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市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對抓緊做好重點人群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接種工作進行了周密部署。為嚴格規範蕪湖市疫苗流通環節管理,確保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順利落實,12月31日,蕪湖市市場監管局立即對接聯繫市衛健委,對全市承擔新冠病毒疫苗供應、分發、接種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預防接種單位疫苗合規性進行監督檢查。
此次專項工作,按照《疫苗管理法》和《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範(2017版)》的規定,對新冠病毒疫苗在儲存、運輸中的疫苗質量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以規範疫苗儲存、運輸管理,落實緊急使用新冠病毒疫苗全過程溫度符合要求,實現最小包裝單元疫苗信息可追溯。執法人員先後對市第六人民醫院、市疾控中心等單位的疫苗儲存、運輸環節進行監督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已要求被檢單位立即整改。
下一步,市局將繼續堅持靶向發力,加強上下聯動,密切橫向協同,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全覆蓋執法檢查,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全力確保流通環節新冠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為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開展、為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來源:蕪湖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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