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亦稱促織,俗名蛐蛐,田間地頭隨處可見,可就是這麼一個小蟲子,現在可不得了,據山東寧陽縣的村民說,他們那裡這幾年身價最高的蛐蛐曾賣出過11萬!沒錯,11萬元人民幣!
記得小時候曾經看過有個動畫片《濟公鬥蟋蟀》,裡面講述濟公為了教訓為富不仁的膏粱子弟,變化出一隻蟋蟀鬥敗大公雞,誘騙張狂公子以五百兩銀子高價購買,最後傾家蕩產,讓人大快人心的故事。當時的五百兩銀子約合現在20萬人民幣,如此天價蛐蛐,很讓人吃驚,要知道11萬是普通老百姓全家一兩年的收入。難怪網友驚呼:說不定是濟公老人家變出來的!
據說在山東泰安寧陽縣,每年玩蛐蛐的遊客在吃、住、行、購、娛樂、旅遊等方面的消費,能給全縣帶來6個億左右的產值。同時寧陽縣為了助力當地「蟲經濟」特色,寧陽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一直舉辦「鬥蟋比賽」,今年受疫情影響,寧陽蟋蟀別出心裁地在網絡上的銷售一度成為主流。
對於此事,網上爭議不斷,論調分兩種:
一、「蟲經濟」特色為民造福。
政府開發農民致富新途徑,因為「蟋蟀產業」開發當地吃、住、行、購、娛樂、旅遊等項目,屬於一大創舉,全縣人民因此受益,何樂為不為呢?
二、「蟲經濟」玩物喪志不可行。
玩物喪志,無非是鬥雞走狗玩蛐蛐,如今縣裡組織「鬥蟋比賽」,是不是公然認可這種「不務正業」的行為?玩蛐蛐是小孩子偶一玩之的小兒科遊戲,成年人偶爾把玩未為不可,但組織這樣的比賽勢必會助長玩物喪志這種不良風氣。
結語
蒲松齡《聊齋志異》裡有一篇《促織》的文章,描述了明朝皇帝喜愛玩蛐蛐,就讓百姓朝貢蛐蛐,結果逼得老百姓為了捉蛐蛐家破人亡的故事。蒲松齡感慨:「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過此已忘;而奉行者即為定例。加以官貪吏虐,民日貼婦賣兒,更無休止。故天子一跬步,皆關民命,不可忽也。」可見玩蛐蛐一旦成為社會行為,百害而無一利。
現在雖不存在朝貢攤派一事,但是一隻蛐蛐可以售賣11萬的高價,他的社會影響該有多大,有沒有可能讓人產生不勞而獲的思想?
所以玩蛐蛐只能是偶一為之,切不可當成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