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摘要如下。
法治社會是構築法治國家的基礎,法治社會建設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信仰法治、公平正義、保障權利、守法誠信、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社會主義法治社會,是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舉措。黨的十九大把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確立為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目標之一,意義重大,影響深遠,任務艱巨。為加快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制定本綱要。
總體目標
到2025年,「八五」普法規劃實施完成,法治觀念深入人心,社會領域制度規範更加健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融入法治建設和社會治理成效顯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顯著提高,形成符合國情、體現時代特徵、人民群眾滿意的法治社會建設生動局面,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推動全社會增強法治觀念
1.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進行憲法宣誓;
2.推動「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制度化,實現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
3.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4.積極組織疫病防治、野生動物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
5.引導全社會尊重司法裁判,維護司法權威;
6.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7.配齊配強法治課教師、法治輔導員隊伍,完善法治副校長制度,健全青少年參與法治實踐機制;
8.加強對社會熱點案(事)件的法治解讀評論;
9.運用新媒體新技術普法,推進「智慧普法」平臺建設;
10.研究制定法治宣傳教育法;
11.2020年年底前基本實現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清單全覆蓋;
健全社會領域制度規範
12.完善教育、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等領域和退役軍人、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正當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13.完善疫情防控相關立法,全面加強公共衛生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建設;
14.倡導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等美德善行,完善激勵機制,褒獎善行義舉,形成好人好報、德者有得的正向效應;
15.依法懲處公德失範的違法行為;
16.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建立以公民身份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17.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增強公民公共衛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識;
18.完善誠信建設長效機制,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徵信體系,建立完善失信懲戒制度;
19.完善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加強權利保護
20.落實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公共決策中發揮積極作用的制度機制;
21.建立人民群眾監督評價機制,促進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野生動物保護等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和執法效果不斷提高;
22.建立健全產權保護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將產權保護列為專項治理、信用示範、城市創建、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內容;
23.探索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集體訴訟制度;
24.推動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科技創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完善「網際網路+訴訟」模式;
25.嚴格執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建立健全案件糾錯機制,有效防範和糾正冤假錯案;
26.加快律師、公證、仲裁、司法鑑定等行業改革發展,推進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規範化、精準化;
27.引導社會主體履行法定義務承擔社會責任;
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
28.依法加快市級層面實名登記、社會信用管理、產權保護等配套制度建設,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
29.區縣職能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減負賦能原則,制定和落實在社區治理方面的權責清單;
30.健全村級議事協商制度,鼓勵農村開展村民說事、民情懇談等活動;
31.實施村級事務陽光工程,完善黨務、村務、財務「三公開」制度,梳理村級事務公開清單,推廣村級事務「陽光公開」監管平臺;
32.加強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規範化建設,修改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33.廣泛開展行業依法治理,推進業務標準程序完善、合法合規審查到位、防範化解風險及時和法律監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
34.依法妥善處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會問題,促進民族關係、宗教關係和諧;
35.加大培育社會組織力度,重點培育、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
36.依法嚴厲打擊和懲治暴力傷害醫務人員、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暴力恐怖、黃賭毒黑拐騙、高科技犯罪、網絡犯罪等違法犯罪活動,遏制和預防嚴重犯罪行為的發生;
37.依法強化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影響生產安全、破壞交通安全等重點問題治理;
38.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幹預機制,建立健全基層社會心理服務工作站,發展心理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等社會心理服務人才隊伍;
39.加強對貧困人口、精神障礙患者、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等的人文關懷、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務;
40.健全執法司法機關與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的工作銜接,加強對執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導;
41.推進「青少年維權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區(村)」創建,強化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層基礎;
42.全面落實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
43.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
44.建立健全律師調解經費保障機制;
45.縣(市、區、旗)探索在矛盾糾紛多發領域建立「一站式」糾紛解決機制;
46.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
47.加強行政複議、行政調解、行政裁決工作,發揮行政機關化解糾紛的「分流閥」作用;
48.推動仲裁委員會積極參與基層社會糾紛解決,支持仲裁融入基層社會治理;
依法治理網絡空間
49.通過立改廢釋並舉等方式,推動現有法律法規延伸適用到網絡空間;
50.研究制定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嚴重失信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
51.制定完善對網絡直播、自媒體、知識社區問答等新媒體業態和算法推薦、深度偽造等新技術應用的規範管理辦法;
52.建立健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數據安全管理和網絡安全審查等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大數據、雲計算和人工智慧等新技術研發應用的規範引導;
53.研究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
54.健全網際網路技術、商業模式、大數據等創新成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
55.修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
56.完善跨境電商制度,規範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行為;
57.積極參與數字經濟、電子商務、信息技術、網絡安全等領域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
58.提升網絡媒介素養,推動網際網路信息服務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制度和懲戒機制;
59.堅決依法打擊謠言、淫穢、暴力、迷信、邪教等有害信息在網絡空間傳播蔓延;
60.建立健全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一體化受理處置體系;
61.加強青少年網絡安全教育,引導青少年理性上網;
62.深入實施中國好網民工程和網絡公益工程,引導網民文明上網、理性表達;
63.建立完善統一高效的網絡安全風險報告機制、研判處置機制,健全網絡安全檢查制度;
64.加強對網絡空間通信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名譽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保護;
65.嚴格規範收集使用用戶身份、通信內容等個人信息行為;
66.加大對非法獲取、洩露、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
67.督促網信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履行法律規定的安全管理責任;
68.健全網絡與信息突發安全事件應急機制,完善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執法聯動機制;
69.依法查處網絡金融犯罪、網絡誹謗、網絡詐騙、網絡色情、攻擊竊密等違法犯罪行為;
70.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積極參與國際打擊網際網路違法犯罪活動。
據新華社、新聞聯播微信公眾號
【來源: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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