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鴨前些日子寫了一篇神曲《野狼disco》疑似抄襲的文章,這一事件又有了新的進展,可以用「大反轉」來形容了。
事件起初是網上有人爆料稱《野狼disco》的伴奏不能作為商業用途,而寶石Gem聽到後,拿來用,還接了一堆商演,收到不少版權費,原作者Ihaksi出來維權了。
網友熱議,質疑寶石Gem是不是抄襲了。
近日,《野狼Disco》伴奏原作者、芬蘭音樂製作人Ihaksi再次發聲。
Ihaksi在這首beat(《More Sun》)的MV連結下發聲明,他表示已出售的授權依然有效,相關權利不可被收回,合同中「不受限授權」(也就是寶石老舅購買的)規定允許上傳到線上平臺並盈利,但用於電視、電影和遊戲則需要額外的許可。
Ihaksi表示《野狼disco》本身並不存在任何「抄襲」行為,在《More Sun》被買下獨佔使用權之前,也沒有侵害過Ihaksi的任何利益。
2019年11月2日,董寶石方曾向Ihaksi本人發出私信,希望購買「獨佔授權」,卻沒有成功。
後來Ihaksi將「獨佔授權」以5000美元的價格賣給了中國臺灣的陳先生。
Ihaksi解釋道,他並不知道在郵件中詢問「獨佔授權」的就是董寶石,因為他在郵件中並沒有表明他的身份。通常多數人只會出價大概600美元左右來買斷版權,所以當對方詢問「獨佔授權」價格時,他只是建議用99美元的「不受限授權」版本就可以了,除非他堅持購買「獨佔授權」,那就再給一個報價。
與此同時,中國臺灣的陳先生給了他一份報價。那份報價是針對這首beat最可觀的報價,達到5000美元,所以他當時就同意了。
Ihaksi也再次強調,即使「獨佔授權」已售出,但是之前所有許可都仍然有效,即使是獲得「獨佔授權」的人也不能以此來控告其他此前獲得「不受限授權」的人侵權。只要他們沒有違背合約條款,那麼合同依然有效。
Ihaksi指出他個人並沒有發起訴訟,而且不管起訴結果如何,他個人都不會有任何受益。
此前他被「獨佔授權」方要求拿著身份證拍攝視頻,證明自己的這首beat的作者,但視頻在未經自己同意前就被發布出去了,他提出質疑,對方則表示並沒有暗示他與起訴有關。
嗯?還可以這麼操作,看來真的不能隨便拿身份證拍視頻了。
Ihaksi不希望任何人濫用許可,如果有任何一方需要,他都可以提供更多關於許可的證據,以及非常認可董寶石的演唱,希望以後有機會合作。
有網友認為兩方態度都很好,原作者沒有起訴這一說,董寶石也沒有侵權,純粹是中國臺灣的陳先生在「興風作浪」。
《野狼Disco》的確沒有抄襲,雖然原作者Ihaksi已經澄清,但那位中國臺灣的陳先生後續會不會有什麼舉措就不得而知啦。
大家對這件事怎麼看呢?
文字資料來源:
新浪網:野狼Disco Beat原作者再發聲 稱自己與官司無關