,確保公司資金安全,2020年度(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之日起,至2021年召開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前)公司擬向各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共1,278.20億元,具體融資金額將視生產經營對資金的需求在授權額度內確定。
本預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十三、以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之2019年度業績承諾實現情況的專項說明》;
具體內容詳見刊登於2020年4月10日《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的《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之2019年度業績承諾實現情況專項說明的公告》。
十四、以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預案》;
具體內容詳見刊登於2020年4月10日《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的《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預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十五、以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與中鋁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籤訂〈融資租賃合作框架協議〉的關聯交易的預案》;
具體內容詳見刊登於2020年4月10日《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的《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與中鋁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籤訂〈融資租賃合作框架協議〉的關聯交易公告》;
本預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十六、以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刊登於2020年4月10日《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的《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十七、以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的預案》;
具體內容詳見刊登於2020年4月10日《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的《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開展商品衍生品業務的公告》。
本預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0年4月10日
證券代碼:000878 證券簡稱:雲南銅業 公告編號:2020-024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
融資券發行結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資券於2020年4月9日完成發行。現將發行結果公告如下:
■
公司本次發行超短期融資券事項已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第七屆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和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19年9月5日,公司收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出具的《接受註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19〕SCP293號),註冊金額為30億元,註冊額度自通知書落款之日起2年內有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9月6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超短期融資券獲準註冊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81)。
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網站等途徑查詢,公司不是失信責任主體。
本期超短期融資券發行的相關文件,詳見公司在上海清算所(www.shclearing.com)和中國貨幣網(www.chinamoney.com.cn)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0日
證券代碼:000878 證券簡稱:雲南銅業 公告編號:2020-016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之2019年度
業績承諾實現情況專項說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雲南銅業」)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1236號)文件核准,於2018年進行非公開發行股票工作,並於2018年12月25日完成本公司收購的雲南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迪慶有色」)股權資產過戶。在本次非公開發行中,雲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銅集團」)對迪慶有色業績作出了承諾(以下簡稱「業績承諾」)。現將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業績承諾實現情況公告如下:
一、業績承諾內容
雲銅集團承諾迪慶有色2018年度至2020年度的盈利預測指標總和為81,748.26萬元,相應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的所有者淨利潤分別為15,165.25萬元、28,227.95萬元和38,355.06萬元。
若補償期限內截至當期期末的各會計年度盈利預測指標之和減去截至當期期末的各會計年度迪慶有色累計實際淨利潤數的差額為正數,雲銅集團根據迪慶有色普朗銅礦採礦權收購對價對本公司以現金方式進行補償,補償比例為26.77%。
以現金方式補償當期淨利潤差額的應補償現金金額計算公式為:當期盈利預測補償現金金額=(補償期限內截至當期期末的各會計年度盈利預測指標值之和-補償期限內截至當期期末的各會計年度迪慶有色累計實際淨利潤數)÷盈利預測指標總和×(採礦權資產收購對價)×補償比例-已補償現金金額。
如按上述「當期盈利預測補償現金金額」的計算公式計算的某一年的補償金額小於0,則應按照0取值,即已經補償的現金不返還。
二、業績承諾實現情況
迪慶有色2018年度、2019年度業績承諾實現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
註:迪慶有色2018年度業績承諾事項已經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核,並出具天職業字[2019]7891號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2019年度業績承諾事項情況已經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核,並出具天職業字[2020]6747-4號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業績承諾補償事項
基於迪慶有色2019年度業績實現情況,根據業績承諾補償計算公式的計算結果及相關約定,雲銅集團2019年度無需對雲南銅業進行補償。
特此公告。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0日
證券代碼:000878 證券簡稱:雲南銅業 公告編號:2020-017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開展商品衍生品業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商品衍生品業務概述
(一)交易概述
為規避大宗商品價格波動風險、穩定經營業績,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將在2020年內繼續開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業務,開展商品衍生品業務任意時點的保證金規模不超過人民幣25億元,本額度在有效期內可循環使用。
(二)審批程序
2020年4月8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的預案》。
(三)該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該預案不涉及關聯交易,無需履行關聯交易決策程序。
二、商品衍生品業務基本情況
(一)品種和數量
公司開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僅限於從事與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原材料和現貨產品相關的銅、黃金、白銀等商品衍生品交易品種的套期保值業務,持倉數量不超過對應的現貨敞口。
公司在證監會批准的上海期貨交易所進行境內交易,通過金融機構在境外倫敦金屬交易所(LME)及倫敦金銀協會(LBMA)進行境外交易。
(二)資金規模和業務時間
公司開展的商品衍生品業務期間為2020年度,在公司可承受的範圍內,使用公司自有合法資金,提供套期保值業務時點金額最高不超過25億人民幣,本額度在有效期內可循環使用。
公司商品衍生品持倉時間與現貨產出和購銷合同的執行時間相匹配,合同對應的套期保值頭寸持有時間不超過現貨合同規定的時間或該合同實際執行時間。
(三)資金來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開展商品衍生品業務時,將根據與金融機構籤訂的協議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該保證金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資金。
三、開展商品衍生品業務的目的和必要性
本公司以自產礦、庫存原料、外購原料和銷售產品的現貨為依據,利用商品期貨及期權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降低現貨市場價格風險波動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穩定公司經營業績。
四、開展商品衍生品業務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開展商品衍生品的套期保值業務,是為了規避市場波動對企業成本的影響。
本公司主要產品為陰極銅、黃金、白銀,需要原料主要為銅精礦、粗銅、陽極銅。原料和產品與銅、金、銀期貨品種具有高度相關性,銅、金、銀價格大幅波動將對公司盈利能力帶來較大的影響。銅、金、銀期貨品種在國際國內都是成熟品種,套期保值也是行業控制價格風險的通行做法。
董事會認為通過開展商品衍生品的套期保值業務規避價格波動風險是切實可行的,對生產經營是有利的。
五、開展商品衍生品業務的風險分析
本公司開展商品衍生品業務可以規避原料和產品市場價格波動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有利於公司穩健經營,但同時也會存在一定風險:
(一)基差風險:公司開展對現貨敞口的套期保值,但現貨和期貨合約之間存在價差,期貨不同月份之間有月差,境內外期貨市場有兩市差,套期保值無法實現100%控制風險。
(二)交易風險:因期貨價格波動,存在交易員輸入價格數量和交易方向錯誤風險;操作流程中出現數據差錯形成的風險;操作設備故障形成的風險;交易網絡中斷的風險;期貨交易月份流動性不足風險;期貨停板無法交易風險。
六、公司採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一)公司具備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的內控和風控管理體系,制訂《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貨保值管理辦法》,嚴格按照制度開展套期保值業務;
(二)公司設立專門的決策機構對商品衍生品交易的重大事項和保值方案進行決策;
(三)公司總體上控制套期保值的數量和資金規模,日常做好業務管理監控和資金準備。
(四)業務實行授權管理,明確授權職責及業務範圍。公司設立交易、結算、資金調撥、風險管理等具體崗位。各崗位職責明確,進行多層次制約和監督。制定交易錯單處理規定,理清業務流程,控制風險點。選擇流動性好並有利於套期保值業務的合約開展保值。
(五)持續加強從業人員專業能力培訓,交易員加強交流學習提升交易能力。配置可靠的交易設備,提供安全的網絡交易環境,保障商品衍生品交易的順利開展。
七、開展商品衍生品業務的會計政策及核算原則
公司開展商品衍生品業務,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一一金融工具列報》及《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一一套期會計》,對商品衍生品業務進行相應核算和披露。
八、開展商品衍生品業務的公允價值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開展的商品衍生品業務品種在國內外公開市場交易,透明度大,成交活躍,信用風險小,成交價和結算價可以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價值。
九、獨立董事意見
本公司獨立董事尹曉冰先生、和國忠先生、陳所坤先生和於定明先生對該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開展商品衍生品業務的相關審批程序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公司已就開展商品衍生品業務建立了健全的決策和風險控制組織機構,嚴格履行操作程序,按照制度要求執行。
(三)公司商品衍生品業務主要是對自產礦和庫存原料、產品進行保值,控制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與公司經營密切相關,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確定的年度套期保值保證金的最高額度和交易品種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需要,有利於公司合理的控制交易風險。
綜上,我們認為公司將商品衍生品交易作為規避價格波動風險的有效工具,通過加強內部管理,落實風險防範措施,提高經營水平,有利於充分發揮公司競爭優勢。公司開展衍生品交易是必要的,風險是可以控制的。公司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有利於保障公司的經營效益,降低生產運營風險。
十、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公司進行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商品衍生品業務,旨在充分利用期貨市場的套期保值功能,規避產品及原材料價格大幅波動對公司業績的影響,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制定了《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貨保值管理辦法》等內控制度,對商品衍生品業務做出了明確規定,並制定了相關風險控制措施。該事項已於2020年4月8日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上述事項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生效。本保薦機構對公司開展2020年商品衍生品業務事宜無異議。
同時,本保薦機構提請公司注意:
1、在開展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監管要求以及公司各項內控制度,不得以投機或套利目的進行衍生品交易;
2、在運用商品套期保值工具的過程中,從實際需要出發,公司應合理計劃、安排使用保證金,保證套期保值過程正常進行,同時應合理選擇保值月份,避免市場流動性風險;
3、公司應進一步加強相關人員培訓和風險責任教育,進一步落實風險控制體系、具體措施以及責任追究機制,嚴格防控套期保值業務中的各項風險;
4、本保薦機構同時提請投資者應充分關注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可能給雲南銅業生產經營帶來的潛在風險。
十一、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二)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三)公司獨立董事關於開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業務的獨立意見;
(四)《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開展2020年商品衍生品業務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0日
證券代碼:000878 證券簡稱:雲南銅業 公告編號:2020-019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4月8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預案》,公司擬聘任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信永中和)為2020年度審計機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事項的情況說明
公司原審計機構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天職國際)在執業過程中勤勉盡職,堅持獨立審計原則,多年來一直為公司提供專業、嚴謹、負責的審計服務,切實履行了審計機構應盡職責,公司對天職國際多年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謝!
2012年度至2019年度天職國際已連續多年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為保證審計工作的客觀性和獨立性,根據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公司擬聘任信永中和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公司就變更審計機構事宜事先與原審計機構天職國際進行了友好溝通,天職國際已明確知悉本事項並未提出異議。
信永中和具備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從業資格,具備從事財務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的資質和能力,與公司和公司關聯人無關聯關係,不影響在公司事務上的獨立性,不會損害公司中小股東利益;信永中和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且在中國證監會等各類監管機構的歷次評價和檢查中,無任何重大不良記錄,有著良好的口碑和聲譽,滿足公司審計工作要求。若2020年底公司資產規模與2019年6月30日無重大變化,審計費用將在301萬元人民幣基礎上進行適當調整。
二、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信息
公司2020年度審計業務由信永中和總所承辦,基本信息如下:
(一)機構信息
1.機構名稱: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2.機構性質:信永中和成立於2012年,註冊資本3,600萬元,為特殊普通合夥制事務所;
3.歷史沿革: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會計師事務所,至今已有延續30多年的歷史,是國內成立最早、存續時間最長,也是唯一一家與當時國際「六大」之一永道國際有七年合資經歷的本土會計師事務所。
4.註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8號富華大廈A座8層;
5.業務資質:
(1)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2)首批獲準從事金融審計相關業務;
(3)首批獲準從事H股企業審計業務;
(4)軍工涉密業務諮詢服務安全保密資質。
信永中和是首批獲得證券執業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建立了完備的質量控制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從事過大量各類證券服務業務,擁有一支經驗豐富的專業隊伍。
6.是否從事過證券服務業務:是
7.是否加入相關國際會計網絡:是
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國際)會計網絡,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員所。
8.投資者保護能力
信永中和已購買職業保險並涵蓋因提供審計服務而依法所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2018年度所投的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15,000萬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職業風險金餘額18,590萬元。
(二)人員信息
1.信永中和人員信息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東)228人,註冊會計師1,679人(2018年末為1,522人),從業人員5,331人,從事過證券服務業務的註冊會計師超過800人。
2.擬籤字註冊會計師和從業經歷信息
擬籤字項目合伙人為趙金義先生,擬擔任項目獨立覆核合伙人為李雲虹女士,擬籤字註冊會計師為董其彬先生。
上述人員從業經歷見「(六)執業信息」。
(三)業務信息
1.2018年度總收入:173,000萬元,其中:審計業務收入為144,600萬元,證券業務收入為59,700萬元;
2.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報審計項目370個(含港股),其中,A股項目289個、H股項目13個,A+H項目9個,A+B項目4個,B股項目1個,港股項目(不含H股)54個。
3.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業審計業務經驗:是
(六)執業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從業人員不存在違反《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
擬籤字項目合伙人:趙金義先生,中國註冊會計師,自1999年開始從事註冊會計師業務,曾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過年報審計、併購重組審計等證券相關服務業務。有證券服務業務從業經驗,從事證券業務的年限20年;
擬擔任項目獨立覆核合伙人:李雲虹女士,會計學學士,2001年註冊為中國註冊會計師,財政部全國會計領軍人才(註冊會計師類金融方向),高級會計師,現為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業務合伙人。自2007年起作為籤字會計師從事證券市場業務,至今已經超過10年,先後為雲南馳宏鋅鍺股份有限公司、雲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南雲投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雲南震安減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證券相關業務的審計服務。有證券服務業務從業經驗,從事證券業務的年限15年;
擬籤字註冊會計師:董其彬先生,中國註冊會計師,曾作為籤字會計師,為上市公司韶鋼松山2018年報提供審計服務。有證券服務業務從業經驗,從事證券業務的年限4年。
信永中和相關從業人員具備相應的專業勝任能力。
(五)誠信記錄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證券監管部門行政處罰一次、行政監管措施六次,無刑事處罰和自律監管措施。
本次擬安排的項目籤字合伙人、獨立覆核合伙人、項目籤字註冊會計師最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和自律處分的情況。
三、擬新聘會計師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審計委員會履職情況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信永中和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進行了審查,認為信永中和具有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認定的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審計資格,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能夠獨立對上市公司財務和內部控制狀況進行審計,能夠滿足公司2020年度審計工作要求。同意聘請信永中和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並同意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情況和獨立意見
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尹曉冰先生、和國忠先生、陳所坤先生和於定明先生對該事項進行了事前審核並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事前認可意見:信永中和具備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能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審計服務,滿足公司2020年度審計工作的要求,聘任信永中和為公司 2020 年度審計機構,有利於保障公司審計工作的質量,有利於保護公司及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我們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2.獨立意見:經核查,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有中國證監會許可的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執業資格,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和足夠的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能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審計服務,滿足公司2020年度審計工作的要求,聘任信永中和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有利於保障公司審計工作的質量,有利於保護公司及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擬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具備足夠的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公司聘請審計機構的審議和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擬聘任信永中和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並同意將本議案提請至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公司2020年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預案》,該預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公司已經提前同前任會計師事務所溝通。
四、備查文件
(一)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二)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三)審計委員會履職的證明文件;
(四)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獨立董事意見;
(五)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業證照,主要負責人和監管業務聯繫人信息和聯繫方式,擬負責具體審計業務的籤字註冊會計師身份證件、執業證照和聯繫方式。
特此公告。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0日
證券代碼:000878 證券簡稱:雲南銅業 公告編號:2020-020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一)變更原因:
1.財政部於2017年7月5日發布了《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14號一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號)(簡稱「新收入準則」),根據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該準則,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該準則。
2.財政部於2019年5月9日發布了《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一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通知》(財會〔2019〕8號),對《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一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進行了修訂,自2019年6月10日起執行。
3.財政部於2019年5月16日發布了《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一債務重組〉的通知》(財會〔2019〕9號),對《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一債務重組》進行了修訂,自2019年6月17日起執行。
4.財政部2019年9月19日發布了《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簡稱「《修訂通知》」),對合併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要求按照會計準則和《修訂通知》的要求編制201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以後期間的合併財務報表。
(二)具體變更內容和變更前後情況如下: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一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1)新收入準則修訂內容主要包括:
①將現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兩項準則納入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
②引入了收入確認計量的五步法,並以控制權轉移替代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
③對於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會計處理提供更明確的指引;
④對於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
(2)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主要變更內容如下:
①重新明確了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概念和應適用其他準則的情形,明確了貨幣性資產是指企業持有的貨幣資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確定金額的貨幣資金的權利;
②明確了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確認時點。對於換入資產,企業應當在換入資產符合資產定義並滿足資產確認條件時予以確認;對於換出資產,企業應當在換出資產滿足資產終止確認條件時終止確認;
③明確了不同條件下非貨幣交換的價值計量基礎和核算方法及相關信息披露要求等。
(3)修訂後的債務重組準則主要變更內容如下:
①在債務重組定義方面,強調重新達成協議,不再強調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債權人做出讓步,將重組債權和債務指定為《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範的金融工具範疇;
②對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方式進行債務重組的,明確了債權人初始確認受讓的金融資產以外的資產時的成本計量原則;
③明確了債權人放棄債權採用公允價值計量;
④重新規定了債權人、債務人的會計處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4)合併財務報表格式主要變化:為解決企業在合併財務報表編制中的實際問題,針對2019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新租賃準則,以及企業會計準則實施中的有關情況,在財會〔2019〕6號和財會〔2018〕36號的基礎上,對合併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增加金融企業專用行項目)。
除上述會計政策變更外,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一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三)審批程序
公司於2020年4月8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及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會議表決情況詳見2020年4月10日公司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刊登的公告。
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對此事項已發表獨立意見。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新收入準則規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新收入準則,公司應當根據首次執行該準則的累積影響數調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金額,對可比期間信息不予調整。
根據財會〔2019〕8號規定,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執行修訂後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對2019年1月1日至執行日之間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根據新準則進行調整。
根據財會[2019]9號的規定,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執行修訂後的債務重組準則,對2019年1月1日至執行日之間發生的債務重組根據新準則進行調整。
根據《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的要求,公司結合新合併報表的要求對2019年度及以後期間合併財務報表格式進行相應調整。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涉及對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不會對當期和會計政策變更之前公司總資產、負債總額、淨資產及淨利潤產生任何影響。
三、董事會關於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修訂及發布的最新會計準則進行的相應變更,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四、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依照財政部相關規定,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變更,使公司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獨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五、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二)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三)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意見。
特此公告。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0日
證券代碼:000878 證券簡稱:雲南銅業 公告編號:2020-021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為確保控股子公司雲南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迪慶有色)普朗一期工程建設項目順利實施,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擬按50.01%持股比例,為迪慶有色普朗一期基建項目貸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16.54億元,期限不超過10年,迪慶有色其他股東雲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銅集團)及雲南黃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金集團)按持股比例同步提供擔保;
(二)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控股子公司供擔保的預案》,並經出席董事會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審議同意。
(三)本次擔保事項為本公司對合併報表範圍內控股子公司進行的擔保,不構成關聯交易;
(四)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該項擔保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度超過2018年度經審計淨資產50%以後提供的擔保,且單筆擔保額超過2018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10%,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批准。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迪慶有色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雲南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6月8日
3.註冊資本:1,948,210,000.00元
4.註冊地點:雲南省迪慶州香格裡拉市格咱鄉格咱村普朗銅礦
5.法定代表人:張旭東
6.經營範圍:普朗銅礦礦產資源採、選及其產品銷售、礦業開發項目管理、礦山工程項目承建、礦山生產經營綜合管理、科技研發、技術諮詢;普朗銅礦的地質勘查、礦產資源勘查、礦產品的購銷;原材料採購、銷售及土地、房屋的租賃、機械設備租賃
7.股權結構:迪慶有色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權結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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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迪慶有色為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控股子公司,產權和控制關係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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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迪慶有色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財務情況: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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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迪慶有色2018年12月31日會計報表已經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並出具天職業字【2019】7891號審計報告。2019年9月30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四)經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被擔保方迪慶有色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擔保協議將在獲得相關審批後適時籤署,主要內容如下:
(一)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本公司按50.01%比例為迪慶有色提供擔保,其他股東雲銅集團按持股比例38.23%、雲金集團按持股比例11.76%同步提供擔保;
(二)擔保金額:本公司本次提供擔保額不超過16.54億元;
(三)貸款期限:不超過10年
擔保協議的具體條款以籤署的合同為準。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迪慶有色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對其在經營管理、財務狀況、投融資、償債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公司為迪慶有色提供貸款擔保,可確保迪慶有色項目的順利完成;同時,迪慶有色其他股東雲銅集團及雲金集團按持股比例同步提供擔保,不會給公司帶來較大風險,本公司同意為迪慶有色提供擔保。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本次擔保後,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額度為57.565億元,佔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74.84%;截止目前,公司對下屬企業擔保額度41.025億元、實際擔保餘額30.88億元,分別佔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的淨資產的53.33%、40.14%;無逾期擔保;無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金額。
六、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二)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三)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擔保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0日
證券代碼:000878 證券簡稱:雲南銅業 公告編號:2020-022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租賃業務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關聯交易概述
(一)關聯交易內容
因實際經營業務需要,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及子公司於2020年度分別與雲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銅集團)等九家關聯方在辦公用房屋租賃、機器設備租賃、土地租賃業務等方面發生關聯交易。
2020年度交易情況具體見下表: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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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聯關係描述
富民薪冶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民薪冶)、易門銅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門銅業)、玉溪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玉溪礦業)、中銅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銅國貿)為本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
雲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銅集團)為本公司控股股東;雲南雲銅鋅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銅鋅業)、雲南銅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銅科技)、雲晨期貨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雲晨期貨)、雲南銅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銅地產)為本公司控股股東雲銅集團的下屬子公司;玉溪晨興礦冶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晨興礦冶)為本公司的參股公司;中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鋁上海)、雲港金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港金屬)、雲南彌玉高速公路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南彌玉投資公司)與本公司為受同一最終控制方控制。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上述各交易方為本公司的關聯方,本次與上述各關聯方發生的租賃業務構成關聯交易。
(三)有關審議程序
1.董事會表決情況和關聯董事迴避情況。
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租賃業務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本公司董事田永忠先生、姚志華先生、吳國紅先生為關聯董事,已迴避表決,其餘有表決權的八名董事全票通過同 意該議案。
2.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情況和發表的獨立意見。
本次關聯交易經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並發表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見本公告第六項)。
本次關聯交易預計交易金額為5,397.84萬元,未達到雲南銅業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的5%,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關聯交易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批准。
(四)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一)雲南雲銅鋅業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註冊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大普吉(昆明市五華區王家橋原雲南冶煉廠內)
3.法定代表人:黃雲東
4.註冊資本:69,706.5652萬元人民幣
5.經營範圍:鋅等有色金屬,稀貴金屬及深加工產品的研製、開發、生產、加工、銷售及綜合回收利用(不含管理商品);食品添加劑生產;液氧、氧氣、氮氣、氬氣等氣體產品的生產、經營(憑許可證經營);硫酸,硫酸銅,硫酸鋅,無汞鋅粉,納米鋅粉,無氟、無氯鋅粉等化工產品以及工藝美術品、選礦藥劑等產品的研製、開發、生產、加工、銷售;礦產品(不含管理商品),醫用氧、鋅電解陰陽極板製造;冶金設備維修安裝、機械加工製造;冷作鉚焊製作、鍛造加工及熱處理,混合氣、液氮、液氬、高純氮、高純氬、高純氦的銷售;貨物與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關聯關係:雲銅鋅業為本公司控股股東雲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與本公司受同一最終控制方控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雲銅鋅業公司為本公司的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7.截止2019年12月31日,雲銅鋅業總資產172,561.89萬元,淨資產95,783.19萬元,2019年營業收入203,315.18萬元,利潤總額5,321.99萬元,淨利潤4,093.37萬元(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以最終審定數據為準)。
關聯方履約能力分析:該關聯方在與本公司經營交往中,能夠嚴格遵守合同約定,誠信履約。
經查詢,該公司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二)雲南銅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註冊地址:雲南省昆明市高新技術開發區二環西路625號
3.法定代表人:王運正
4.註冊資本:9,220萬元人民幣
5.經營範圍:金屬與非金屬新材料的研究、開發、生產、銷售;新材料、新產品、工藝設備的研製、開發、生產、銷售及對外安裝調試;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房屋租賃;貨物與技術進出口業務;物業服務;節能技術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關聯關係:雲銅科技為本公司控股股東雲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與本公司受同一最終控制方控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雲銅科技為本公司的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7.截止2019年12月31日,雲銅科技總資產16,003.73萬元,淨資產14,854.23萬元,2019年營業收入8,257.72萬元,利潤總額253.66萬元,淨利潤55.61萬元(以上財務數據已經審計)。
關聯方履約能力分析:該關聯方在與本公司經營交往中,能夠嚴格遵守合同約定,誠信履約。
經查詢,該公司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玉溪晨興礦冶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1.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控股)
2.註冊地址:雲南省玉溪市高新區南祥路16號
3.法定代表人:段林堅
4.註冊資本:430萬元人民幣
5.經營範圍:礦業工藝技術與產品研究,巖礦及環保樣品化驗,礦業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關聯關係:玉溪晨興礦冶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晨興礦冶)為本公司的參股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晨興礦冶為本公司的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7.截止2019年12月31日,晨興礦冶總資產1,298.47萬元,淨資產981.21萬元,2019年營業收入1,320.08萬元,利潤總額 46.77萬元,淨利潤38.43萬元(以上財務數據已經審計)。
關聯方履約能力分析:該關聯方在與本公司經營交往中,能夠嚴格遵守合同約定,誠信履約。
經查詢,該公司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四)雲晨期貨有限責任公司
1.公司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2.註冊地址:雲南省昆明市人民東路111號
3.法定代表人:曹輝
4.註冊資本:30000萬元人民幣
5.經營範圍:商品期貨經紀、金融期貨經紀。
6.關聯關係:雲晨期貨為本公司控股股東雲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與本公司受同一最終控制方控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雲晨期貨為本公司的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7.截止2019年12月31日,雲晨期貨總資產196,742.71萬元,淨資產40,472.25萬元,2019年營業收入732,308.49萬元,利潤總額2,503.23萬元,淨利潤1,867.91萬元(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以最終審定數據為準)。
關聯方履約能力分析:該關聯方在與本公司經營交往中,能夠嚴格遵守合同約定,誠信履約。
經查詢,該公司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五)雲南彌玉高速公路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1.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控股)
2.註冊地址:雲南省玉溪市華寧縣寧州街道辦環城南路盛世林湖
3.法定代表人:楊峰
4.註冊資本:70000萬元人民幣
5.經營範圍:公司項目的投融資、建設、運營;項目沿線規定區域內的服務設施和廣告業務等經營;公路沿線設施開發,機械設備租賃;故障清理、事故拖車;車輛維修、洗車;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關聯關係:雲南彌玉投資為中鋁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業,與本公司受同一最終控制方控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雲南彌玉投資公司為本公司的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7.截止2019年12月31日,雲南彌玉投資總資產296,732.96萬元,淨資產160,063.83萬元,2019年營業收入0元,利潤總額0元,淨利潤0元(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以最終審定數據為準)。
關聯方履約能力分析:該關聯方在與本公司經營交往中,能夠嚴格遵守合同約定,誠信履約。
經查詢,該公司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六)雲南銅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1.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2.註冊地址: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華雲路1號
3.法定代表人:孫勇
4.註冊資本:2800萬元人民幣
5.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經營及銷售代理(涉及專項審批的憑許可證開展經營)
6.關聯關係:雲銅地產為本公司控股股東雲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與本公司受同一最終控制方控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雲銅地產為本公司的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7.截止2019年12月31日,雲銅地產總資產206,421.36萬元,淨資產37,917.79萬元,2019年營業收入13,704.81萬元,利潤總額-2,950.02萬元,淨利潤-3,045.49萬元(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以最終審定數據為準)。
關聯方履約能力分析:該關聯方在與本公司經營交往中,能夠嚴格遵守合同約定,誠信履約。
經查詢,該公司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七)雲港金屬有限公司
1.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2.註冊地址:香港中環孖沙街12-18號金銀商業大廈8樓
3.註冊資本:1000港幣
4.經營範圍:股權投資,房屋租賃
5.關聯關係:雲港金屬為本公司控股股東雲銅集團下屬全資子公司,與本公司為受同一最終控制方控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雲港金屬為本公司的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6.截止2019年12月31日,雲港金屬總資產37,567.92萬元,淨資產121.15萬元,2019年營業收入45萬元,利潤總額1,309.71萬元,淨利潤1,309.71萬元(以上財務數據已經審計)。
關聯方履約能力分析:該關聯方在與本公司經營交往中,能夠嚴格遵守合同約定,誠信履約。
經查詢,該公司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八)中鋁(上海)有限公司
1.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2.註冊地址:浦東新區高科西路551號A328室
3.法定代表人:趙晉華
4.註冊資本:96830萬元人民幣
5.經營範圍:國內貿易(除專項審批),從事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項目工程管理,建築業,金屬材料及相關產品的銷售,貨運代理,倉儲(除危險品),商務諮詢(除經紀),資產管理,實業投資,物業管理,會展服務,金融科技信息及技術服務,自有設備租賃(不得從事融資租賃),計算機專業技術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餐飲企業管理(除食品生產經營),停車場(庫)經營。【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關聯關係:中鋁上海為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與本公司受同一最終控制方控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中鋁上海為本公司的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7.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鋁上海總資產280,841.00萬元,淨資產101,633.00萬元,2019年營業收入3,344,534.00萬元,利潤總額862.00萬元,淨利潤1,014.00萬元(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以最終審定數據為準)。
關聯方履約能力分析:該關聯方在與本公司經營交往中,能夠嚴格遵守合同約定,誠信履約。
經查詢,該公司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九)雲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
1.公司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2.註冊地址:雲南省昆明市人民東路111號
3.法定代表人:高行芳
4.註冊資本:196,078.4314萬元人民幣
5.經營範圍:有色金屬、貴金屬的生產、銷售、加工及開發高科技產品、有色金屬、貴金屬的地質勘察設計、施工、科研、機械動力設備的製作、銷售、化工產品生產、加工、銷售、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以上經營範圍中涉及許可證的按成員單位的資質證開展業務)。本企業自產的有色金屬及其礦產品、製成品、化工產品、大理石製品,本企業自產產品及相關技術的出口業務;經營本企業生產、科研所需的原輔材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零配件及相關技術的進口業務。經營本企業的進料加工「三來一補」業務,境外期貨業務(憑許可證開展經營)。(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關聯關係:雲銅集團為本公司控股股東,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雲銅集團為本公司的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7.截止2019年12月31日,雲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總資產5,799,400.15萬元,淨資產1,847,619.16萬元,2019年營業收入7,590,031.24萬元,利潤總額50,287.64萬元,淨利潤23,149.77萬元(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以最終審定數據為準)。
關聯方履約能力分析:該關聯方在與本公司經營交往中,能夠嚴格遵守合同約定,誠信履約。
經查詢,該公司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本次關聯交易主要內容為公司及子公司與上述關聯方因日常生產經營及辦公需要,在辦公用房屋租賃、機器設備租賃、土地租賃業務等方面發生的關聯交易。
四、關聯交易協議的定價政策
公司關聯租賃均是由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所產生的,房屋、線路設備和土地租賃均用於日常生產和辦公使用。關聯交易價格的制定主要依據合同籤訂時市場價格,並遵循客觀公正、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確定,租賃價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關聯方關係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五、關聯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2020年度公司與關聯方發生的關聯交易情況如下:
(一)向關聯方租出
1.本公司與雲銅鋅業設備、線路租賃事項
本公司下屬西南銅業分公司將35KV銅廠ⅠⅡ回線路出租給雲銅鋅業生產使用,2020年租賃費用為150,000元(不含稅),租金於當年6月30日前全額支付;西南銅業分公司將2臺16000KVA的主變、7臺6KV開關櫃及相應綜保系統設備出租給雲銅鋅業生產使用,2020年租賃費用為200,000元(不含稅)。
2.富民薪冶與雲銅科技房屋租賃事項
富民薪冶將自有廠房一幢,建築面積858.45平方米,出租給雲銅科技生產經營使用,租賃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月31日,2020年租賃費用約為366,972.48元(不含稅),租金每半年度收取一次。
3.易門銅業與晨興礦冶場地租賃事項
易門銅業將自有化驗樓主樓中三層房屋,建築面積1,229.85平方米,出租給晨興礦冶辦公使用,2020年租賃費用約為35,363.30元(不含稅),租金按年收取。
4.玉溪礦業與晨興礦冶房屋租賃事項
玉溪礦業將位於玉溪市高新區南祥路16號選冶樓二樓及化驗樓整幢,建築面積16,710.1平方米,出租給晨興礦冶辦公使用,租賃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租賃費用約為419,423.58元,於合同籤署後5日內一次性收取。
5.本公司與雲晨期貨房屋租賃事項
本公司將位於北京市海澱區羊坊店路18號光耀東方N座533室-534室(建築面積212.19平方米)房產租賃給雲晨期貨用於辦公使用。月租金為人民幣38,725.00元,2020年租金為442,571.43元(不含稅),租金按年支付。
6.玉溪礦業與雲南彌玉投資公司房屋租賃事項
玉溪礦業將位於玉溪市紅塔區玉河路玉礦大廈第19層整層和20層2間,建築面積合計1,550.19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雲南彌玉投資公司用於辦公使用,2020年租金(含物管費、車位費)共計632,857.14元(不含稅),租金為一年一付。
(二)向關聯方租入
1.本公司向雲銅地產租賃寫字樓事項
本公司因辦公需要,擬向雲銅地產租賃中銅大廈5層辦公樓,樓層租金按市場價格確定,2020年寫字樓租金使用費用預計為16,000,000元(不含稅),實際支付費用在預計額度內按合同最終約定費用支付。
2.中銅國貿向雲港金屬租賃房屋事項
中銅國貿向雲港金屬有限公司租賃其位於深圳市羅湖區北鬥路文華花園文華樓30A、30H的房屋(建築面積247平方米)作為辦公使用。30A套月租金人民幣5,000元,30H套月租金人民幣4,000元,2020年租金為102,600.00元(不含稅),於12月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租賃費。
3.中銅國貿向中鋁上海租賃房屋事項
公司向中鋁上海有限公司租賃其位於上海市浦東新區長清北路53號中鋁大廈南樓9層房屋(建築面積521平方米)和10層(建築面積2029.73平方米)作為辦公使用,其中:9層房屋月租金148,485元,全年1,781,820.00元,10層房屋月租金617,376.21元,全年7,408,514.52元,2020年租金合計9,190,334.52元。支付方式:9樓租金於起租日起按半年度支付租金,10樓租金按每三個月一期支付。
4.中銅國貿向雲銅地產租賃寫字樓事項
中銅國貿擬向雲銅地產租賃中銅大廈2層辦公樓,樓層租金按市場價格確定,2020年寫字樓租金使用費用預計為8,985,992元(不含稅),實際支付費用在預計額度內按合同最終約定費用支付。
5.本公司向雲銅集團租賃土地事項
本公司西南銅業分公司擬向雲銅集團繼續租賃昆明市王家橋廠區的部分土地(1354.92畝)用於生產經營使用,預計2020年土地租賃費為16,752,293.58元(不含稅),最終按合同約定計算租用費後支付。
6.本公司向雲銅地產租賃設備事項
本公司因辦公需要,擬向雲銅地產租賃中銅大廈樓內全景會議系統設備。租賃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租賃費預計為700,000元(不含稅),實際支付費用在預計額度內按合同最終約定費用支付。
六、關聯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公司向關聯方出租房屋、設備及線路的關聯交易將有利於提高公司資產使用效率及效益,降低運營成本;向關聯方租賃房屋、土地、設備等,是為滿足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的需要,有利於減少重複投資及降低成本。
上述關聯交易為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所必需,關聯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場原則進行,定價公允,未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未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七、2020年初至披露日與上述各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一)向關聯人云銅集團採購原材料30,663.24萬元,銷售產品、水電8,656.77萬元;
(二)向關聯人云銅鋅業銷售產品、銷售水電共計758.28萬元;
(三)向關聯人云銅科技銷售燃料和動力3.46萬元,支付房屋租金3.06萬元;
(四)接受關聯人云晨期貨提供勞務35.50萬元;
(五)向關聯人云銅地產銷售電0.12萬元,接受勞務57.72萬元;
(六)接受關聯人晨興礦冶提供勞務16.09萬元,向晨興礦冶租出0.63萬元;
(七)向關聯人中鋁上海公司租入123.48萬元;
(八)與關聯人云南彌玉投資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為0元;
(九)與關聯人云港金屬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為0元。
上述採購商品和接受勞務、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的日常關聯交易事項已在公司2020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中,並已提交公司2019年12月13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2019年12月30日召開的2019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八、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及獨立意見
(一)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尹曉冰先生、和國忠先生、陳所坤先生和於定明先生事前認可該項關聯交易預計,認為:
1.公司及子公司與關聯方開展房屋租賃關聯交易,是為滿足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的需要,有利於提高公司資產使用效率及效益,降低運營成本,為公司帶來穩定的租金收益,有利於減少重複投資及降低成本。
2.該關聯交易對公司的主營業務發展、未來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具有積極的作用。公司與各關聯方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業務往來,關聯交易價格以市場公允價格為基礎,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表決。
(二)公司獨立董事對該關聯交易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
公司2020年關聯租賃交易事項是因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定價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權益的情形,有利於公司持續、良性發展,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本次關聯交易事項依法經過董事會審議表決,關聯董事已按規定迴避表決,審議和表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九、中介機構意見結論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本次關聯交易事項出具核查意見如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雲南銅業與關聯方開展租賃業務暨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關聯董事迴避表決,本次關聯交易已經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並發表了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號一一交易和關聯交易》以及雲南銅業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制度的規定。相關交易事項遵循依法合規、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定價公允,本次關聯交易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保薦機構對雲南銅業與關聯方開展租賃業務暨關聯交易的事項無異議。
十、備查文件
(一)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二)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三)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獨立董事意見;
(四)《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與關聯方開展租賃業務暨關聯交易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10日
證券代碼:000878 證券簡稱:雲南銅業 公告編號:2020-023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與中鋁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籤訂《融資租賃合作框架協議》的
關聯交易公告
一、關聯交易概述
(一)關聯交易內容
為進一步優化債務結構,降低財務成本,拓寬融資渠道,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擬與中鋁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鋁租賃公司)之間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由中鋁租賃公司為本公司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並籤訂《融資租賃合作框架協議》。預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鋁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餘額不高於人民幣20億元(含20億元),期限為三年。
《融資租賃合作框架協議》為公司與中鋁租賃公司籤訂的框架協議,具體業務發生時尚須籤署具體協議。
(二)關聯交易描述
中鋁租賃公司屬本公司最終控制方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鋁公司)控股子公司,與本公司為受同一最終控制方控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三)審議程序
1、董事會表決情況和關聯董事迴避情況。
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與中鋁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籤訂〈融資租賃合作框架協議〉的關聯交易的預案》。
公司董事田永忠先生、姚志華先生、吳國紅先生為關聯
董事,已迴避表決,其餘有表決權的八名董事全票通過該議
案。
2、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情況和發表的獨立意見。
本次關聯交易經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並發表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見本公告第七項)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本次關聯交易尚需獲得現場會議結合網絡投票方式的股東大會的批准,與該關聯交易有利害關係的關聯人將放棄在股東大會上對該議案的投票權。
(四)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關聯方為中鋁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公司基本情況為:
1.公司名稱:中鋁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2.註冊地址:天津自貿區(東疆保稅港區)洛陽道601號(海豐物流園7區2單元-351)
3.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港澳臺與境內合資)
4.法定代表人:張翔宇
5.註冊資本:160000萬元人民幣
6.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20118340879066R
7.成立日期:2015年5月13日
8.股權結構:中鋁資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5%,中鋁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5%
9.經營範圍:融資租賃業務;租賃業務;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租賃交易諮詢和擔保;兼營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中鋁融資租賃公司歷史沿革及相關財務數據
中鋁融資租賃公司是經中國鋁業公司批准,於2015年5月13日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持有國家工商行政總局核准頒發的企業營業法人執照,註冊號:120118400000189。
公司的主要經營範圍包括融資租賃業務;租賃業務;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租賃交易諮詢和擔保;兼營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
中鋁租賃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財務狀況:
單位:萬元
■
註:中鋁租賃公司2019年12月31日會計報表已經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 並出具了天職業字[2020]3706號審計報告。2020年1月31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三)關聯關係說明
中鋁租賃公司屬本公司最終控制方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與本公司為受同一最終控制方控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關聯交易對方中鋁租賃公司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根據融資租賃合作框架協議,中鋁租賃公司向公司及其合併範圍內的相關子公司提供融資租賃服務。
根據《融資租賃合作框架協議》約定,預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中鋁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餘額不高於人民幣20億元(含20億元)。
四、 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及定價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協議「甲方」)與中鋁租賃公司(協議「乙方」)雙方擬籤訂《融資租賃合作框架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一)交易類型
根據融資租賃合作框架協議,中鋁租賃公司向公司及其合併範圍內的相關子公司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甲方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取得資金,並按具體業務發生時籤署的《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租金,甲方在租賃期滿並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完所有租金後留購租賃物。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有權審批機構批准並經甲、乙雙方有權代表籤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為三年,在有效期滿前30日,如任何一方未向對方提出終止協議的要求,本協議自動展期,上述展期不受次數限制。
(三)融資額度
餘額不高於人民幣20億元(含20億元)。
(四)交易的定價
融資成本屆時由合作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提供服務的融資成本優於國內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提供的同種類服務的融資成本。
(五)租賃方式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直接租賃、售後回租、槓桿租賃等形式。
(六)租賃標的物
價值不低於融資額度、符合乙方要求的標的物。
(七)支付方式
可根據承租人實際現金流量狀況靈活設計。
(八)回購方式
按屆時雙方籤署的相關合同的約定進行回購。
五、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可拓寬融資渠道,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和融資風險,雙方合作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當年年初至披露日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與中鋁租賃公司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為0元。
七、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及獨立意見
本公司獨立董事尹曉冰先生、和國忠先生、陳所坤先生和於定明先生對該事項進行了事前審核認可並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本次雙方擬籤署的《融資租賃合作框架協議》定價原則公允,主要為公司與中鋁租賃公司之間開展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由中鋁租賃公司為本公司提供融資租賃服務。雙方公平公正開展業務往來,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和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二)該關聯交易有利於本公司拓寬公司融資渠道,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和融資風險,公司董事會審議本議案,關聯董事迴避表決。審議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會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關聯交易。並同意將該預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八、中介機構意見結論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本次關聯交易事項出具核查意見如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雲南銅業與中鋁租賃公司籤訂《融資租賃合作框架協議》暨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關聯董事迴避表決,本次關聯交易已經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並發表了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號一一交易和關聯交易》以及雲南銅業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制度的規定。相關交易事項遵循依法合規、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定價公允,本次關聯交易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保薦機構對雲南銅業與中鋁租賃公司籤訂《融資租賃合作框架協議》暨關聯交易的事項無異議。
九、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二)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三)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關聯交易事項的獨立意見;
(四)《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與中鋁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籤訂〈融資租賃合作框架協議〉暨關聯交易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